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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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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咖溤
臺北大學法律研究所財經法組
111律師高考海海組前十名
111司法官特考錄取
111司律商事法第一名(77.5分)
目錄
自序
本書使用方式
分週進度表
公司法
導 論
第一週 總 論
◎考題一:107北大法研第2題
◎考題二:109臺大法研第1題節錄
◎考點直擊
補充1:企業社會責任相關
壹、企業社會責任(§1Ⅱ)
【觀念釐清】企業社會責任的意義及緣由
【觀念釐清】引進企業社會責任於我國法下具體落實的情形
爭點:企業捐贈的問題
貳、社會企業
【觀念釐清】社會企業與企業社會責任的區別
考題直擊站:105北大法研
補充2:公司權利能力限制相關
壹、轉投資限制(§13)
【觀念釐清】轉投資限制體系圖
爭點:公司是否得轉投資合夥事業而成為隱名合夥人?
爭點:違反轉投資限制規定之效果?
考題直擊站:99東吳法研
貳、借貸之限制(§15)
爭點:員工得否向公司預借薪資?
爭點:違反借貸限制之效果
參、保證之限制(§16)
爭點:債務承擔、物上保證、票據背書、隱存保證是否為保證限制之範圍?
補充3:實質董事(§8Ⅲ)
壹、實質董事概說:
【觀念釐清】實質董事的意義及引進的理由
【觀念釐清】事實上董事與影子董事之意義
貳、實質董事相關爭議:
爭點:實質董事如何認定?
爭點:§27Ⅰ和§8Ⅲ適用的問題
爭點:實質董事的義務與責任
爭點:實質董事規定與關係企業專章的關係
補充4:受託義務(Fiduciary Duty)與公司之侵權能力
壹、受託義務(Fiduciary Duty)概說(§23Ⅰ)
【觀念釐清】受託義務的意義及緣由
貳、注意義務(Duty of Care)
【觀念釐清】注意義務之內涵
爭點:負有監督義務的行為主體為何人?
參、忠實義務(Duty of Loyalty)
【觀念釐清】忠實義務之內涵
肆、受託義務的司法審查標準
【觀念釐清】受託義務與司法審查標準的關係
【觀念釐清】注意義務的審查標準─商業判斷法則(Business Judgment Rule,簡稱BJR)與加強司法審查(Enhanced Scrutiny)
【觀念釐清】忠實義務的審查標準─整體公平(Entire Fairness)
爭點:商業判斷法則是否適用於刑事案件?
伍、公司之侵權能力(§23Ⅱ)
爭點:公司之侵權責任定位
爭點:股東得否依公司法§23Ⅱ向公司請求損害賠償?
考題直擊站:110政大法研
考題直擊站:102律師
補充5:法人股東
壹、法人董監事與法人代表董監事(§27)
【觀念釐清】法人董事與法人代表董事之區別
貳、法人股東的相關爭議別
爭點:控制公司與從屬公司得否同時分別當選他公司之董事與監察人
爭點:違反§27Ⅱ但書之效果?(兼論違反證交法§26-3Ⅱ之效果?)
補充6:經理人
壹、經理人的認定
爭點:經理人應如何認定?
貳、經理人之職權
爭點:經理人之職權範圍
考題直擊站:101政大法研
考題直擊站:95高考法制第1題節錄
考題直擊站:107律師
第二週 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
◎考題:改編自108司律第1題、109北大法研第1題
◎考點直擊
補充1:股東會召集權人
壹、少數股東
爭點:§173Ⅳ「其他理由,致董事會不能召集股東會」的解釋
爭點:於依§173經主管機關核准之股臨會中,以臨時動議提出主管機關許可以外之事項並為決議,其效力如何?
貳、持有過半數股份之股東
爭點:與證交法§43-5Ⅳ之適用關係
爭點:無表決權股得否作為召集權人?
爭點:外資得否「分拆」作為召集權人
參、監察人
爭點:監察人召集權
爭點:監察人違法召集股東會效力
考題直擊站:106律師節錄
補充2:股東提案權
爭點:一案的認定(以解任董事為例)
爭點:何謂§172-1Ⅳ①所稱「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
爭點:若屬「非股東會所得決議」事項,董事會是否仍得列入議案?
考題直擊站:107司法官第1題
補充3:表決權拘束契約
【觀念釐清】表決權拘束契約有效性審查步驟
爭點:未定期限的表決權拘束契約是否「必」因違反公序良俗而無效?
考題直擊站:110臺大法研節錄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9北大法研
補充4:讓與主要之營業或財產相關爭議
爭點:§185Ⅰ②「主要部分」之認定標準
爭點:違反§185行為效力之問題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3司法官第1題
補充5:股東會決議與瑕疵
壹、股東會決議
爭點:公司得否以章程提高股東會普通決議門檻?
考題直擊站:111東吳第1題
貳、股東會決議瑕疵相關爭議
爭點:股東會決議出席數未達最低法定數額(定足數),該決議效力如何?
爭點:無召集權人召集的股東會效力如何?
爭點:有瑕疵之董事會所召集之股東會決議效力如何?
爭點:§189-1相關解釋上爭議
爭點:得否以新的股東會決議追認有瑕疵而得撤銷的股東會決議?
考題直擊站:111司律第1題
第三週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與董事會、監察人
◎考題:109臺大法研節錄
◎考點直擊
補充1:董事的選任與解任
壹、董事的選任
【觀念釐清】累積投票制
【觀念釐清】董事提名制(§192-1)
爭點:可否於股東會決議縮減董事席次並於當次即適用?
爭點:可否分期改選董事?
爭點:董事資格的限制
考題直擊站:100臺大法研第3題
考題直擊站:112臺大法研丙、辛組第3題節錄
貳、董事的解任
【觀念釐清】董事的解任概說
爭點:股東會決議解任董事時,被解任董事是否須迴避?
爭點:決議解任損害賠償範圍
爭點:投保中心得否對「已卸任」董事提起裁判解任之訴?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0北大法研第3題
補充2:董事的義務與權限
爭點:§209「對股東會說明其行為之主要內容」和證交法§26-1「說明其主要內容」的解釋
爭點:董事是否有資訊權?其範圍為何?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0司法官
補充3:董事之責任追訴
爭點:監察人代表公司訴訟與利益衝突
爭點:監察人得否主動依公司法§213代表公司對董事提起訴訟?
補充4:董事會決議
爭點:有召集程序瑕疵的董事會決議效力
爭點:公發公司可否以臨時動議解任董事長?
爭點:非公發公司得否以臨時動議解任董事長?
爭點:公司每屆第一次董事會的召集權
爭點:董事會與股東會權限劃分
考題直擊站:111政大法研第1題
考題直擊站:111臺大法研丙、辛組第1題
補充5:關係人交易
壹、§206的相關爭議
爭點:§206Ⅱ「有自身利害關係」的解釋
爭點:§206Ⅲ「與董事具有控制從屬關係之公司」的解釋
爭點:§206Ⅲ「控制」應如何解釋?
爭點:§206Ⅲ的情形,董事是否須迴避表決?
貳、§223的相關爭議
【觀念釐清】§223適用前提
爭點:監察人依§223代表公司為該法律行為前,是否應先經董事會決議?監察人是否有實質決定權或審查權?
爭點:須由監察人共同代表或是得由各監察人單獨代表?
爭點:違反§223之對外交易行為效力?
考題直擊站:109政大法研第5題
考題直擊站:113北大法研第3題
考題直擊站:113臺大法研丙、辛組第1題
補充6:監察人
第四週 其他公司法重要爭議
◎考題:112司律第1題
◎考點直擊
補充1:其他股份有限公司相關爭議
壹、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
【觀念釐清】發起設立與募集設立的程序
爭點:發起人的認定
爭點:公司設立登記前以公司名義所為的法律行為其效力的歸屬
考題直擊站:111北大法研
貳、資本制度與股份
【觀念釐清】資本三原則
【觀念釐清】各種特別股於不同組織型態下的合法性
考題直擊站:108北大法研
爭點:進行同額減資與增資的程序
爭點:股份逆向分割
考題直擊站:張心悌老師文章改編
參、揭穿公司面紗
【觀念釐清】揭穿公司面紗概說
爭點:有關揭穿公司面紗的重要實務見解
補充2:企業併購
爭點:股東得否就「公司合併」為提案?
爭點:得否以臨時動議提出終止合併案?
爭點:釋字第770號解釋相關爭議
考題直擊站:109司律第1題
補充3:關係企業
【觀念釐清】關係企業基本觀念
爭點:何謂「不合營業常規或其他不利益之經營」?
考題直擊站:109東吳法研第2題
補充4:有限公司
【觀念釐清】有限公司的重要基本觀念(會考!)
【觀念釐清】2018年修法重點
爭點:有限公司股東出資轉讓限制是否適用於繼承的情形?
爭點:有限公司股東轉讓出資給其他股東是否須其他股東表決權過半數同意?
爭點:有限公司變更組織為股份有限公司後的第一次股東會應如何召集?由誰召集?
證交法
導 論
第五週 總則與有價證券募集、發行、私募及買賣
◎考題:改編自110臺大法研第3題
◎考點直擊
補充1:有價證券相關
壹、有價證券之募集與發行
【觀念釐清】有價證券認定的實務現況
爭點:投資契約是否為證交法的有價證券?
爭點:連動債是否為證交法的有價證券?
爭點:證券型虛擬通貨
爭點:TDR是否為證交法的有價證券?
考題直擊站:111東吳法研第3題
貳、私 募
【觀念釐清】募集與私募的區分
爭點:違法轉售效力
參、公開收購
爭點:強制公開收購預定取得的解釋
考題直擊站:103司法官第5題
補充2:公司治理相關
【觀念釐清】審計委員會獨立董事職權新修法
補充3:證券詐欺
壹、民事責任
【觀念釐清】證券詐欺概說
爭點:是否包含行為人過失的情況?
貳、刑事責任
爭點:是否包含行為人過失的情況?
補充4:財報不實
壹、民事責任
爭點:財報不實次要行為人
爭點:董事免責抗辯
爭點:「主要內容」的解釋
爭點:會計師事務所是否應負連帶賠償責任?
爭點:交易因果關係的判斷
爭點:持有人是否得主張「詐欺市場理論」?
爭點:損失因果關係的判斷
爭點:損害賠償計算方法?
爭點:與有過失問題
貳、刑事責任
爭點:是否以具有「重大性」為必要?
補充5:公開說明書不實
壹、民事責任
爭點:§32適用範圍?
爭點:財務預測重大性判斷
爭點:「善意之相對人」的範圍?
貳、刑事責任
爭點:§32適用範圍?
考題直擊站:111司律
考題直擊站:112北大法研第3題
考題直擊站:104律師第4題
考題直擊站:110司律第3題
第六週 市場不法行為
◎考題:106政大財經法組第2題
◎考點直擊
補充1:操縱市場
壹、違約不交割
【觀念釐清】違約不交割概說
爭點:不履行交割的解釋
爭點:足以影響市場秩序的解釋
貳、沖洗買賣(相對成交)
【觀念釐清】沖洗買賣概說
爭點:相對成交的解釋
爭點:如何認定本款的意圖?
參、相對委託
【觀念釐清】相對委託要件釐清
肆、連續交易
【觀念釐清】連續交易概說
爭點:意圖如何認定?
爭點:高價買入與低價賣出的認定
爭點:「連續」的解釋
爭點:有影響市場價格或市場秩序之虞
伍、散布流言
【觀念釐清】構成要件釐清
【觀念釐清】實務案例
考題直擊站:103律師
補充2:短線交易
爭點:何時具備董事、監察人、經理人身分才適用本條?
爭點:如何認定10%大股東?
爭點:配偶間10%大股東的認定
爭點:配偶因短線交易歸入權所生的債務是否應共同負擔?
爭點:短線交易中「賣出」的認定
【觀念釐清】利益的計算
考題直擊站:105律師
補充3:內線交易
壹、內線交易基礎理論介紹
【觀念釐清】美國法制(關係論)
【觀念釐清】歐盟法制(市場論)
爭點:目前現行法制採何種理論?
貳、內線交易責任主體
爭點:基於職業關係獲悉消息之人
爭點:偶然聽聞內線消息是否為§157-1Ⅰ所稱「從前四款所列之人獲悉消息之人」?
爭點:間接受領人是否為§157-1Ⅰ⑤之人?
爭點:因正當業務行為傳遞消息
爭點:法人是否為內線交易責任主體?
爭點:關聯股票的內線交易(又稱影子交易、替代性交易)
考題直擊站:106律師第1題節錄
考題直擊站:111政大法研第3題
考題直擊站:113北大法研第2題
參、內線消息
爭點:重大性的判斷
爭點:明確性的判斷
爭點:消息公開方式
考題直擊站:100政大財經法組第2題
考題直擊站:108司律第2題
肆、內線交易主觀要件
爭點:實際知悉的解釋
爭點:預定交易計畫免責抗辯
考題直擊站:105政大法研第2題
伍、刑事責任
爭點:犯罪所得計算
保險法
導 論
第七週 總論與損害保險總論
◎考題:111北大財經法組第4題
◎考點直擊
補充1:保險契約的性質
爭點:保險契約是要式契約還是不要式契約?
爭點:保險契約是諾成契約還是要物契約?
爭點:人壽保險中預繳第一期保費的爭議
爭點:最大善意原則得否作為保險人免責事由?
爭點:保險人得否主張過失相抵?
考題直擊站:106北大法研
考題直擊站:110政大法研第1題
補充2:保險利益
爭點:人身保險的保險利益
爭點:保險利益存在對象
爭點:保險利益存在時點
爭點:人身保險中變更要保人時,新要保人對被保險人是否須具有保險利益?
爭點:借名投保的法律關係
考題直擊站:107司法官第3題節錄
補充3:保險代位
【觀念釐清】保險代位理論基礎與性質
爭點:保險代位債權移轉範圍(被保險人的保護)
爭點:妨礙代位
考題直擊站:109北大法研第4題
補充4:複保險
【觀念釐清】複保險的立法意旨
【觀念釐清】複保險的要件
爭點:是否適用於消極保險?
爭點:是否適用於人身保險?
爭點:複保險的判斷時點?
爭點:惡意複保險的「契約無效」如何解釋?
考題直擊站:106司法官第2題節錄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2律師第3題第1小題
補充5:告知義務
【觀念釐清】告知義務理論基礎
爭點:告知義務範圍的問題(與調查義務的調和)
爭點:保險業務員的告知受領權
爭點:§64Ⅱ但書因果關係抗辯的解釋
爭點:健康保險違反告知義務的解除權
爭點:故意拖過兩年
爭點:保險法§64和民法§92的是否為特別規定與普通規定關係?
考題直擊站:109司律第2題
考題直擊站:111司律第2題
補充6:危險增加通知義務
【觀念釐清】危險增加的認定
【觀念釐清】危險增加的種類
爭點:是否只要一有危險增加,保險人就可以終止契約?
爭點:違反危險增加通知義務的法律效果
考題直擊站:101臺大法研丙、辛組第1題節錄
補充7:特約條款
爭點:隱藏性義務的揭穿
爭點:揭穿隱藏性義務的後續問題
考題直擊站:110司律第2題
補充8:超額定值保險
爭點:超額定值保險的問題
考題直擊站:汪信君老師文章改編
第八週 各 論
◎考題:109臺大法研第2題
◎考點直擊
補充1:人壽保險
【觀念釐清】§105的適用前提
爭點:§105書面同意的放寬解釋
爭點:未成年人得否由法定代理人代為書面同意?
【觀念釐清】未成年人與受監護宣告之人的喪葬費用保險
爭點:§109Ⅲ「故意自殺」的解釋
爭點:是否因保險人未通知被保險人或受益人等利害關係人而使人壽保險契約不停效?(兼論保險法§116新修法)
爭點:停效可保證明
爭點:解約金與強制執行
考題直擊站:112北大法研第4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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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訂單成立後,遇有修改付款方式、訂購商品、金額及數量等情況,必須請您申請取消訂單,重新訂購。申請取消訂單的流程:【訂單管理】>【訂單編號】>【我要詢問】>【取消訂單】,客服將為您取消原訂單,如原訂單已完成付款,直接進行後續退費流程;您也可以選擇來電或LINE、EMAIL的方式進行取消訂單。客服部:02-27001808分機24;電子信箱:law@sharing.com.tw。
2.會員選擇門市取書,請於訂單成立後7日內來電(或LINE)預約取書日,未於約定日取書,訂單將為您保留3日,逾期將自動取消訂單。
3.若為任選活動而組套出售的優惠商品(如:任選x本x折、滿額加購 / 贈品...等活動),不可單品取消、退貨,需整筆一併取消。
三、運費說明
1.宅配到府:貨運單筆訂單金額滿1000元,可享免運乙次,未滿則加收80元(台灣本島、離島皆同)。符合單筆訂單免運資格者,若要分批出貨,每次則須收取80元運費。
如遇收件人未收件,導致包裹被退回的情況,新學林將以EMAIL方式通知會員;若要再次寄送,收件人需補80元運費(海外地區運費另計,不得與其他訂單合併寄送),當您完成補繳運費,我們將盡速安排補寄事宜。
2.新學林門市取貨:免運。
註:若遇活動檔期,訂單處理費用(運費/郵資)將依照活動優惠標準調整,不另行公告請參考活動網頁。
四、本公司保留隨時修改、終止變更商品之權利。修改後之商品內容將於本網頁更新,恕不另行通知。
五、如有未盡事宜,本公司保有調整及最終解釋權之權利。
1.本站商品出貨一律是最新版本。
2.一般書籍
(1)網路訂購書籍會以貨運或掛號方式寄送。
(2)當日訂單指每日中午12點前付款完成的訂單,每日中午12點以後付款完成的訂單,則視為隔天訂單(不含例假日)。
(3)一般情形下,我們於確認訂單並收到款項後3-4個工作天(不含例假日)內為您辦理出貨事宜,出貨依照付款時間順序,並配合物流公司運送安排,無法由會員指定包裹的寄送日期及物流公司。連假後、開學季、書展期間,訂單出貨會有所延遲,約需7-10個工作天,實際出貨時間仍將依訂單量調節。
3.預購、調貨、加刷書籍須知
若您所購買的書籍中包含「即將出版」的預購書籍與「目前已經出版」的調貨、加刷書籍,預購商品與調貨、加刷書籍會與現貨書籍一起寄出,購買前請務必確認是否可以等待,如欲分開出貨,需另再加收80元運費(海外地區運費另計)。
4.任選活動組套出售的優惠商品(如:任選x本x折、滿額加購 / 贈品...等活動),建議與其它商品分開下單,以獲得最快的取貨速度。
5.已顯示「缺貨」的商品(包含少量提供、絕版商品),暫時無法提供會員購買。建議您可點選商品頁面右方「鈴鐺按鈕」,加入「可訂購時通知我」,當商品為正常供貨,新學林將以EMAIL通知您。
6.外版書
一般約7~14個工作天左右,建議把外版書與其它商品分開下單,以獲得最快的取貨速度。
7.海外地區
(1)海外地區由於寄送方式、航運、海運清關時間不穩定,可能造成航班及清關時間延誤,如有延誤到貨情形,請見諒。 付款方式僅提供信用卡線上付款。
(2)各國依商品種類及價值核訂關稅與附加費用,若海關核定需支付進口關稅,則需由收貨人自行支付。
(3)跨國運送作業繁複,故不提供海外退換貨服務,出貨前我們皆會細心檢查及包裝,請您安心訂購。
(4)商品出貨後,即無法修改寄送位址、收件人等資料。
(5)運送注意事項
請提供護照英文全名/本名,若因為收件資訊不正確無法配送且無人簽收,導致包裹退回我們將直接取消整筆訂單。
被退回之包裹僅會以購物金方式歸還商品金額 ( 運費一律不歸還 ),作業完成後也會以e-mail方式通知您,若需重新寄送包裹,需自行負擔運費。
8.函授課程教材
函授教材以貨運或掛號方式寄送。一般情形,若是已開課課程,首次寄送教材會於完成付款後約4個工作天出貨(不含例假日),並且依當時的課程進度寄送相關教材;若是尚未開課科目,將依照開課時間寄送相關教材。
9.本站所有商品都會仔細包裝後審慎寄出,難免會因運送過程中造成不可抗力的因素,如完美主義者不建議購買,可直接至實體店面選購。
10.電子書、期刊、雜誌
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二項『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非因無內容或無法使用之狀況,即無法退換貨。
11.您可至【會員專區】>【訂單管理】,查詢商品寄送進度,實際送達時間則須視本公司作業流程及物流配送進度而定。若遇節慶假日(大檔期),或其他不可抗力之因素,則可能造成物流延遲配送。
12.商品出貨後,即無法修改寄送地址、收件人等資料,請您送出訂單前,務必確認您的訂單資料為正確,以保障您的權益。若您原本的地址無法成功投遞,包裹將會被退回,並以EMAIL方式通知會員,若要再次寄送,需補80元運費(海外地區運費另計,不得與其他訂單合併寄送),當您完成補繳運費,我們將盡速安排補寄事宜。
13.如有發票相關問題,請與客服部聯繫,逾期恕不受理。客服部:02-27001808分機24;電子信箱:law@sharing.com.tw
二、取消訂單
1.訂單成立後,遇有修改付款方式、訂購商品、金額及數量等情況,必須請您申請取消訂單,重新訂購。申請取消訂單的流程:【訂單管理】>【訂單編號】>【我要詢問】>【取消訂單】,客服將為您取消原訂單,如原訂單已完成付款,直接進行後續退費流程;您也可以選擇來電或LINE、EMAIL的方式進行取消訂單。客服部:02-27001808分機24;電子信箱:law@sharing.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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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若為任選活動而組套出售的優惠商品(如:任選x本x折、滿額加購 / 贈品...等活動),不可單品取消、退貨,需整筆一併取消。
三、運費說明
1.宅配到府:貨運單筆訂單金額滿1000元,可享免運乙次,未滿則加收80元(台灣本島、離島皆同)。符合單筆訂單免運資格者,若要分批出貨,每次則須收取80元運費。
如遇收件人未收件,導致包裹被退回的情況,新學林將以EMAIL方式通知會員;若要再次寄送,收件人需補80元運費(海外地區運費另計,不得與其他訂單合併寄送),當您完成補繳運費,我們將盡速安排補寄事宜。
2.新學林門市取貨:免運。
註:若遇活動檔期,訂單處理費用(運費/郵資)將依照活動優惠標準調整,不另行公告請參考活動網頁。
四、本公司保留隨時修改、終止變更商品之權利。修改後之商品內容將於本網頁更新,恕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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