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分法(含1.2試)解題書
9折675元750
書號 : ZZ59ML1110
編/著者 : 心地
出版社 : 波斯納
出版日期 : 2026-09-01
ISBN : 9786267570630
版別 : 1版
裝幀 : 平裝 18開
參考分類(CAT) : 波斯納出版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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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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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專注身分法,一書完整掌握考點
聚焦親屬法與繼承法,完整收錄國考、法研所重要考點,依章節系統化整理,建立完整身分法體系。
 
爭點完整整理,建立體系觀念
整理通說、少數說、實務見解及重要爭點,搭配實例、歷屆考題與解題分析,快速掌握理解爭點之核心。
 
「閒話家常」深入分析學說與實務
深入解析學說與實務見解,分析不同見解的形成,建立完整的思考脈絡,靈活運用於各類題型。
 
一、二試考點一網打盡
收錄115~103年國考、法研所申論題及國考一、二試的選擇題,掌握重要觀念與命題方向,一次兼顧一試與二試備考。
 
 
目錄
 
編者序
本書使用方法
 第零章 身分法緒論
第一編 親屬編
 第一章 親屬、婚姻
  壹、親屬
     爭點1 身分關係的發生與消滅
     爭點2 一方配偶死亡,婚姻關係或姻親關係是否消滅?
     爭點2-1 一方配偶死亡,婚姻關係是否消滅?
     爭點2-2 一方配偶死亡,他方與原配偶親屬之姻親關係是否消滅?
     爭點2-3 一方配偶死亡後他方再婚,與原配偶親屬之姻親關係是否消滅?
  貳、結婚
     爭點1 重婚無效之例外
     爭點2 配偶得否依第1001條但書提起別居之訴?
     爭點3 家庭生活費用與扶養費之關係
     爭點3-1 分居期間得否請求家庭生活費用
      Q1:112司律民法第2題第2小題
      Q2:110台大民法A第3題
      Q3:110行執官、司事官、書記官民法第1題(改編)
  參、夫妻財產制
     爭點1 夫妻財產制是否得約定溯及效力
     爭點2 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之一身專屬性
     爭點3 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之保全
     爭點4 夫妻間權利義務爭議
     爭點4-1 夫妻互負一般債權債務是否應納入剩餘財產分配
     爭點4-2 夫妻間之贈與是否應納入剩餘財產分配
     爭點4-3 夫或妻互負扶養權利義務是否應納入剩餘財產分配
     爭點4-4 夫妻一方代墊未成年子女扶養費是否應納入剩餘財產分配
     爭點4-5 夫妻一方對他方負擔之慰撫金債務是否應扣除
     爭點5 第1030條之2「納入」的判斷時點
     爭點6 夫或妻以自己之婚後財產清償他人婚前債務之處理
     爭點7 剩餘財產分配的時效抗辯範圍
      Q1:111司律民法及民事訴訟法(一)第2題第1小題
      Q2:114北大民法A第4題
      Q3:111輔大民法第4題(改編)
      Q4:110北大民法A第4題(改編)
      Q5:110司特(司事官(財經事務組、營繕工程事務組))民法第2題
  肆、離婚
   一、離婚之方式
     爭點1 儀式婚未為結婚登記的兩願離婚
     爭點2 有責配偶離婚請求權
      Q1:112台大民法A第3題
      Q2:112司律民法及民事訴訟法(一)第2題第1小題(節錄)
   二、離婚之效力
     爭點1 離婚損害v.離因損害
     爭點2 共同親權
      Q1:112政大民事身分法與民事訴訟法第1題第2、3小題(節錄)
      Q2:113政大民事身分法與民事訴訟法第1題(節錄)
      Q3:115政大民事身分法與民事訴訟法第1題司律一試選擇題
 第二章 親子關係
  壹、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
     爭點1 受胎期間起算時點
     爭點2 子女受雙重婚生推定
      Q:107台大民法A第3題第2、3小題(改編)
   二、婚生推定與婚生否認
      Q1:111政大民事身分法與民事訴訟法第1題(節錄)
      Q2:109司律民法與民事訴訟法(二)第2題
      Q3:108司特(行執官、司事官(法律事務組)、書記官)第4題(節錄)
      Q4:104司特(公證人、書記官)民法第4題
   三、認領&準正
     爭點1 胎兒得否被認領?
     爭點2 胎兒得否被準正
     爭點3 第1065條第1項之「撫育」是否應考量認領人主觀意思
     爭點4 遺囑認領?
     爭點4-1 是否承認遺囑認領?
     爭點4-2 認領人於無效遺囑上認領,效力為何?
     爭點5 認領之無效與認領之撤銷?
     爭點6 認領否認的目的?
     爭點7 第三人既得權保護
      Q1:114東吳民法第4題(改編)
      Q2:113成大民法第3題第1小題(節錄)
      Q3:110東吳民法第4題
      Q4:115北大民法A第4題第2小題
  貳、收養
   一、收養之成立
     爭點1 夫妻共同收養子女成立幾個收養關係?
     爭點2 直系姻親收養的限制
     爭點2-1 夫妻共同收養死亡子女之配偶
     爭點3 74年民法修正前的收養形式要件
     爭點4 收養被撤銷的效力
     爭點5 生父得否收養自己的非婚生子女?
     爭點6 民法第1076條之1與兒少法 第18條的適用問題
      Q1:114司律民法與民事訴訟法(二)第2題第1、2小題
      Q2:114成大民法第3題(改編)
      Q3:113成大民法及刑法第1題(改編)
      Q4:107司法官民法與民事訴訟法(一)第1題第1、3小題
   二、收養之效力
      Q:104司法官民法第3題(改編)
   三、收養之終止
     爭點1 收養契約是否因一方死亡而消滅?
     爭點2 死後終止收養中「養父母死亡」之判斷
     爭點3 宣告終止收養的除斥期間?
     爭點4 終止收養得無效或得撤銷
      Q:108台大民法A第3題
  參、父母子女權利義務
   一、子女稱姓
      Q1:114司特(家調官)民總與親屬、繼承第2題
      Q2:107北大民法第4題第1小題(節錄)
   二、親權
     爭點1 違反子女之利益處分子女特有財產之效力
     爭點2 父母代理子女訂立保證契約之效力
      Q1:105律師民法第3題(改編)
      Q2:106律師民法第3題第1小題   司律一試選擇題
  【專題】人工生殖
 第三章 監護、扶養
  壹、監護
   一、未成年人監護
     爭點1 委託監護與「委任契約」
     爭點2 未成年人監護中管理、使用、代為處分的「財產」範圍
     爭點3 第1101條「處分」的解釋?
     爭點3-1 受監護人遺產分割問題
      Q1:113司特(家調官)民總與親屬、繼承第2題(改編)
      Q2:110地特戶政民總與親屬、繼承概要第3題(改編)
      Q3:107高考(民間公證人)民法第4題
      Q4:106律師民法與民事訴訟法(一)第2題第3小題(節錄)
   二、成年人監護、輔助
     爭點1 未成年人是否得受輔助宣告
     爭點2 輔助宣告與開具財產清冊
     爭點3 第1101條第1項、第1102條與成年受監護人最佳利益的判斷
     爭點3-1 監護宣告生效時點?
     爭點3-2 受監護人利益之解釋及違反第1112條之效力?
     爭點3-3 違反第1101條第1項或第1102條之效力
     爭點3-4 監護人變更受監護人所訂保險契約以增加監護人之受益比例
     爭點4 監護權受侵害的損害賠償?
      Q1:111台大民法B第3題
      Q2:115台大民法A第1題第5小題(節錄)
   三、成年人意定監護
      Q:109普考戶政民總與親屬、繼承概要第1題
  貳、扶養
     爭點1 生活保持義務v.生活扶助義務
     爭點2 配偶間扶養的要件
     爭點3 未成年子女扶養費請求
     爭點3-1 未成年子女對父母請求扶養費的請求權基礎?
     爭點3-2 未成年子女扶養費之負擔
     爭點3-3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扶養費之協議
     爭點3-4 未成年子女扶養費與第1120條的關係
     爭點4 第1118條v.第1118條之1
     爭點4-1 第1118條之1義務免除時點
      Q1:114政大民事身分法與民事訴訟法第1題第1小題
      Q2:111高考戶政民總與親屬、繼承第2題(改編)
      Q3:108地特戶政民總與親屬、繼承第3題
      Q4:106東吳民法第4題(改編)   司律一試選擇題
第二編 繼承編
 第一章 法定繼承
  壹、遺產繼承人
   一、本位繼承
     爭 點 受死亡宣告之人於死亡宣告經撤銷後是否有繼承權?
   二、代位繼承
     爭點1 代位繼承權之性質
     爭點2 被繼承人與被代位人同時死亡
     爭點3 若被繼承人之親等近者之直系血親卑親屬全部於繼承開始前死亡,或喪失繼承權,而由其直系血親卑親屬為繼承人時,是否為代位繼承?或為本位繼承?
     爭點4 擬制血親代位繼承制度之適用
     爭點5 代位人拋棄對被代位人之繼承權對代位繼承所產生之影響?
      Q:繼承法實例解說例題7(改編)
   三、繼承權之喪失
     爭點1 受刑之宣告(第1款)
     爭點2 關於表示失權後,是否得因被繼承人之宥恕而回復繼承權?(第5款)
     爭點3 表示失權之方式
      Q1:114司律民法與民事訴訟法第2題第3小題
      Q2:102律師民法與民事訴訟法第3題第1小題
   四、繼承回復請求權
     爭點1 侵害繼承權之時點
     爭點2 繼承回復請求權之性質
     爭點3 繼承回復請求權與物上返還請求權之關係
     爭點4 繼承回復請求權之當事人
     爭點5 繼承回復請求權之消滅時效
     爭點5-1 繼承回復請求權罹於消滅時效前,表見繼承人是否得主張動產之取得時效?
     爭點5-2 民法第1146條第2項規定客觀期間「十年」之起算點,實務見解條文明定為自繼承開始時,亦即自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起算。惟若繼承權被侵害,係於繼承開始逾十年後始發生者,其時效應如何起算?
     爭點5-3 繼承回復請求權罹於消滅期間後之效力為何?
     爭點6 繼承回復請求權拋棄之效力
      Q:108司律民法及民事訴訟法(一)第1題第2、3小題
  貳、遺產之繼承
   一、繼承標的與遺產酌給
     爭點1 遺產酌給之要件
     爭點1-1 生前繼續扶養之人
     爭點1-2 遺產酌給之請求,是否以請求權人不能維持生活而無謀生能力為限?
     爭點2 遺產酌給之清償順序
     爭點3 遺產酌給有無最高額之限度?
     爭點4 遺產酌給民法未有明文規定,應如何認定其消滅時效?
      Q1:113司律民法及民事訴訟法(一)第1題第2小題
      Q2:103司法官民法第3題
   二、共同繼承
    (一)遺產與債務
     爭點1 分割前應繼分之處分
    (二)遺產分割
     爭點1 遺產分割之自由與限制
     爭點1-1 不分割契約是否有時間限制?若遺囑禁止分割超過十年,效力如何?
     爭點1-2 全體繼承人可否一致同意分割或將公同共有改為分別共有?
     爭點2 胎兒之應繼分
     爭點2-1 未保留胎兒之應繼分,而逕為分割遺產之效力為何?
     爭點2-2 未保留胎兒之應繼分,而逕為分割遺產之救濟途徑為何?
     爭點3 指定遺產分割
     爭點4 扣還之爭議
     爭點4-1 負擔債務之繼承人為拋棄繼承時之處理
     爭點4-2 繼承人對其他共同繼承人負有債務之處理
     爭點4-3 繼承人對被繼承人享有債權之處理
     爭點5 歸扣之爭議
     爭點5-1 受特種贈與之繼承人拋棄繼承?
     爭點5-2 喪失繼承權人是否應負歸扣義務?
     爭點5-3 被代位繼承人受有特種贈與後死亡時,是否應由代位繼承人負歸扣義務?
     爭點5-4 代位繼承人從被繼承人受有特種贈與時,是否應負歸扣義務?
     爭點5-5 受贈與後贈與物滅失或毀損時,是否仍應歸扣?
     爭點5-6 免除歸扣之意思表示,若侵害其他繼承人之特留分時,應如何處理?
     爭點5-7 生前特種贈與超過該繼承人之應繼分時,是否應返還其超過部分之數額?
     爭點6 不利於債務人之分割遺產協議
      Q1:111司律民法及民事訴訟法(一)第2題第3小題
      Q2:109台大民法B第3題
   三、概括繼承與拋棄繼承
    (一)概括繼承有限責任
    (二)概括繼承無限責任
    (三)拋棄繼承
     爭 點 拋棄繼承是否為債權人撤銷權之標的?
      Q1:113成大法研所民法第3題第2小題
      Q2:111司律民法及民事訴訟法(一)第2題第2小題
      Q3:106台大民法B第3題第2小題
   四、無人承認之繼承
    (一)繼承人之確認
    (二)遺產之管理
     爭點1 債權人或受遺贈人之權利限制
     爭點2 遺產管理人之法律地位為何?
     爭點3 國庫係「原始取得」或「繼受取得」?
  司律一試選擇題
 第二章 遺囑與特留分
  壹、遺囑的要件
     爭 點 受輔助宣告之人為遺囑是否須經輔助人同意?
      Q1:110司律民法與民事訴訟法(一)第2題第2小題
      Q2:112司特(行政執行官、司事官法律事務組、書記官)第4題
  貳、遺囑的撤回
      Q:109年北大民法A第4題(改編)
  參、遺贈與死因贈與
     爭點1 無效遺贈得否轉換為死因贈與?
     爭點2 死因贈與得否撤回?
     爭點3 死因贈與契約是否適用同時存在原則
      Q:113台大民法B第1題
  肆、特留分與扣減權
     爭點1 遺囑違反特留分之效力
     爭點2 扣減的標的
     爭點2-1 遺贈、指定應繼分與指定遺產分割方法之界定
     爭點2-2 指定應繼分與指定遺產分割方法之效力
     爭點3 扣減權之性質
     爭點4 扣減權之行使
     爭點5 扣減權之效力(以物權形成權說為前提)
     爭點5-1 可否利用價額補償侵害之特留分額?
     爭點6 扣減權之消滅期間
     爭點6-1 消滅期間為何?
     爭點6-2 消滅期間起算點
     爭點7 無效的拋棄繼承是否轉換為拋棄特留分或扣減權
      Q1:115台大民法B第2題
      Q2:114政大民事身分法與民事訴訟法第1題第2小題
      Q3:113司特(家事調查官)民法總則、親屬繼承第3題
      Q4:110司律民法與民事訴訟法(一)第2題第1、3小題
      Q5:110原民特考地政民法第3題
  司律一試選擇題
第三編 附錄 歷屆試題
 附錄一 114司律一試選擇題
 附錄二 115司律一試選擇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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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如有發票相關問題,請與客服部聯繫,逾期恕不受理。客服部:02-27001808分機24;電子信箱:law@sharing.com.tw

二、取消訂單
1.訂單成立後,遇有修改付款方式、訂購商品、金額及數量等情況,必須請您申請取消訂單,重新訂購。申請取消訂單的流程:【訂單管理】>【訂單編號】>【我要詢問】>【取消訂單】,客服將為您取消原訂單,如原訂單已完成付款,直接進行後續退費流程;您也可以選擇來電或LINE、EMAIL的方式進行取消訂單。客服部:02-27001808分機24;電子信箱:law@sharing.com.tw。
2.會員選擇門市取書,請於訂單成立後7日內來電(或LINE)預約取書日,未於約定日取書,訂單將為您保留3日,逾期將自動取消訂單。
3.若為任選活動而組套出售的優惠商品(如:任選x本x折、滿額加購 / 贈品...等活動),不可單品取消、退貨,需整筆一併取消。

三、運費說明
1.宅配到府:貨運單筆訂單金額滿1000元,可享免運乙次,未滿則加收80元(台灣本島、離島皆同)。符合單筆訂單免運資格者,若要分批出貨,每次則須收取80元運費。
如遇收件人未收件,導致包裹被退回的情況,新學林將以EMAIL方式通知會員;若要再次寄送,收件人需補80元運費(海外地區運費另計,不得與其他訂單合併寄送),當您完成補繳運費,我們將盡速安排補寄事宜。
2.新學林門市取貨:免運。
註:若遇活動檔期,訂單處理費用(運費/郵資)將依照活動優惠標準調整,不另行公告請參考活動網頁。

四、本公司保留隨時修改、終止變更商品之權利。修改後之商品內容將於本網頁更新,恕不另行通知。

五、如有未盡事宜,本公司保有調整及最終解釋權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