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50天上榜日記~民事訴訟法篇
9折612元680
書號 : ZZ51ML7223
編/著者 : 李淑明
出版社 : 高點
出版日期 : 2024-03-01
ISBN : 9786263348110
版別 : 1版
裝幀 : 平裝 18開
參考分類(CAT) : 高點出版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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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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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本書集合了「易讀」、「清楚」、「精華」及「有效率」等等優點,絕對是考前最後衝刺的必備好書!
為了讓您神閒氣定的備考,作者將自己放在「考生」的位置上,從考生視角寫出這本「我的50天上榜日記」~
 
本書特色如下:
一、一天一單元、50天就定位
作者將民訴重中之重的重點,分類成50個單元。各單元2~3小時內可讀完(包括考古題的練習),進度已安排好,按表操課即可。只要能堅持50天,一天一單元,50天後,民事訴訟法(含家事事件法)的高分即穩穩落袋。
二、提綱絜領式的說明,簡單易讀
各單元以【爭點指南】為開端,點出該單元的學習重點,更容易掌握要點;再將基礎理論、學說及實務爭議,依序解說;完整收錄重要實務見解並加以分析,能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
三、【Daily Boost】加強臨場感
各單元皆有【Daily Boost】,彙整一、二試的經典試題。讀完基礎理論、學說及實務爭議及分析後,即以考題驗收,不但可熟悉題型、更可達練習之效。
 
 
 
 
作者
 
李淑明
 
.台大法研所民商法組碩士
.司法官及格(前三名)
.律師高考及格
 
 
 
目錄
 
STAGE I 法 院
 Day 1 審判權之認定與衝突
  (一)民事vs.公法事件
  (二)民事vs.家事事件
  (三)國際審判管轄權
 Day 2 專屬vs.非專屬管轄權之合併審判
  (一)專屬管轄事件
  (二)訴之客觀合併之管轄權
  (三)實務見解評析
  (四)訴之主觀合併之管轄權
STAGE II 訴訟主體&既判力主觀範圍
 Day 3 公寓大廈管委會
  (一)實體法-無權利能力社團
  (二)訴訟法-非法人團體
  (三)實務見解評析
  (四)重複起訴&既判力
 Day 4 合 夥
  (一)實體法律關係
  (二)訴訟法-非法人團體
  (三)重複起訴&既判力
  (四)執行力主、客觀範圍之爭議
  (五)合夥債權之行使方式
  (六)「合夥」所受確定判決效力是否及於退夥人?
 Day 5 代位訴訟
  (一)提起代位訴訟之債權人vs.債務人
  (二)數債權人共同提起代位訴訟
  (三)提起代位訴訟之債權人vs.其他債權人
  (四)債務人vs.第三債務人
 Day 6 撤銷詐害債權訴訟
  (一)債務人&受益人
  (二)數債權人共同提起撤銷詐害債權訴訟
  (三)提起撤銷詐害債權訴訟之債權人vs.其他債權人
  (四)轉得人vs.債務人、受益人
 Day 7 真正連帶債務
  (一)實體法-真正連帶債務
  (二)訴訟法-類似必要共同訴訟?
  (三)訴訟法-普通共同訴訟?
  (四)訴訟法-特殊(準)必要共同訴訟?
  (五)真正連帶債務人中之一人提起上訴之效力
  (六)確定判決之效力
 Day 8 不真正連帶債務
  (一)實體法-不真正連帶債務
  (二)訴訟法-類似必要共同訴訟?
  (三)訴訟法-普通共同訴訟?
  (四)訴訟法-特殊(準)必要共同訴訟?
  (五)不真正連帶債務人中之一人提起上訴之效力
  (六)確定判決之效力
  (七)於第二審追加不真正連帶債務人為被告
 Day 9 保證債務
  (一)(一般)保證契約之特性
  (二)保證人&主債務人之訴訟關係
  (三)連帶保證之特性
  (四)連帶保證人&主債務人間之訴訟關係
  (五)實務見解評析
  (六)以主債務人&保證人為共同被告,僅一人提起上訴
  (七)僅以主債務人為被告,保證人之程序保障
  (八)僅以連帶保證人為被告,主債務人之程序保障
 Day 10 共有&準共有
  (一)內部關係-共有人相互間損害賠償訴訟
  (二)內部關係-裁判分割共有物之訴
  (三)內部關係-履行共有物分割協議之訴
  (四)外部關係-返還共有物之訴
  (五)外部關係-損害賠償訴訟
  (六)外部關係-因契約而生訴訟
 Day 11 公同共有&準公同共有
  (一)繼承人間之訴訟關係-因繼承而負擔債務
  (二)繼承人間之訴訟關係-因繼承而準公同共有債權
  (三)合夥人間之訴訟關係-因合夥而負擔債務
  (四)合夥人間之訴訟關係-因合夥而取得債權
  (五)其他
 Day 12 袋地通行權&共同訴訟
  (一)問題之提出
  (二)因是否有通行權而生訴訟
  (三)因通行之處所及方法而生訴訟
  (四)周圍地所有人間之訴訟關係
 Day 13 其它訴之主觀合併
  (一)單純合併
  (二)主觀選擇合併
  (三)主觀預備合併
  (四)第二審追加備位被告
  (五)主觀預備合併之上訴
 Day 14 當事人恆定&既判力主觀範圍(之一)
  (一)問題之提出
  (二)訴訟繫屬中+債之關係+原告移轉債權
  (三)訴訟繫屬中+債之關係+被告移轉標的物所有權
 Day 15 當事人恆定&既判力主觀範圍(之二)
  (一)問題之提出
  (二)訴訟繫屬中+物權關係+原告移轉標的物所有權
  (三)訴訟繫屬中+物權關係+被告移轉標的物所有權
 Day 16 當事人恆定&既判力主觀範圍(之三)
  (一)訴訟繫屬中+物權關係+被告移轉標的物所有權+第三人善意取得
  (二)訴訟繫屬中+物權關係+被告移轉標的物所有權+通謀虛偽
  (三)事實審言詞辯論終結後+物權關係+原告移轉標的物所有權
 Day 17 主參加訴訟
  (一)適用情形
  (二)構成要件
  (三)當事人間之訴訟關係
 Day 18 訴訟參加
  (一)誰是「輔助(從)參加人」?
  (二)什麼是「獨立輔助參加」?
  (三)參加效
  (四)訴訟告知&民訴法第67條之1之爭議
  (五)訴訟參加vs.主參加訴訟
STAGE III 訴訟標的&既判力客觀範圍
 Day 19 訴訟標的、訴外裁判&法院之闡明
  (一)訴訟標的與判決之關聯性
  (二)契約之定性與訴訟標的之關聯性
  (三)法規依據與訴訟標的之關聯性
  (四)請求權競合與訴訟標的之關聯性
 Day 20 一部請(訴)求
  (一)意義&要件
  (二)「一部請求」之適法性
  (三)類型區分說
 Day 21 訴之客觀合併
  (一)單純合併
  (二)重疊合併vs.競合合併
  (三)選擇合併
  (四)預備合併
  (五)客觀選擇合併&上訴不可分
  (六)客觀預備合併&上訴不可分
 Day 22 重複起訴禁止原則
  (一)舊同一事件說
  (二)新同一事件說
  (三)核心(點)理論
 Day 23 既判力之客觀範圍
  (一)既判力之消極作用~禁止反覆
  (二)既判力之積極作用~禁止矛盾
  (三)與「爭點效」之比較
  (四)遮斷效
 Day 24 抵銷抗辯
  (一)足生既判力之抵銷抗辯
  (二)抵銷抗辯&重複起訴禁止原則
  (三)反對抵銷
  (四)抵銷抗辯&更新權之限制
 Day 25 對待給付判決
  (一)附條件之判決
  (二)上訴利益&上訴效力範圍
  (三)對待給付判決之廢棄
STAGE IV 訴訟審理程序
 Day 26 闡明義務之界限
  (一)闡明義務之基本架構
  (二)最上位&法律上爭點之闡明
  (三)事實上&法律上爭點之闡明
  (四)證據上&法律上爭點之闡明
 Day 27 爭點整理程序~最上位爭點
  (一)最上位爭點~「訴訟標的」之審查要點
  (二)最上位爭點~「訴之聲明」之審查要點
  (三)最上位爭點&法律上爭點整理
 Day 28 爭點整理程序~一貫性審查
  (一)「一貫性審查」之意義與效果
  (二)權利型vs.紛爭型
  (三)兼論「重要性審查」
 Day 29 爭點整理程序~可證性審查
  (一)「可證性審查」之意義
  (二)第一階段~找出要證事實
  (三)第二階段~聲明證據
  (四)第三階段~證據取捨
  (五)第四階段~證據調查
  (六)第五階段~證據評價
  (七)第六階段~(客觀)舉證責任分配
 Day 30 訴之客觀變更追加
  (一)第一審之客觀變更追加
  (二)第二審之客觀變更追加
  (三)比較整理
 Day 31 訴之主觀變更追加
  (一)第一審之主觀變更
  (二)第一審之主觀追加
  (三)第二審之主觀變更
  (四)第二審之主觀追加
  (五)實務見解評析-最高法院106年8月8日第13次民事庭決議
  (六)比較整理
 Day 32 反 訴
  (一)第一審反訴
  (二)第二審反訴
  (三)比較整理
STAGE V 證據調查程序
 Day 33 要證事實&摸索證明
  (一)要證事實
  (二)不要證事實
  (三)證據聲明階段~摸索證明
 Day 34 事案解明義務
  (一)先從「文書提出義務」談起
  (二)(一般)事案解明義務
  (三)否定說~從「修正辯論主義」出發
  (四)肯定說~從「協同主義」出發
  (五)比較分析
 Day 35 舉證責任分配法則
  (一)規範說(法律要件分類說)
  (二)行為責任說
  (三)例外~「無權占有」之消極事實
  (四)例外~「無法律上原因」之消極事實
  (五)例外~消極確認之訴&原因關係抗辯
 Day 36 舉證責任之減輕
  (一)表見證明
  (二)證明妨礙
  (三)年代久遠?~論「證明度降低」
 Day 37 舉證責任之轉換
  (一)主觀要件&因果關係之舉證責任轉換
  (二)法律上之事實推定
  (三)比較~法律上之權利推定
 Day 38 醫療訴訟之舉證責任
  (一)從實體法談起~侵權責任
  (二)從實體法談起~契約責任
  (三)「主觀歸責要件」之舉證責任
  (四)「因果關係」之舉證責任
  (五)表見證明
  (六)事實說明自己原則(不證自明原則)
  (七)危險領域理論
  (八)重大醫療瑕疵理論
STAGE VI 救濟程序
 Day 39 上訴不可分、移審&附帶上訴
  (一)上訴不可分
  (二)移審
  (三)附帶上訴
  (四)擴張上訴聲明
  (五)實務見解評析-最高法院93年2月24日第3次民事庭決議
  (六)訴之客觀合併&上訴
  (七)訴之主觀合併&上訴不可分
 Day 40 更新權之限制
  (一)民訴法第447條第1項但書解析
  (二)得否為上訴第三審之事由?
  (三)「適時提出主義」之比較整理
  (四)實例分析-時效抗辯
  (五)實例分析-抵銷抗辯
 Day 41 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
  (一)意義
  (二)判斷標準
  (三)實例分析-抵銷抗辯
  (四)實例分析-同時履行抗辯
 Day 42 第三審之審理範圍
  (一)先論第三審上訴理由
  (二)第三審之審理基礎
  (三)第三審程序之限制
 Day 43 第三審法院之裁判
  (一)以裁定駁回
  (二)上訴無理由
  (三)上訴有理由而廢棄原判決+自為判決
  (四)上訴有理由而廢棄原判決+發回或發交判決
 Day 44 再審原告適格
  (一)形式上當事人-Yes
  (二)繼受人
  (三)實質上當事人
  (四)參加人-Yes
  (五)比較-第三人撤銷訴訟
 Day 45 再審之客體、事由&管轄
  (一)再審之客體
  (二)再審之事由
  (四)再審之管轄
  (五)比較-第三人撤銷訴訟
 Day 46 再審之程序&裁判
  (一)再審不變期間之起算點
  (二)再審之形式要件
  (三)再審之裁判
  (四)再審之撤回
 Day 47 第三人撤銷訴訟
  (一)原告適格
  (二)被告適格
  (三)第三人撤銷訴訟之客體&管轄法院
  (四)裁判方式&判決效力
STAGE VII 家事事件程序
 Day 48 婚姻事件
  (一)婚姻事件-以身分關係為中心
  (二)婚姻事件-以財產關係為中心
  (三)甲、乙、丙類事件之統合處理
  (四)甲、乙、戊類事件之統合處理
 Day 49 親子事件
  (一)親子訴訟事件
  (二)親子非訟事件
  (三)甲、乙、戊類事件之統合處理
 Day 50 扶養事件
  (一)事件類型
  (二)裁量酌定型(將來型)
  (三)權利認定型(過去型)
  (四)綜合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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