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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特色
以條文為經,實務為緯,學說交織其中!
忠實地呈現刑總的重要爭議!
你不只學到實務,還能學習如何思考問題!
擁有這本,刑總將不再是分數的啦啦隊,
而是躍上金榜的墊腳石!
作者簡介
周易
政大法研所刑法組碩士
補教名師
(刑事法相關著作10餘本)
你問我念法律學到了什麼?一開始我會回答「得理不饒人」,但現在我會說:得饒人處且饒人。
作者序
記得筆者進入法律系的第一天,聽到「實務見解」四個字時,「它是誰?能吃嗎?」這是對它的第一印象。後來發現,雖然身為現代人,就算到了現今,幾十年以前的實務見解卻仍支配著我們對法的思考,於是學會批判;出社會之後,很多以前批判它的人,卻都「改邪歸正」,開始信仰它了。可能是怕被撤銷發回或被法官洗臉,開始不自覺地將實務見解看成神主牌,凌駕於法律之上卻不自知。無論是什麼原因,它真的是法律人又愛又恨、外加茶餘飯後的話題(可憐哪∼)。面對這個龐大的資料庫,要怎麼攻克它?也許每天勤勞一點,到司法院網站刷個幾則裁判,長久下來是有機會一窺實務的堂奧沒錯,但很有可能被淹沒在文字海裡,看到眼珠子掉出來,縱使大量服用葉黃素也無濟於事、得不償失。於是,這種化繁為簡的工作,就落到我們作者的肩上啦!你沒時間一天到晚瀏覽司法院網站,我們卻把它當作看股市一樣;你沒時間整理密密麻麻的裁判文字,我們卻一看到「惟查」就下意識貼到word準備好好端詳。總之,要克服大量的實務見解,除了透過AI人工智慧,大概就是靠作者了吧!不過,筆者畢竟是在寫書,不是在生一本剪貼簿,所以內容沒那麼簡單(小琥∼)。本書力求不只有實務,也有學說,兩者交相輝映。無論你是大學生、研究生還是國考生,本書都是很棒的輔助用書。筆者希望各位閱讀完本書後,能大致掌握刑總的規則或原理,以後遇到任何問題,都能運用這些原理原則來推論,嘗試自己解決問題。
刑總給人的印象通常是很難、很抽象,學說見解又多又雜,好像沒有搞懂的一天,筆者對此深表贊同。因此在撰寫這本書時,還是以「條文」為編排體例,逐條說明重點,讓讀者先了解規範目的,再認識各派學說,並附上相關實務見解,避免直接陷入理論的泥淖,能用較為宏觀的視野思考問題;此外,本書亦以爭點的形式,凸顯各條文的重要爭議,並附上簡單的選擇題演練,讀者念完後可即時練習,以收學習之效。
筆者投身出版市場不知不覺已過了6年,流淌成一字一句,拼湊出我的青春。這過程不一定如意,反倒時常失意。總想著:我是不是有點像柳宗元筆下的蝜蝂?想出書就一肩扛起,背愈重,雖困劇不止,到最後物積因不散,卒躓仆不能起。但也就是因為不願服輸,多年以來孜孜矻矻,才能出版這麼多本書,並且獲得不錯的成績,也算是苦盡甘來吧!
走筆至此,筆者想用略帶感性的口吻作結。出版之路,道阻且長,但一路上有貴人相助,才能打響「周易」的名號,筆者不勝感激,也發願投入更多心力創作好書。本書出版不為銷售長虹,只求問心無愧,若還能成為同學上榜的推手,那就更完美了!
周易
2020年初夏,於杏晨
目錄
本書使用方法 1
走入歷史的通姦罪-釋字第791號解釋與相關見解之回顧 3
釋字第792號解釋之分析 11
1 法則
第一節 罪刑法定原則 2
刑法第1條 2
第二節 刑法之效力 16
第一項 時之效力 16
刑法第2條 16
第二項 地之效力 21
刑法第3條 21
刑法第4條 21
刑法第5條 21
刑法第6條 22
刑法第7條 22
刑法第8條 22
第三項 外國裁判之效力 27
刑法第9條 27
第四項 刑法總則之效力 28
刑法第11條 28
第三節 刑法之解釋 30
刑法第10條 30
2 刑事責任
第一節 犯罪類型 59
刑法第12條 59
刑法第13條 59
刑法第14條 59
第二節 不純正不作為犯 75
刑法第15條 75
第三節 加重結果犯 89
刑法第17條 89
第四節 阻卻違法事由 92
第一項 依法令之行為、依所屬上級公務員命令之職務上行為 92
刑法第21條 92
第二項 業務上正當行為 96
刑法第22條 96
第三項 正當防衛 97
刑法第23條 97
第四項 緊急避難 119
刑法第24條 119
第五節 責任能力 126
刑法第18條 126
刑法第19條 126
刑法第20條 126
第六節 錯誤 134
刑法第16條 134
3 未遂犯
第一節 普通未遂 146
刑法第25條 146
第二節 不能未遂(不能犯) 150
刑法第26條 150
第三節 中止未遂、準中止未遂 157
刑法第27條 157
4 正犯與共犯
第一節 正犯 163
第一項 概說 163
第二項 間接正犯 164
第三項 共同正犯 165
刑法第28條 165
第二節 共犯 192
第一項 共犯1:教唆犯 192
刑法第29條 192
第二項 共犯2:幫助犯 200
刑法第30條 200
第三節 正共犯與身分犯 209
刑法第31條 209
5 刑
刑法第32條 213
刑法第33條 213
刑法第35條 213
刑法第36條 213
刑法第37條 214
刑法第37條之1 214
刑法第37條之2 214
5-1 沒收
第一節 犯罪物沒收與犯罪所得沒收 216
刑法第38條 216
刑法第38條之1 216
第二節 沒收之估算與過苛調節條款 236
刑法第38條之2 236
第三節 國家取得沒收物與權利之時點 239
刑法第38條之3 239
第四節 單獨宣告沒收 239
刑法第40條 239
第五節 沒收之執行 240
刑法第40條之2 240
5-2 易刑
第一節 易科罰金 242
刑法第41條 242
第二節 易科罰金之繳納 246
刑法第42條 246
第三節 易服社會勞動、易服勞役 247
刑法第42條之1 247
第四節 易以訓誡 247
刑法第43條 247
第五節 易刑處分之法律效果 248
刑法第44條 248
6 累犯
第一節 累犯之意義與法律效果 250
刑法第47條 250
第二節 前罪為外國法院裁判,不適用累犯規定 254
刑法第49條 254
7 數罪併罰
第一節 數罪併罰 256
刑法第50條 256
第二節 數罪併罰定應執行刑 256
刑法第51條 256
第三節 裁判確定後發覺餘罪之處理 258
刑法第52條 258
第四節 二裁判以上數罪併罰之定應執行刑 258
刑法第53條 258
第五節 想像競合 259
刑法第55條 259
8 刑之酌科及加減
第一節 科刑事由 271
刑法第57條 271
刑法第58條 271
刑法第59條 271
刑法第60條 271
刑法第61條 272
第二節 自首 272
刑法第62條 272
第三節 刑之加減 275
刑法第63條 275
刑法第64條 275
刑法第65條 276
刑法第66條 276
刑法第67條 276
刑法第68條 276
刑法第69條 276
刑法第70條 276
刑法第71條 276
刑法第72條 276
刑法第73條 276
9 緩刑
第一節 要件 278
刑法第74條 278
第二節 絕對撤銷緩刑宣告事由 279
刑法第75條 279
第三節 相對撤銷緩刑宣告事由 279
刑法第75條之1 279
第四節 緩刑期滿之效力 280
刑法第76條 280
10 假釋
第一節 要件 282
刑法第77條 282
第二節 撤銷事由 282
刑法第78條 282
第三節 假釋未撤銷之效果 283
刑法第79條 283
第四節 假釋期間之合併計算 283
刑法第79條之1 283
11 時效
第一節 追訴權時效 285
刑法第80條 285
刑法第82條 286
刑法第83條 286
第二節 行刑權時效 287
刑法第84條 287
刑法第85條 287
12 保安處分
第一節 刑罰vs. 保安處分 289
第二節 感化教育處分 290
刑法第86條 290
第三節 監護處分 290
刑法第87條 290
第四節 禁戒處分(吸毒、酗酒成癮) 293
刑法第88條 293
刑法第89條 293
第五節 強制工作處分 294
刑法第90條 294
第六節 強制治療處分 296
刑法第91條之1 296
第七節 保護管束 296
刑法第92條 296
刑法第93條 296
第八節 驅逐出境 297
刑法第95條 297
第九節 保安處分之宣告、免除與執行 297
刑法第96條 297
刑法第98條 297
刑法第99條 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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