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本票據法解題書
77折308元400
書號 : TCE05
編/著者 : 米奇
出版社 : 讀享
出版日期 : 2018-06-12
ISBN : 9789578612419
書系 : 這是一本解題書系列
版別 : 2版
裝幀 : 平裝 18開 352頁
參考分類(CAT) : 這是一本解題書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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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本書特色
為什麼要買這本?作者告訴你
•為讀者釐清各項票據法上之概念,如權利外觀理論何時得使用?善意取得概念何時得使用?當票據行為人為未成年人時,得否以權利外觀理論或善意取得向未成年人請求?無記名票據之發票人得否記載禁止背書轉讓?理由為何?背書人以空白背書方式並記載禁止背書轉讓,該記載是否有效?隱存保證背書之人得否主張原因關係對抗直接當事人?而直接當事人又為何人?等等概念之釐清。
•對於歷屆試題解答上,結合民法相關概念或公司法相關規定提供讀者更正確的解答。
•藉由題目訓練,以達題目中出現之關鍵字,即可直覺反應應如何作答。
•提供解題思考步驟,讓考生解題不卡卡,不遺漏。
•將實務見解改編為題目,讓考生考試時不被突襲。


作者簡介
米奇
東吳法研所
律師高考及格
司法官特考及格


作者序
本書為考試用書,於下開宗明義告訴你為什麼要購買本書:
1.為讀者釐清各項票據法上之概念,如權利外觀理論何時得使用?善意取得概念何時得使用?當票據行為人為未成年人時,得否以權利外觀理論或善意取得向未成年人請求?無記名票據之發票人得否記載禁止背書轉讓?理由為何?背書人以空白背書方式並記載禁止背書轉讓,該記載是否有效?隱存保證背書之人得否主張原因關係對抗直接當事人?而直接當事人又為何人?等等概念之釐清。
2.對於歷屆試題解答上,結合民法或公司法相關規定提供讀者更正確的解答,如在103年台大法研所票據法考題,甲乙約定98年6月1日給付貨款,惟乙於100年6月1日始請求付款,其買賣價金請求權有無罹於時效?坊間教科書均在討論始日要不要算入,真的需要討論始日要不要算入嗎;公司董事簽發票據,並以該公司名義背書轉讓與他人,由票據形式觀之,係董事簽發票據與公司後,公司再背書轉讓與他人,因此在解題上亦應思考公司法第223條適用情況,詳可見96年成大研究所考題。
3.由題目關鍵字直覺反應於解答時須注意部分,如【題型1.1.4善意取得之要件─明確型】所說,觀察「是否有無權處分的情況發生」及「是否產生票據權利」才可決定是否在考善意取得。
4.提供解題思考步驟,讓考生解題不卡卡,解題流程即如解題圖下方說明所述。
5.將新實務見解改編為題目,讓考生考試時不被突襲,如【題型1.1.12 票據權利之消滅時效起算點】。
以上若您看了有興趣,就可以翻翻本書看看,也可以比對本書擬答與其他書籍擬答之差異,再決定哪一本書適合您,要購買哪一本書。以下為筆者為何寫這本書及這本書的架構,有時間、有興趣再看看。
在學習票據法過程及歷次國考的經驗中,發覺票據法始終是一個在閱讀上十分好懂的科目,但在考試上卻寫不出答案的科目,原因在於①我們不熟悉票據法爭點在題目中會以何種形式出現及②票據法爭點多且細膩。改善的方式就是透過大量考題的演練,讓自己熟悉票據法之出題方式。這也是本書要達到的效果,透過題型的編排及分析讓讀者瞭解,當題目出現哪些關鍵詞時,就可以知道在考什麼。
為了讓讀者面對題目時,如同民法依照契約上請求權、類似契約請求權、無因管理、物上請求權、不當得利請求權、侵權行為請求權、其他請求權一一審視是否符合構成要件,即可得出答案。筆者亦依照票據持有者向票據債務人請求時,票據債務人得如何抗辯,繪製本書解題流程,用以審查每次解題上有無疏漏,常常可發現自己疏漏之處,因此將解題流程提供給考生,冀望對考生有些許幫助。
就本書之架構而言,筆者不採一般教科書對票據法之體系架構,而將票據法兩條脊椎票據法律關係(票據權利)及票據行為架構出票據法體系,並藉由歷年票據法考題,連貫而成為本書。
本書從出版之今,感謝讀者對本書所提出之疑問,讓本書更加完整。展望未來司法官考試,本書新增國考尚未命題之爭點提供予考生參考,使考生不致於在考試當下受到突襲。
本次改版距離前次改版相差近3年,於此期間,除票據法僅三等司法官特考有命題外,律師考試已無票據法之命題,另考選部更於107年公布各科評分重點。對此,本書將過去書寫之困難、複雜考題剔除,縮減本書篇幅,使考生能在更短時間內,獲得足以應付考試的能力。至於,評分重點乃是出題者於命題之際撰寫交由考選部,其目的在使改題者給予考生分數能夠趨近一致,並非本年度所特有之制度,是評分重點所列之爭點是考生應該要寫到的,但考生最後結論為何並非評分重點,考生不應將評分重點的一字一句當作聖經,更應培養獨立思考的能力。
最後,本書因縮短篇幅造成改版困難,感謝讀享團隊一再給予筆者時間將本書改版完成,讓筆者未放棄改版一事,冀望本書的新樣貌能更符合考生的需求。
米奇
2018年4月18日
於安平


目錄
本書的架構 1
體系圖 3
本書使用說明 6
解題圖 10
本書的參考資料 13
票據法出題趨勢 15

Chapter1票據之法律關係
Topic1 票據關係 1-4
一、票據關係之當事人 1-4
1.1.1 匯票承兌人與本票發票人之責任【97高考─法制(三級)】 1-4
1.1.2 支票發票人之責任-隱晦型【94司法官(節錄)】 1-7
二、票據關係之內容 1-12
1.1.3 追索權【95中正(財法組)】 1-12
三、票據關係之取得 1-14
1.1.4 善意取得之要件-明確型【89律師(節錄)】 1-14
1.1.5 善意取得之要件-隱晦型【92律師】 1-18
1.1.6 善意取得之要件-精細化【97台大(節錄)】 1-19
四、票據關係之抗辯 1-21
1.1.7 原因抗辯與善意取得之區別【94司法官(節錄)】 1-21
1.1.8 原因抗辯-原型【97司法官(節錄)】 1-24
1.1.9 原因抗辯-變體【97台大(節錄)】 1-27
1.1.10 惡意抗辯之內涵【91律師】 1-29
五、票據關係之消滅 1-31
1.1.11 消滅時效起算與中斷【改編自85台大】 1-31
1.1.12 票據權利之消滅時效起算點
【改編自最高法院101年度台簡再字第1號判決、102年度台簡上字第7號判決】 1-35
1.1.13 支票付款人之時效期間【93台大(節錄)】 1-39
1.1.14 利益償還請求權之時效期間【台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94年度法律座談會民事類提案第1號】 1-42
1.1.15 支票追索權之消滅時效與時效中斷之期間【92司法官(節錄)】 1-44
1.1.16 付款請求權與再追索權之時效相連性【79司法官】 1-47
Topic2 非票據關係 1-49
一、票據上之非票據關係 1-49
二、一般法律之非票據關係 1-49
1.2.1 原因關係【改編自梁宇賢,票據法實例解說,例題四】 1-49
1.2.2 資金關係【81律師】 1-51

Chapter2票據行為
Section1狹義票據行為 2-4
Topic1發票 2-4
一、形式要件 2-4
㈠ 絕對必要記載事項 2-5
2.1.1 金額之記載【90調查局─法律實務組(三等)】 2-5
2.1.2 確定票據金額之標準【100律師】 2-7
2.1.3 金額之改寫-發票前【93高考—法制(三級)】 2-9
2.1.4 金額之改寫-發票後【98政大(財法組)】 2-11
【100司法官】 2-14
2.1.5 不完成票據-漏填金額【97民間公證人】 2-15
2.1.6 倒填發票日【88台大(節錄)】 2-18
2.1.7 不完成票據-漏填發票日【89司法官㈡(節錄)】 2-20
2.1.8 空白授權票據-單一考點【95律師】 2-22
㈡ 相對必要記載事項 2-30
2.1.9 受款人之記載【84律師(節錄)】 2-30
2.1.10 何人得記載受款人?【101律師(節錄)】 2-32
2.1.11 到期日之計算-見票即付與見票後定期付款【選自劉連煜、曾宛如、張新平、江朝國,當代案例商事法,頁298】 2-36
2.1.12 本票之見票【王志誠,票據法,頁369】 2-38
2.1.13 到期日之記載【98司法官】 2-40
㈢ 簽名 2-42
2.1.14 法人之簽名【85政大(節錄)】 2-42
2.1.15 共同發票之認定、效力、抗辯【選自王志誠,共同發票之效力及抗辯事由,台灣法學雜誌第120期】 2-46
二、實質要件 2-50
2.1.16 行為能力欠缺-無行為能力人【88高考—法制(三級)】 2-50
2.1.17 行為能力欠缺-限制行為能力人【87高考—法制(三級)(節錄)】 2-52
2.1.18 意思表示瑕疵【95司法官(節錄)】 2-54
三、交付要件 2-56
2.1.19 欠缺交付要件【93東吳】 2-56
Topic2 背書 2-59
一、背書之特性 2-59
二、背書之方式 2-59
2.2.1 記名與無記名票據之背書【89司法官㈠】 2-60
三、背書之連續 2-64
2.2.2 背書連續之判斷-變體【97中正(節錄)】 2-64
2.2.3 背書連續之判斷-實例題【83律師】 2-67
2.2.4 背書不連續之效力【85政大(節錄)】 2-69
四、背書之效力 2-71
2.2.5 獨立性原則-發票行為欠缺形式要件【83高考—法制(二級)】 2-72
2.2.6 獨立性原則-發票行為欠缺實質要件【87高考—法制(三級)(節錄)】 2-74
2.2.7 獨立性原則與善惡意【90司法官】 2-75
五、特種背書 2-78
㈠ 禁止背書轉讓 2-78
2.2.8 禁轉票據之效力-權利移轉?【98東吳】 2-79
2.2.9 禁轉票據之效力-權利擔保與證明?【97輔大】 2-82
2.2.10 禁轉背書之效力【89政大(財法組)】 2-86
2.2.11 禁止背書轉讓-綜合題【98政大(財法組)】 2-88
㈡ 回頭背書 2-92
2.2.12 回頭背書之效力【93律師】 2-92
【99輔大(財法組)】 2-95
㈢ 期後背書 2-97
2.2.13 何謂「期後」?-隱晦型【96高考—法制(三級)】 2-97
2.2.14 期後背書之效力-權利擔保之效力?【96台大】 2-99
2.2.15 期後背書之效力-人的抗辯?【93輔大(財法組)】 2-102
2.2.16 期後背書-綜合題【93政大(財法組)】 2-105
㈣ 委任取款背書 2-108
2.2.17 禁止背書轉讓與委任取款背書【改編自96律師、105司法官】 2-109
㈤ 隱存保證背書 2-115
2.2.18 保證背書之效力【98調查局─法律實務組(三等)】 2-116
2.2.19 隱存保證背書之效力【90律師】 2-118
Topic3 保證 2-121
2.3.1 票據保證是否成立?【98高考—法制(三級)(節錄)】 2-122
2.3.2 票據保證之獨立性-形式要件欠缺【89司法官㈡(節錄)】 2-125
2.3.3 票據保證之獨立性-實質要件欠缺【95民間公證人】 2-127
2.3.4 票據保證之效力-原因抗辯【91輔大】 2-129
2.3.5 票據保證-綜合題【98律師】 2-131
Section2廣義票據行為 2-134
Topic4 付款 2-134
2.4.1 提示付款期間【86高考—法制(三級)(節錄)】 2-134
2.4.2 付款人之責任【95台大】 2-136
Topic5 追索權 2-138

Chapter3代理
3.1 有無代理權-商號經理【86司法官】 3-6
3.2 無權代理-根本無代理權【86政大(民法組)】 3-9
3.3 無權代理-代理權受限制【106司法官】 3-13
3.4 自己代理【97政大(民法組)】 3-17
3.5 代理-綜合題【97成大(乙組)】 3-21
2.5.1 追索權之效力【101律師(節錄)】 2-139
2.5.2 追索之金額【92政大(財法組)】 2-142

Chapter4票據之瑕疵
Topic1 票據之偽造 4-3
4.1.1 盜用他人印章之效力【97調查局─法律實務組(三等)】 4-3
4.1.2 票據偽造-綜合題【98政大(民法組)】 4-6
Topic2 票據之變造 4-10
4.2 偽造?變造?【選自王志誠,票據法之偽造或變造,月旦法學教室第47期】 4-11
Topic3 票據之塗銷 4-13
4.3 票據塗銷-綜合題【94台大】 4-14

Chapter5本票
Topic1 本票之發票 5-3
5.1 記載無益事項vs.記載有害事項【99律師】 5-3
Topic2 本票之見票 5-6
Topic3 甲存本票 5-7
5.3 甲存本票之提示【98高考—法制(三級)(節錄)】 5-7
Topic4 本票之強制執行 5-9
5.4.1 聲請本票強制執行裁定之要件-請求權利【99高考—法制(三級)】 5-9

Chapter6支票
5.4.2 聲請本票強制執行裁定之要件-相對人Part1【98律師】 5-13
5.4.3 聲請本票強制執行裁定之要件-相對人Part2【改編自99中正(財法組)】 5-15
Topic1 撤銷付款委託 6-3
6.1.1 付款委託之權限【85高考—經濟行政(三級)】 6-3
6.1.2 撤銷付款委託-提示期間前【97律師】 6-6
Topic2 遠期支票 6-9
6.2 遠期支票-綜合題【89台大】 6-9
Topic3 保付支票 6-12
6.3 保付支票之意義與效力【94高考—法制(三級)】 6-12
Topic4 平行線支票 6-14
6.4 平行線支票之撤銷【92台大】 6-14

Chapter7綜合題型
7.1 共同發票、禁止背書轉讓之記載與效力【102司法官】 7-3
7.2 無權代理、對價抗辯、期後背書、隱存保證背書綜合題【99政大(財法組)】 7-7
7.3 發票行為實質要件欠缺、獨立性原則、期後背書【103司法官(節錄)】 7-10
【103律師】 7-15

附錄一 票據法文章整理 Ⅰ
附錄二 重要實務見解分析 Ⅶ
附錄三 本書爭點搜尋表XV
附錄四 索引XI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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