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本行政法解題書
77折601元780
書號 : TCD01
編/著者 : 磯貓人
出版社 : 讀享
出版日期 : 2024-04-12
ISBN : 9789574644353
書系 : 這是一本解題書
版別 : 6版
裝幀 : 平裝 18開 664頁
參考分類(CAT) : 這是一本解題書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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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本書特色
  由於「行政法」一科涵蓋範圍橫跨程序法與實體法,且往往與時事高度連結,常讓人有「課內都讀不完卻還有無止盡的時事要討論要唸」的崩潰感,如果只有單修學校的行政法這門課,面對各種變化的題型,恐怕拿到考卷還是只能望卷興嘆。
  身為國家考試的過來人,筆者深知國家考試的這條路走起來有多麼疲累、多麼消磨人心,在一切資源(時間、金錢還有最重要的腦容量)都有限的情況下,最高指導原則永遠是以CP值最高的方式準備每一科,而不可諱言解題書就是這樣的存在。由於行政法考題常有各級考試中互相流用的趨勢,因此本書兼顧廣度與深度,除了律師司法官外,亦盡力補充各級考試行政法考題,包括法警、高考法制、檢察事務官等,此外,也包含法研所考題,希望能在有限的篇幅內,給予讀者最大的幫助。
  本書與坊間同類書籍最大的不同在於,筆者於撰寫擬答時完全依照考生的能力作答,並依考試時所能作答的有限時間回答,因此擬答上絕對不會出現「完美但根本寫不到」的答案。然而讀者也無須擔心,必要的相關資訊、重要實務見解,筆者仍會在擬答後以自製的表格、架構圖等為各位補充。近年考試規則變動頻繁,衷心期盼此書能成為各位讀者在行政法這片大海中的一塊浮木,幫助大家早日脫離國考的苦海。
 
 
作者簡介
磯貓人
東吳法研公法組博士班
執業律師
 
 
六版序
  本次改版距離上次又過了2年,這兩個年度的行政法變動幅度相當大,除了行政訴訟法的修正之外,不少實務見解也隨著憲法法庭的判決而產生重大變革,對於考生來說,說真的非常吃力。不幸的是,行政法院的大法庭似乎沒有提高效率,導致考生需要在眾多行政法院的實務見解當中大海撈針。為了節省各位考生的時間,本次改版也以這2年的實務變化作為改版主軸,並更新了國考與各法研所的重要行政法考題,讓各位能持續跟上行政法的潮流。
  最後,希望各位考生都能堅持到最後,「相信就看的到」。
  感謝讀享主編西西在本書的協助,以及肚肚和金寶的幫忙。
 
磯貓人
2024.2.25
肚邊
 
 
目錄
本書使用說明 1
解題步驟 7
 
Chapter1總論
Section1行政與行政法 1-3
Topic1 行政種類與公私法屬性之區辨 1-3
1.1.1 公私法事件性質區分【104高考—法制(三級)】 1-5
1.1.2 法律之公私法性質區辨【94律師(節錄)】 1-8
【101律師(節錄)】 1-11
1.1.3 雙階理論【96司法官】 1-13
【100高考—法制(三級)】 1-17
Section2行政法之基本原則:依法行政 1-18
Topic2 法律保留原則 1-18
1.2.1 給付行政之法律保留【92政大】 1-19
【100地特—一般行政(三等)】 1-23
【91台大】 1-24
1.2.2 干涉行政之法律保留【83司法官(節錄)】 1-25
Topic3 法律保留原則之衍生概念㈠:授權明確性原則 1-27
1.3.1 授權明確性原則【95關特─關稅法務(三等)】 1-27
【105高考—法制(三級)】 1-30
1.3.2 授權明確性原則與大學自治【97律師(節錄)】 1-32
Topic1 行政種類與公私法屬性之區辨 1-3
Topic4 法律保留原則之衍生概念㈡:法明確性原則 1-36
1.4 明確性原則【96檢事官─偵查實務組(三等)】 1-37
Section3行政法之一般原則 1-43
Topic5 平等原則 1-43
1.5 平等原則與給付行政【100司法官】 1-43
Topic6 信賴保護原則 1-48
1.6.1 信賴保護原則之要件、法律效果【91律師】 1-48
1.6.2 釋示變更之信賴保護【93檢事官─偵查實務組(三等)】 1-53
1.6.3 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99東吳】 1-57
1.6.4 不真正溯及既往【102政大】 1-61
1.6.5 不真正溯及既往與信賴保護之關係【107律師(節錄)】 1-66
【105律師(節錄)】 1-72
Topic7 不當聯結禁止原則 1-75
1.7 不當聯結禁止原則之適用【改編自李建良,行政法上不當聯結禁止原則,
月旦法學雜誌第82期】 1-75
【102高考—一般行政(三級)(節錄)】 1-76
Topic8 誠信原則 1-78
1.8 誠信原則之適用【95律師(節錄)】 1-78
【102高考—一般行政(三級)(節錄)】 1-80
Topic9 行政自我拘束原則 1-81
1.9 行政規則與行政自我拘束原則【87司法官】 1-81
Section4不確定法律概念與行政裁量 1-83
Topic10 判斷餘地 1-83
1.10.1 判斷餘地與判斷瑕疵【90司法官】 1-83
1.10.2 判斷餘地之司法審查【98政大(節錄)】 1-87
【99成大(節錄)】 1-91
Topic11 行政裁量 1-92
1.11.1 裁量瑕疵【98調查局─法律實務組(三等)】 1-92
1.11.2 裁量收縮【86律師(節錄)】 1-95
【99高考—一般行政(三級)】 1-97
Topic12 不確定法律概念與裁量之區分 1-98
1.12.1 不確定法律概念與裁量之比較【94司法官】 1-98
1.12.2 獨立機關之判斷餘地【94司法官(節錄)】 1-101
Section5特別權力關係之破除 1-104
Topic13 特別權力關係之定義 1-104
1.13 特別權力關係理論【95司特─執行員(四等)】 1-104
Topic14 特別權力關係之破除 1-110
1.14 學生與學校特別權力關係之破除【105司法官(節錄)】 1-110
【107東吳】 1-114
【109中正(節錄)】 1-114
 
Chapter2行政行為論
Section1行政處分 2-3
Topic1 行政處分之定義與要件 2-4
2.1.1 法效性:重複處置與第二次裁決【96司法官】 2-5
2.1.2 法效性:檢舉函覆之性質【100輔大】 2-8
2.1.3 外部性:多階段行政處分【89律師(節錄)】 2-13
【95東吳(節錄)】 2-15
【100律師(節錄)】 2-16
【101台大】 2-17
2.1.4 個別性:設置公物之性質
【94檢事官─偵查實務組(三等)】 2-19
Topic2 行政處分之附款 2-22
2.2.1 附款之定義與救濟1【97政大】 2-22
【94司特─行政執行官(三等)】 2-27
2.2.2 附款之定義與救濟2【100北大】 2-29
【103律師(節錄)】 2-32
2.2.3 附款之救濟與不當連結禁止【111司律(節錄)】 2-35
2.2.4 切結書、承諾書之性質與法效【107台大】 2-42
【107北大】 2-46
Topic3 行政處分的效力與廢棄 2-48
2.3.1 構成要件效力之要件與效力【106司法官(節錄)】 2-52
2.3.2 構成要件效力之範圍【112司律(節錄)】 2-58
2.3.3 撤銷於不同程序之區別【105司法官(節錄)】 2-63
【105高考─法律廉政(三級)】 2-67
2.3.4 合法行政處分之廢止【96律師】 2-70
【98高考—一般行政(三級)】 2-73
2.3.5 行政處分撤銷之除斥期間、撤銷後公法上不當得利之返還【109檢事官—
偵查實務組(三等)】 2-75
2.3.6 程序重開之要件與救濟【112司律(節錄)】 2-79
Section2行政契約 2-86
Topic4 行政契約之概念與要件 2-87
2.4.1 行政契約與法律保留【101政大】 2-88
2.4.2 行政契約之無效【97司特─書記官(三等)】 2-91
2.4.3 侵害第三人權利之行政契約【改編自李建良,〈行政法上「負擔契約」與
「處分契約」之研究〉,2012行政管制與行政爭訟;江嘉琪,行政契約
與履行行政契約之行政處分,中原財經法學第14期】 2-94
2.4.4 行政契約依行政程序法第146條、第147條而終止之要件【104台大(節
錄)】 2-98
Topic5 行政契約之調整與終止 2-101
2.5 情事變更原則於行政契約之適用【92律師】 2-101
【101高考—一般行政(三級)(節錄)】 2-104
Section3行政命令 2-105
Topic6 授權命令之合法性 2-106
2.6 再授權之禁止【100律師(節錄)】 2-106
Topic7 新舊行政規則之適用 2-110
2.7 行政規則修正之適用問題【109東吳(節錄)】 2-110
Section4事實行為 2-113
Topic8 行政指導 2-114
2.8 行政指導應遵循之法律原則【89司法官㈡】 2-114
【100高考—一般行政(三級)】 2-117
Section5行政計畫 2-118
Topic9 行政計畫之性質與救濟 2-119
2.9 行政計畫之法律性質【92司法官】 2-119
 
Chapter3行政罰法
Topic1 行政罰之定義 3-2
3.1.1 具備「裁罰性」與否之區辨【100檢事官─偵查實務組(三等)】 3-3
【104律師(節錄)】 3-7
3.1.2 行政罰法第2條之「其他種類行政罰」規定之不當【96政大】 3-8
3.1.3 「將不良廠商刊登於採購公報」決定之性質【改編自最高行政法院101
年度6月份第1次庭長法官聯席會議決議】 3-13
Topic2 行政罰法之定位與原則 3-19
3.2.1 行政罰法第18條加計所得利益之性質【106司法官(節錄)】 3-20
【102檢事官─偵查實務組(三等)】 3-23
3.2.2 從新從輕、處罰法定主義【109台大】 3-26
【109政大】 3-34
3.2.3 行為數之認定【109東吳(節錄)】 3-35
3.2.4 處罰法定主義與期待可能性【111司律(節錄)】 3-38
Topic3 行政法處罰之對象 3-43
3.3.1 行為責任與狀態責任【改編自97律師(節錄)】 3-43
3.3.2 民法第224條之規定是否得類推適用於公法上違規行為故意、過失之認
定?【101政大】 3-49
3.3.3 罰鍰之目的與裁罰對象【98東吳】 3-52
3.3.4 實際行為人之故意或過失,推定為該組織之故意過失【100東吳】 3-55
 
Chapter4行政執行法
Topic1 總則 4-3
Topic2 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強制執行 4-5
4.2.1 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強制執行【改編自97律師(節錄)】 4-5
4.2.2 罰鍰處分之義務人死亡後,得否對之強制執行?【100調查局─法律實務
組(三等)】 4-8
Topic3 行為不行為義務之強制執行 4-10
4.3.1 執行方法之實際運用【98司法官(節錄)】 4-10
4.3.2 須有義務始得發動直接強制【97東吳(節錄)】 4-13
Topic4 即時強制 4-16
4.4.1 即時強制之要件與原則
【91檢事官─偵查實務組(三等)】 4-17
【99輔大】 4-20
4.4.2 行政執行與即時強制之區分【94司法官】 4-21
【100司特─法警(四等)】 4-25
【101司特─行政執行官(三等)】 4-26
4.4.3 行政罰、行政執行與即時強制之區分
【100調查局─法律實務組(三等)】 4-27
Topic5 行政執行之救濟 4-32
4.5 行政執行之救濟與暫時權利保護【109司律(節錄)】 4-32
 
Chapter5行政程序法
Topic1 正當法律程序與行政程序法 5-3
5.1.1 公正作為義務:迴避【92司法官(節錄)】 5-4
5.1.2 公平裁決義務:聽證權1-陳述意見【100司特─書記官(三等)】 5-7
5.1.3 公平裁決義務:聽證權2-聽證【99北大】 5-10
5.1.4 撤銷的除斥期間與消滅時效的起算時點【103司法官(節錄)】 5-14
Topic2 不服行政程序行為之救濟 5-17
5.2 程序權之保障【100調查局─法律實務組(三等)】 5-17
 
Chapter6行政組織與公務員
Topic1 行政機關 6-3
6.1 行政機關與內部單位之區分【95司法官】 6-3
【95調查局─法律實務組(三等)】 6-6
Topic2 管轄權 6-7
6.2.1 管轄恆定原則與權限移轉【92檢事官─偵查實務組(三等)】 6-7
6.2.2 管轄之變更:行政委託與行政契約【91律師】 6-11
6.2.3 管轄之變更:權限移轉之類型【99台大】 6-15
6.2.4 行政委託與行政助手之區別【105律師(節錄)】 6-19
6.2.5 委託私人行使公權力之相關程序與救濟【112台大】 6-21
Topic3 地方自治 6-25
6.3.1 地方自治規範之法律保留、事實行為之法律保留、授權明確性【108司律
(節錄)】 6-25
6.3.2 釋字第553號解釋【94律師(節錄)】 6-32
6.3.3 地方自治團體不服上級機關所為訴願決定時的訴訟權能【103司法官(節
錄)】 6-35
Topic4 公務員 6-38
6.4.1 公務員救濟管道之選擇【107高考─法制(三級)】 6-42
6.4.2 公務員特別權力關係【109關特─關稅法務(三等)】 6-52
6.4.3 公法上勤務關係【97司法官】 6-56
 
Chapter7行政救濟法
Section1總論 7-3
Topic1 行政救濟之意義 7-3
Topic2 行政救濟法之理論基礎 7-5
Topic3 行政救濟之制度目的 7-6
Section2訴願法 7-7
Topic4 訴願之定義 7-7
Topic5 訴願制度之特徵 7-8
Topic6 訴願之要件 7-8
7.6.1 訴願當事人能力【99政大】 7-10
7.6.2 管轄變更與訴願【93關特─關稅法務(三等)】 7-16
7.6.3 獨立機關之訴願【98高考─法制(二級)】 7-20
Topic7 訴願類型 7-25
7.7 訴願類型之選擇【99司法官】 7-26
Topic8 訴願之審理程序與決定 7-28
7.8.1 訴願法第82條第2項之適用範圍及課與義務爭訟之訴訟標的【111東吳
(A、F組)】 7-28
7.8.2 訴願駁回與程序利益【102關特─關稅法務(三等)】 7-32
7.8.3 撤銷訴願【93司法官】 7-34
Section3行政訴訟法 7-37
Topic9 行政訴訟合法性要件體系圖 7-38
Topic10 訴訟途徑之選擇(審判權) 7-39
7.10.1 審判二元訴訟制度【98地特─法制(三等)】 7-39
7.10.2 攻防方法涉及公法之審判權歸屬【107北大】 7-47
【107北大】 7-50
Topic11 訴訟類型之選擇 7-51
7.11.1 選擇最有實效的訴訟救濟途徑【89司法官㈡】 7-51
7.11.2 對行政計畫不服而提起之救濟【96律師】 7-55
7.11.3 「補充性原則」於98年新法的修正【98司特─行政執行官(三等)】
 7-58
7.11.4 課予義務訴訟標的之認定【99高考─法制(三級)】 7-61
7.11.5 教師法解聘、停聘、不續聘之救濟【104台大】 7-66
7.11.6 對契約不服應提起之訴訟類型
【100高考─法制(三級)(節錄)】 7-71
7.11.7 依照契約類型提起相應訴訟【102政大】 7-74
7.11.8 訴訟類型與續行確認訴訟【106律師(節錄)】 7-77
【107司法官(節錄)】 7-80
7.11.9 預防性不作為訴訟之要件【107司法官(節錄)】 7-83
7.11.10 結果除去請求權、公權利理論【108司律(節錄)】 7-89
7.11.11 結果除去請求權、回復原狀請求權之訴訟類型,以及與國家賠償之關
係【109司律(節錄)】 7-96
7.11.12 公布個資之救濟類型【112台大】 7-105
7.11.13 須先經處分核定始確定給付金額之救濟【111高考─法制(三級)】
 7-111
Topic12 當事人適格 7-116
7.12.1 保護規範理論與當事人適格【99地特─法制(三等)(節錄)】 7-116
【104東吳】 7-117
7.12.2 訴之合併與公益訴訟【107律師(節錄)】 7-120
7.12.3 機關訴訟【改編自最高行政法院107年度判字第89號判決】 7-131
Topic13 行政法院之裁判 7-137
7.13.1 訴之利益與訴訟種類【100高考─法制(三級)(節錄)】 7-137
7.13.2 可否不待提起訴願,便逕向法院聲請停止執行?【95司法官】 7-139
【106律師(節錄)】 7-143
7.13.3 撤銷訴訟既判力之範圍【109東吳(節錄)】 7-146
Topic14 暫時權利保護 7-150
7.14 暫時權利保護之類型【111司律】 7-150
 
Chapter8國家責任法
Section1國家責任之體系 8-2
Topic1 國家責任之體系圖 8-2
Section2國家賠償法 8-3
Topic2 國家賠償基礎理論之演進 8-3
Topic3 我國國家賠償法所採取之基礎理論 8-5
Topic4 行政訴訟與國家賠償之關係 8-6
8.4.1 第一次權利救濟優先原則【104台大(節錄)】 8-6
8.4.2 行政爭訟與國家賠償訴訟二元制衍生之問題【96司法官】 8-9
8.4.3 國賠「損害」成立時點、訴訟類型【107台大】 8-12
Topic5 公務員之責任 8-18
8.5.1 公營造物與機關協助之國賠責任【107政大】 8-19
8.5.2 私人受託行使公權力之國賠責任【107政大】 8-22
【102高考—一般行政(三級)(節錄)】 8-24
【101司法官(節錄)】 8-25
Topic6 公有公共設施之責任 8-26
8.6.1 國家賠償法第3條之成立要件【104台大(節錄)】 8-28
8.6.2 公有公共設施設置管理有欠缺之判斷標準【105律師(節錄)】 8-30
【102高考—一般行政(三級)(節錄)】 8-33
【98身特─法制(三等)】 8-33
 
索引 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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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函授課程教材
函授教材以貨運或掛號方式寄送。一般情形,若是已開課課程,首次寄送教材會於完成付款後約4個工作天出貨(不含例假日),並且依當時的課程進度寄送相關教材;若是尚未開課科目,將依照開課時間寄送相關教材。
9.本站所有商品都會仔細包裝後審慎寄出,難免會因運送過程中造成不可抗力的因素,如完美主義者不建議購買,可直接至實體店面選購。
10.電子書、期刊、雜誌
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二項『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非因無內容或無法使用之狀況,即無法退換貨。
11.您可至【會員專區】>【訂單管理】,查詢商品寄送進度,實際送達時間則須視本公司作業流程及物流配送進度而定。若遇節慶假日(大檔期),或其他不可抗力之因素,則可能造成物流延遲配送。
12.商品出貨後,即無法修改寄送地址、收件人等資料,請您送出訂單前,務必確認您的訂單資料為正確,以保障您的權益。若您原本的地址無法成功投遞,包裹將會被退回,並以EMAIL方式通知會員,若要再次寄送,需補80元運費(海外地區運費另計,不得與其他訂單合併寄送),當您完成補繳運費,我們將盡速安排補寄事宜。
13.如有發票相關問題,請與客服部聯繫,逾期恕不受理。客服部:02-27001808分機24;電子信箱:law@sharing.com.tw

二、取消訂單
1.訂單成立後,遇有修改付款方式、訂購商品、金額及數量等情況,必須請您申請取消訂單,重新訂購。申請取消訂單的流程:【訂單管理】>【訂單編號】>【我要詢問】>【取消訂單】,客服將為您取消原訂單,如原訂單已完成付款,直接進行後續退費流程;您也可以選擇來電或LINE、EMAIL的方式進行取消訂單。客服部:02-27001808分機24;電子信箱:law@sharing.com.tw。
2.會員選擇門市取書,請於訂單成立後7日內來電(或LINE)預約取書日,未於約定日取書,訂單將為您保留3日,逾期將自動取消訂單。
3.若為任選活動而組套出售的優惠商品(如:任選x本x折、滿額加購 / 贈品...等活動),不可單品取消、退貨,需整筆一併取消。

三、運費說明
1.宅配到府:貨運單筆訂單金額滿1000元,可享免運乙次,未滿則加收80元(台灣本島、離島皆同)。符合單筆訂單免運資格者,若要分批出貨,每次則須收取80元運費。
如遇收件人未收件,導致包裹被退回的情況,新學林將以EMAIL方式通知會員;若要再次寄送,收件人需補80元運費(海外地區運費另計,不得與其他訂單合併寄送),當您完成補繳運費,我們將盡速安排補寄事宜。
2.新學林門市取貨:免運。
註:若遇活動檔期,訂單處理費用(運費/郵資)將依照活動優惠標準調整,不另行公告請參考活動網頁。

四、本公司保留隨時修改、終止變更商品之權利。修改後之商品內容將於本網頁更新,恕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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