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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特色
大邁=林政豪最新力作,將過去「債法題型破解」的題目全部重解,新進化的「這是一本民法債編解題書」,如同一般超級賽亞人進化成超級賽亞人三一樣,絕對不是老屋拉皮,根本是砍掉重練!更多的題目、更多的爭點、更多的學說、更精鍊的文字、更多的實務見解,不變的白話、不變的誠意。如果你在找一本債編解題書,請你相信我們的邂逅(手比愛心)。
作者簡介
林政豪律師
台大法律碩士
律師高考及格
一個每天都被截稿日期追殺的人,夢想是睡到自然醒然後放空一整天,喜歡各種宅的事物,希望有朝一日可以像金牌特務裡的人一樣帥;最討厭的食物是茄子,最喜歡吃的東西是媽媽煮的飯,自從林依晨結婚之後,最喜歡的藝人出現了空缺,整個空虛寂寞覺得冷(拭淚)。希望這本書可以給各位小小收穫,也希望以後不會再被編輯追殺了。
五版序
很開心這本「這是一本民法債編解題書」又改版了,今年除了增加新題目外,也把舊有的題目刪去一些,避免本書的厚度跟筆者一樣有增無減(如果減肥也可以像刪題目一樣簡單就好了,覺得哀傷),至於那些被刪去的題目要何去何從,筆者也還在想,如果各位讀者有什麼建議,歡迎跟出版社分享。
這本書作為筆者的「起家厝」,每次改版都會想到那個剛考上的自己,有點自信再帶著牡羊座的自我感覺良好,就答應小梁寫了「債法題型破解」,到現在也接近10年,這10年筆者對於債法也算是有持續用功研究,相關文章、著作、實務見解也都努力閱讀,希望這本書能符合債之本旨,不要給各位帶來加害給付。
在筆者教書的過程中,常常聽到學生抱怨債法宇宙很大,很難學好。債法真的很難學,他就像漫威一樣,每個主題都是一部獨立的電影,但又可以湊起來拍復仇者聯盟,每個劇情都有自己的主線,卻又彼此關聯。每一個主題已經很難了,再這樣的錯綜複雜,使債法學起來更是難上加難。
有時候你學了一個小漱口杯,結果考題卻跟你談大海。除了在心中翻了個華麗的巴洛克式白眼之外,也只能硬著頭皮作答,然後跟自己說「我很勇敢我沒有哭」。因此筆者在分類考題的時候,盡量用主題去分類,因為一個案例事實,不太可能只涉及一種法定之債,更多的是各種法律關係的集合,從案例事實去思考各種可能的請求權基礎(及其要件、效果),才可以從漱口杯中看見海洋。
最後,不要把生活全部沉浸在考試裡,除非你是以考試為樂的人,不然真的太痛苦了。讀書之餘,追劇、看課外書、滑手機,不需要太有罪惡感,這已經是生活中僅存的快樂了(考生的快樂往往就是這麼樸實無華且枯燥),希望各位都能在苦悶的考試中找到屬於自己的寄託。也祝福各位都可以比昨天的自己進步一點、健康一點,共勉之。
正好
目錄
本書使用方法 1
申論寫作方法分享 5
民法債編解題體系表 17
Chapter1車禍糾紛型
Topic1 單純侵權責任型1-5
1.1.1 碰的一聲什麼都沒了──法定代理人侵權責任【107高考—公平交易管理(三級)】 1-5
1.1.2 三年前一場車禍,三年後剩下什麼──侵權行為之消滅時效【103地特—財稅行政(四等)】 1-8
1.1.3 甲靠行貪小便宜,乙撞人B也活該──僱用人侵權責任【103司特—公證人(三等)】 1-12
【104身特─書記官(四等)】1-16
【104身特─財稅行政(四等)】1-17
【103關特─財稅行政(三等)】1-18
1.1.4 乙丁迎面相撞,丙己身受重傷──僱用人侵權責任【103檢事官─偵查實務組(三等)】 1-20
【96地特─財稅行政(三等)】1-24
1.1.5 員工過勞都不是雇主的錯──僱用人侵權責任【107普考—財稅行政】 1-25
【106高考—財稅行政(三級)】1-27
1.1.6 乙好心幫送貨不慎撞到人,甲衰洨僱用人負連帶責任──僱用人侵權責任【95律師】 1-29
【104關特─財稅行政(三等)】1-34
【99司法官】1-35
【95地特─法制(三等)】1-36
1.1.7 媽媽請你嗯湯痛──身分權之侵害【108司特—書記官(四等)】 1-37
【105身特—財稅行政(三等)】1-39
1.1.8 乙超速擦撞機車女,女模特代言長翅飛──僱用人侵權責任【94司法官】 1-41
1.1.9 就愛開著公司車蹺班──僱用人侵權責任【105檢事官─偵查實務組(三等)】 1-46
1.1.10 大賣場不是拿來練車的──法定代理人侵權責任【106身特—執達員(四等)】 1-49
1.1.11 天乾物燥小心火燭──法定代理人、工作物所有人侵權責任【106高考—公平交易管理(三級)】 1-52
1.1.12 你順便、我隨便──連帶責任、與有過失【108司特—書記官(三等)】 1-55
1.1.13 一人吃兩人補──連帶責任、債務免除【108檢事官—偵查實務組(三等)】 1-58
1.1.14 告狗看主人──動物占有人之侵權責任、共同侵權行為【108身特—書記官(四等)】 1-61
1.1.15 三分醉意、十分危險──侵權行為、共同侵權行為、與有過失【108一般警察—警察法制人員(三等)】 1-64
Topic2 侵權責任型契約責任結合型1-68
1.2.1 大雪山賞雪一片蒼白,遊覽車翻覆滿地血紅──侵權責任、運送契約及旅遊契約【91司法官】 1-68
【103原特─法制(三等)】1-75
1.2.2 公車十字路口猛然暴衝,乘客受傷住院手錶被扒──侵權責任與運送契約【97律師】 1-76
【99預試】1-80
1.2.3 三歲小童走道亂玩耍,糊塗老爸蘋果隨便拿──侵權責任、運送契約與不當得利【93司法官】 1-82
【105身特—財稅行政(四等)】1-86
1.2.4 車毀人傷找誰討,道具退票何人賠──侵權責任與買賣契約【99台大B卷】 1-88
1.2.5 一個move就七天後才回家了──僱用人侵權責任、運送契約【108鐵特—運輸營業(員級)】 1-94
1.2.6 假車禍、真詐財──債權讓與、和解契約、侵權行為【105檢事官─偵查實務組(三等)】 1-97
1.2.7 無照少女心驚驚──侵權責任與買賣契約【106台大B卷】 1-100
Chapter2不動產糾紛型
Topic1 買賣契約型2-3
2.1.1 沒有保險沒有危險,投保保險誘發危險──價金危險與代償請求權【103檢事官─偵查實務組(三等)】 2-3
2.1.2 地獄倒楣鬼1:神秘的買賣契約──價金危險與徵收補償費【100高考—公產管理(三級)】 2-7
【104司特—公證人(三等)】2-10
【104高考—法制(三級)】2-11
【104稅特─財稅行政(三等)】2-12
【105民間公證人】2-13
【105關特—關稅法務(三等)】2-13
2.1.3 鋼骨鋼筋傻傻分不清楚,乙丙丁戊乾脆多元成家──瑕疵擔保與侵權責任【94律師】 2-14
【96高考─法制(三級)】2-18
【94司法官(節錄)】2-19
2.1.4 你笑著對我說廣告裡都是騙人的,你買的房子並不能蓋夾層屋──第三人利益契約與物之瑕疵擔保【94地特—法制(三等)】 2-20
【93台大】2-25
【101關特─財稅行政(三等)】2-26
2.1.5 聽海砂屋的聲音──物之瑕疵擔保責任【91高考—法制(三級)】 2-28
【95地特─法制(三等)】2-32
【103鐵特─運輸營業(高員三級)】2-32
【97關特─財稅行政(三等)】2-33
2.1.6 柯南就在你身邊之洗臉盆爆炸事件──物之瑕疵擔保與商品製造人責任【93地特—法制(三等)】 2-35
【89司特—書記官(四等)】2-39
2.1.7 我的名字──隱名代理、給付不能、無權代理【106台大A卷】 2-40
2.1.8 誰的使用權?──危險移轉與不當得利【104高考─法制(二級)】 2-47
2.1.9 乙的名字──借名登記、善意取得【105高考—地政(三級)】 2-50
2.1.10 十五年後才跟你解約──解除契約、租賃契約【105高考—法制(二級)】 2-54
2.1.11 不說就死定了──附隨義務、解除契約【106司特—書記官(四等)】 2-59
2.1.12 看不懂這些人在幹嘛──借名登記、代位權【108高考—法制(三級)】 2-62
2.1.13 一個違約、兩個責任──第三人利益契約【108關特—財稅行政(三等)】 2-66
Topic2 承攬契約型2-69
2.2.1 買賣與承攬的交叉點──預售屋契約之法律關係【92司法官】 2-69
【102普考─財稅行政】2-74
【97高考─公產管理(三級)】2-74
2.2.2 六年──承攬瑕疵擔保請求權之時效期間【97台大A卷】 2-76
【105司特—書記官(三等)】2-83
2.2.3 又六年──承攬瑕疵擔保請求權之時效期間
【95司法官】 2-85
【106身特—執達員(四等)】2-92
2.2.4 六年Again!──承攬瑕疵擔保請求權之時效期間【97律師】 2-94
2.2.5 老屋拉皮──承攬人抵押權【100關特—財稅行政(三等)】 2-100
2.2.6 不給糖就搗蛋──承攬人抵押權【99司特—書記官(四等)】 2-103
【105鐵特—運輸營業(高員三級)】2-105
【104升官等─法制(薦任)】2-106
【103民間公證人】2-108
2.2.7 卑鄙的乙機關──定型化契約與瑕疵擔保責任【102台大A卷】 2-109
2.2.8 建商與地主的恩怨情仇──合建契約與侵權行為【101台大A卷】 2-114
2.2.9 既期待又怕受傷害──承攬人之遲延責任【108司特—司事官(財經事務組)】 2-120
Topic3 租賃契約型2-123
2.3.1 燃燒吧燃燒吧承租人──承租人之失火責任【93律師】 2-123
【105地特—財稅行政(三等)】2-128
2.3.2 燃燒!想像不到承租人還在燃燒──承租人的失火責任【101台大B卷】 2-129
2.3.3 難道你看不出來承租人在燒火──承租人之失火責任【91司特─書記官(四等)】 2-135
2.3.4 自殺不能解決問題──自殺與承租人之契約責任【104台大A卷】 2-140
2.3.5 再給自己一次機會──自殺與承租人之契約責任【104台大B卷】 2-147
2.3.6 出租人賣屋──買賣不破租賃【99高考—法制(三級)】 2-156
【93東吳】2-160
【100普考─財稅行政】2-161
【103原特─財稅行政(四等)】2-163
【97普考─財稅行政】2-164
【104檢事官─偵查實務組(三等)】2-164
2.3.7 單純房東賤房客──轉租、人格權之保護【107關特—關稅行政(三等)】 2-167
2.3.8 人生有多少個二十年啊(嘆)──危險移轉與占有連鎖【92律師檢覈】 2-170
【105司特—書記官(三等)】2-174
【98高考—公產管理(三級)】2-175
【98普考—財稅行政】2-176
2.3.9 炒房人生──限制行為能力人與買賣不破租賃【104身特─書記官(四等)】 2-178
2.3.10 你亂賣我亂租──買賣不破租賃、違法轉租【107檢事官—偵查實務組(三等)】 2-181
2.3.11 有幾間厝有竹木建看起來普通普通──租地建屋【107司特—書記官(四等)】 2-184
2.3.12 你說三年就三年?──買賣不破租賃【106地特—財稅行政(三等)】 2-188
2.3.13 土地租出去、租金賺進來、地主發大財──租金之調整事由【108檢事官—偵查實務組(三等)】 2-191
2.3.14 一把火、兩間房──承租人失火責任、純粹經濟上損失【108高考—公平交易管理(三級)】 2-194
Topic4 使用借貸契約型2-198
2.4.1 被一掌打破的蛋殼頭蓋骨──使用借貸與誠信原則【99台大A卷】 2-198
2.4.2 有沒有很愛借地蓋幼稚園的八卦──使用借貸與誠信原則【103台大A卷】 2-204
【99台大B卷】2-212
Chapter3動產糾紛型
Topic1 買賣契約型3-2
3.1.1 拒絕的下場──給付遲延【103原特—財稅行政(四等)】 3-2
【105鐵特—材料管理(高員三級)】3-4
【105郵政升資─業務類(佐級晉員級)】3-7
【104公路升資─業務公路(員級晉高員級)】3-7
【95高考—財稅行政(三級)】3-9
3.1.2 你根本沒有妹妹──變更清償地與價金危險【98司法官】 3-10
【102身特—書記官(四等)】3-13
【102稅特—財稅行政(四等)】3-13
【102郵政升資─業務郵政(佐級晉員級)】3-14
3.1.3 這是誰的畫?──無權處分與善意取得【89司法官㈡】 3-16
3.1.4 中古車系列1:中古車跑得快──物之瑕疵擔保責任
【98律師】 3-20
【107鐵特—運輸營業(員級)】3-27
【106一般警察—警察法制人員(三等)】3-28
【106地特—財稅行政(三等)】3-29
【105身特—財稅行政(四等)】3-31
【104司特—書記官(四等)】3-31
【91司法官】3-32
3.1.5 中古車系列3:要上山車卻壞──物之瑕疵擔保責任【89律師】 3-34
【107身特—財稅行政(三等)】3-41
3.1.6 中古車系列4:你說奇怪不奇怪──物之瑕疵擔保責任【93台大】 3-42
3.1.7 泡水的行車記錄器──契約定性與契約解除權【104檢事官─偵查實務組(三等)】 3-47
3.1.8 付不出來的尾款──給付遲延、解除契約【107司特—書記官(三等)】 3-53
【107民間公證人】3-56
【107身特—書記官(四等)】3-57
3.1.9 天底下沒有白吃的午餐──聯立契約、侵權行為、商品責任【105台大B卷】 3-58
3.1.10 再來一台雷射印表機──種類之債、給付不能【106檢事官—偵查實務組(三等)】 3-64
【106檢事官—偵查實務組(三等)】3-67
3.1.11 這車有毒!──物之瑕疵擔保【108身特—財稅行政(四等)】 3-68
Topic2 寄託契約型
3-71
3.2.1 再會啦無緣的心愛的儀器──權利侵害或純粹經濟上損失【100台大B卷】 3-71
3.2.2 經典的天龍三溫暖──契約責任與純粹經濟上損失【90司法官】 3-80
Topic3 其他契約型(含違約金之爭議)3-86
3.3.1 沒事不要當保證人──保證責任與違約金【96律師】 3-86
3.3.2 忘恩負義的傢伙──贈與契約【107原特—財稅行政(三等)】 3-92
【107民間公證人】3-94
3.3.3 山上的大石頭──租賃、僱傭與承攬【104檢事官─偵查實務組(三等)】 3-96
【105身特—書記官(四等)】3-100
【105台大A卷】3-100
【106鐵特—運輸營業(員級)】3-101
3.3.4 不交車又想拿錢?──互易契約、給付不能【107原特—財稅行政(三等)】 3-103
3.3.5 受領遲延與射後不理──定型化契約、受領遲延、債務不履行【106台大A卷】 3-106
Chapter4人身糾紛型
Topic1 醫療糾紛型4-2
4.1.1 甲的人生跑馬燈──生存機率降低【98台大B卷】 4-2
4.1.2 你傷害了我還呼嘯而過──存活機率喪失【96東吳】 4-12
4.1.3 柯醫師的過失?──漢德公式【97台大B卷】 4-17
Topic2 人格權受侵害型4-23
4.2.1 腳尾飯事件──名譽權與信用權之侵害【95台大】 4-23
4.2.2 一點都不好玩的大怒神──共同侵權責任【98司法官】 4-30
【92高考—法制(三級)】4-35
【92律師】4-37
【97高考—法制(三級)】4-39
4.2.3 高雄氣爆案──精神上驚嚇、營業利益損失【105高考—法制(二級)】 4-41
【106鐵特—運輸營業(員級)】4-46
Topic3 無因管理型4-47
4.3.1 傻孩子,再追一個不就得了?──適法無因管理【96司法官】 4-47
4.3.2 是你的是我的山上樵夫──適法無因管理【94律師】 4-50
【104稅特─財稅行政(四等)】4-54
【103鐵特—運輸營業(員級)】4-55
【103關特—財稅行政(三等)】4-55
Chapter5金錢糾紛型
Topic1 消費借貸型5-2
5.1.1 真的很難懂的債權讓與──債權讓與及向第三人清償【97司法官】 5-2
5.1.2 利息變本票──百分之二十之最高利率【96東吳】 5-7
5.1.3 超額放貸1:卑鄙的徵信社──鑑價錯誤之賠償責任【102關特—財稅行政(三等)】 5-10
5.1.4 超額放貸2:卑鄙的員工──鑑價錯誤之賠償責任【90律師】 5-13
【97司法官】5-17
【96司法官】5-19
5.1.5 真假印章──向第三人清償【104司特—公證人(三等)】 5-22
【104普考─財稅行政】5-26
5.1.6 比較簡單的債權讓與──債權讓與【106身特—財稅行政(四等)】 5-27
5.1.7 貪心不足蛇吞象──僱用人侵權責任【105律師(節錄)】 5-30
5.1.8 我得不到的你也別想拿──債之保全、一物二賣【106關特—財稅行政(三等)】 5-38
【105鐵特—運輸營業(員級)】5-41
【106身特—執達員(四等)】5-41
【106地特—地政(四等)】5-42
5.1.9 show me the money──借款返還請求權的消滅時效起算點【105司法官(節錄)】 5-43
5.1.10 在能拋棄與不能拋棄之間──撤銷詐害債權【108原特—財稅行政(三等)】 5-45
5.1.11 用你的債權抵銷我們的債務?──連帶債務、抵銷【108稅特—財稅行政(三等)】 5-48
Topic2 保證契約型5-51
5.2.1 你先去找他之先訴抗辯權──先訴抗辯權與延期拒絕清償權【103身特—財稅行政(三等)】 5-51
【91高考—法制(三級)】5-52
【103高考─法制(三級)】5-53
5.2.2 履約保證就是義氣──履約保證責任之性質【105台大B卷】 5-55
Topic3 不當得利型5-60
5.3 你的就是我的1:佔地為攤販──既成道路與不當得利【103台大B卷】 5-60
【102身特—法制(三等)】5-67
【103司特—書記官(四等)】5-68
【104關特─財稅行政(三等)】5-70
【105高考—法制(三級)】5-71
【105高考—法制(三級)】5-72
【105鐵特—地政(高員三級)】5-73
【107身特—書記官(四等)】5-75
索引 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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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運送注意事項
請提供護照英文全名/本名,若因為收件資訊不正確無法配送且無人簽收,導致包裹退回我們將直接取消整筆訂單。
被退回之包裹僅會以購物金方式歸還商品金額 ( 運費一律不歸還 ),作業完成後也會以e-mail方式通知您,若需重新寄送包裹,需自行負擔運費。
※因各運送公司不定期調整運費之計算方式,故實際將以結帳時所顯示之運費為主;而各國進口關稅標準不同,若領取包裹時,貴國欲收取商品之關稅或偏遠地區另收之費用,需買家自行支付。
※結帳完成後視同同意運費酌收方式和關稅/物流費之處理方法。
系統會依材積及收貨地區自行計算運費,跨境恕不參與官網相關免運優惠活動。
INVOICE說明
▪️依照台灣營業稅法新學林網路書店將不會開立統一發票。
(營業稅法:直接外銷貨物或勞務予國外買受人得免開立統一發票)新學林網路書店會於包裹中附上商品明細以供核對商品。
8.函授課程教材
函授教材以貨運或掛號方式寄送。一般情形,若是已開課課程,首次寄送教材會於完成付款後約4個工作天出貨(不含例假日),並且依當時的課程進度寄送相關教材;若是尚未開課科目,將依照開課時間寄送相關教材。
9.本站所有商品都會仔細包裝後審慎寄出,難免會因運送過程中造成不可抗力的因素,如完美主義者不建議購買,可直接至實體店面選購。
10.電子書、期刊、雜誌
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二項『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非因無內容或無法使用之狀況,即無法退換貨。
11.您可至【會員專區】>【訂單管理】,查詢商品寄送進度,實際送達時間則須視本公司作業流程及物流配送進度而定。若遇節慶假日(大檔期),或其他不可抗力之因素,則可能造成物流延遲配送。
12.商品出貨後,即無法修改寄送地址、收件人等資料,請您送出訂單前,務必確認您的訂單資料為正確,以保障您的權益。若您原本的地址無法成功投遞,包裹將會被退回,並以EMAIL方式通知會員,若要再次寄送,需補80元運費(海外地區運費另計,不得與其他訂單合併寄送),當您完成補繳運費,我們將盡速安排補寄事宜。
13.如有發票相關問題,請與客服部聯繫,逾期恕不受理。客服部:02-27001808分機24;電子信箱:law@sharing.com.tw
二、取消訂單
1.訂單成立後,遇有修改付款方式、訂購商品、金額及數量等情況,必須請您申請取消訂單,重新訂購。申請取消訂單的流程:【訂單管理】>【訂單編號】>【我要詢問】>【取消訂單】,客服將為您取消原訂單,如原訂單已完成付款,直接進行後續退費流程;您也可以選擇來電或LINE、EMAIL的方式進行取消訂單。客服部:02-27001808分機24;電子信箱:law@sharing.com.tw。
2.會員選擇門市取書,請於訂單成立後7日內來電(或LINE)預約取書日,未於約定日取書,訂單將為您保留3日,逾期將自動取消訂單。
3.若為任選活動而組套出售的優惠商品(如:任選x本x折、滿額加購 / 贈品...等活動),不可單品取消、退貨,需整筆一併取消。
三、運費說明
1.宅配到府:貨運單筆訂單金額滿1000元,可享免運乙次,未滿則加收80元(台灣本島、離島皆同)。符合單筆訂單免運資格者,若要分批出貨,每次則須收取80元運費。
如遇收件人未收件,導致包裹被退回的情況,新學林將以EMAIL方式通知會員;若要再次寄送,收件人需補80元運費(海外地區運費另計,不得與其他訂單合併寄送),當您完成補繳運費,我們將盡速安排補寄事宜。
2.新學林門市取貨:免運。
註:若遇活動檔期,訂單處理費用(運費/郵資)將依照活動優惠標準調整,不另行公告請參考活動網頁。
四、本公司保留隨時修改、終止變更商品之權利。修改後之商品內容將於本網頁更新,恕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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