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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特色
明明已經念完一本厚厚的民法總則,明明已經上完一輪又一輪的面授或函授課程,但在面對考卷時,仍然不知道如何下筆嗎?這本書用大量的題目,手把手的帶你了解——如何審題、如何開標、如何架構、如何作答。讓你將來面對考題的時候,不再回想起那個被國考巨人支配的恐懼。
這本書的使用方式
這本書收錄了近年各類國家考試的題目,同性質的題目其實也蠻多的,如果讀者對相同考點的考題已經麻痺了,可以趕快跳過,進到下一個單元,不用硬著拳頭每題都做完,可以留下一些題目以後複習的時候做。如果是不熟悉的考點,則可透過大量類似的題目去練習,慢慢理解這些爭點要如何處理。
什麼樣的人適合買這本書?
本書的考題並「不包括」近年律師、司法官二試的題目(請右轉正好的民法解題書進階篇),因此對於以律師、司法官、法研所為目標的讀者來說,這本書難度確實偏低。但若讀者對於律師、司法官的考題研讀起來覺得頗為吃力,也可以透過這本書建立基礎答題意識,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至於以高考、普考、司法特考、其他各類國家考試、甚至轉學考為目標的讀者,這本書的題目及解題思考,絕對可以幫你在各個考試攻城掠地搶分數。
謝謝願意給這本書機會的你。
作者簡介
林政豪律師
律師
大學講師
台大法律碩士
寫這本書的時候還算少年,現在已經是大叔。因為是牡羊座,所以覺得牡羊座是世界最好的星座。喜歡吃肉,但因為年紀到了所以得開始認真吃青菜。喜歡買模型跟樂高但都沒時間組,不過看著那堵嘆息之牆還是覺得很滿足。喜歡看NBA,但開始到了看一看會睡著的年紀。本來是狗派,但因為養了右右(超可愛,快來追他的ig:right.migi)而變成貓派。喜歡觀察各種有趣的人事物,喜歡各種毫無作用的可愛小廢物。夢想是能夠恣意地在某天,勇敢地放下手邊的工作,騎著機車去海邊,買枝山豬肉烤香腸配加鹽沙士,就這樣聽海浪聲音一下午。希望接下來的日子,能繼續當個有趣的人,也希望這本書能帶給各位一點收穫。最後,謝謝願意給這本書機會的你,謝謝。
十一版序
竟然第11版了,真的要謝謝每個支持這本書的讀者,謝謝你們願意給這本書機會,也謝謝讀享強大的後援,沒有你們,這本書會有這麼好的成績。
從開始教書到現在,也超過10年了。雖然沒有大紅大紫,但也是順順利利。從剛出道時的自信,到現在越來越能接受自己仍有許多不足之處,也因為深知不足,所以願意更加努力,希望可以成為更好的人,這本書也可以成為更好的書。
準備考試是一件辛苦的事,讀書的過程很苦,往往讀了又忘,只好一讀再讀。好不容易考完試,等待放榜的日子更是辛苦,在放榜之前,永遠不知道是要邁向下一章,還是勝敗乃兵家常事,大俠請重新來過。希望這本書能給各位一點幫助,至少在面對考試的時候,不至於在內心咒罵出題老師或手抖無法下筆。
在夜深人靜的時候寫序,窗外的蛙鳴宣示夏天即將來到。右右胖且安穩的睡在身旁,電腦裡播著10、20年前的流行歌,一種另類的歲月靜好。
希望各位讀者可以健健康康,金榜題名。
正好2022.4.19
目錄
本書使用方法 1
舉例來說 5
體系圖 9
關於民法109年的修正 13
Chapter1權利與法律行為
Chapter0重.要.訊.息
Topic1 權利的內容1-3
1.1.1 民法的中心思想是個「人」—人格權被侵害之救濟【95司特—書記官(四等)】 1-8
1.1.2 媽!我上封面了!—人格權被侵害之救濟【89司特—書記官2(四等)】 1-11
1.1.3 漏水的空中花園—法人的侵權責任【108地特—一般行政(三等)】 1-16
【106鐵特—材料管理(高員三級)】1-18
【107關特—關稅法務(三等)】1-19
【109關特—財稅行政(三等)】1-20
1.1.4 左鄰右舍的愛恨情仇—人格權、侵權行為【110升官等—一般行政(薦任)】 1-22
1.1.5 踩著油門的17歲少年—人格權、侵權行為【110原特—一般行政(三等)】 1-24
1.1.6 抽象的人別說痛苦—法人之慰撫金請求權【108退役轉任─一般行政(三等)】 1-27
【103檢事官—偵查實務組(三等)】1-29
1.1.7 民法的任督二脈—債權行為與物權行為【102地特─戶政(三等)】 1-33
Topic2 權利主體與客體1-35
1.2.1 真是毒到臍帶裡啊!—胎兒之權利能力【97司特—司法事務官1(三等)】 1-49
1.2.2 亡者再臨—死亡宣告之效力【100軍法官】1-52
【103地特─一般行政(三等)】1-55
【103原特─財稅行政(三等)】1-56
【107地特—財稅行政(四等)】1-57
1.2.3 這裡有批土地好便宜!—董事代表權之限制【98高考─一般行政(三級)】 1-59
【99高考─一般行政(三級)】1-61
【102原特─一般行政(三等)】1-62
【102鐵特─運輸營業(高員三級)】1-62
1.2.4 不懂事的董事—董事代表權之限制【100地特─一般行政(三等)】 1-65
1.2.5 再不幫員工投保嘛—法人之侵權責任【102地特─一般行政(三等)】 1-68
1.2.6 重起爐灶—死亡宣告之效力【102高考─戶政(三級)】 1-71
【108地特—戶政(三等)】1-73
【109地特—地政(三等)】1-74
1.2.7鋪路種稻好農民—物之所有權歸屬【108原特—一般行政(三等)】 1-76
【103鐵特—事務管理(高員三級)】1-78
【103地特—戶政(三等)】1-79
【103原特—地政(三等)】1-79
【104地特—法制(三等)】1-81
1.2.8假董事真盜採—法人之侵權責任【108高考—一般行政(三級)】 1-83
Topic3 法律行為之生效要件㈠:行為能力1-86
1.3.1 電子遊戲機的奇幻旅程—無行為能力人的行為【101普考─財稅行政】 1-97
1.3.2 好汽水,不買嗎?—允許限制行為能力人處分之財產【92司特—書記官(四等)】 1-99
【102退役轉任─一般行政(三等)】1-101
【106原特─一般行政(三等)】1-101
【106高考─一般行政(三級)】1-102
【107身特—財稅行政(四等)】1-103
1.3.3 鑽石恆久遠,一顆永流傳—限制行為能力人之行為能力與詐欺【95司特—公證人(三等)】 1-105
【103原特─一般行政(三等)】1-107
【103高考─一般行政(二級)】1-108
【104升官等─一般行政(薦任)】1-109
【106地特─地政(三等)】1-110
【109原特—一般行政(三等)】1-111
1.3.4 酷炫小神童—行為能力【95司特—公證人(三等)】 1-112
【103民間公證人】1-116
【104高考─一般行政(三級)】1-116
1.3.5 愛亂花錢的韓粉—限制行為能力人、不當得利【110升官等—一般行政(薦任)】 1-118
【98稅特─財稅行政(四等)】1-120
【103身特─財稅行政(四等)】1-121
【108身特—書記官(四等)】1-121
1.3.6 愛情真偉大—輔助宣告【110司特—書記官(三等)】 1-123
【105地特—戶政(三等)】1-126
【105身特—戶政(三等)】1-126
1.3.7 身為一個維修員先買車也是很正常的事—限制行為能力【110高考—一般行政(三級)】 1-128
【103身特─一般行政(三等)】1-130
1.3.8 別人的祖父總是不會讓人失望—限制行為能力人【110地特—一般行政(三等)】 1-131
【103地特─戶政(四等)】1-134
【102家調官(三等)】1-134
【104身特─一般行政(三等)】1-135
【104高考─戶政(三級)】1-136
【109地特—地政(三等)】1-136
1.3.9 你的錢就是我的錢?—輔助人的權限【102司特—書記官(三等)】 1-138
【102身特─書記官(四等)】1-140
【102升官等─一般行政(薦任)】1-140
【104原特─一般行政(三等)】1-141
【104鐵特─事務管理(高員三級)】1-141
【107地特—一般行政(三等)】1-142
【107地特—戶政(四等)】1-143
1.3.10 別人笑我太瘋癲—受監護宣告之人的行為能力【102高考─一般行政(三級)】 1-144
【103家調官(三等)】1-146
【103地特─財稅行政(四等)】1-147
【102原特─地政(三等)】1-147
【102原特─財稅行政(三等)】1-148
【108普考—財稅行政】1-149
1.3.11 這個高中生也太有錢—法律行為之效力【104地特─一般行政(三等)】 1-150
1.3.12 好像很厲害的競技自行車—受輔助宣告人所為法律行為的效力【105民間公證人】 1-153
【105地特—戶政(四等)】1-155
【105地特—地政(三等)】1-156
【107高考—戶政(三級)】1-157
1.3.13 土豪的小金庫—限制行為能力人所為法律行為之效力【105原特—一般行政(三等)】 1-159
【106普考—財稅行政】1-162
1.3.14 愛上法藍瓷—限制行為能力人所為法律行為之效力【106退役轉任—一般行政(三等)】 1-164
1.3.15 好心的富二代—輔助宣告【107身特—一般行政(三等)】 1-169
1.3.16 四萬元的遊戲機是會有龍飛出來嗎—限制行為能力人【110退役轉任—一般行政(三等)】 1-171
【108地特—戶政(三等)】1-173
【107高考—一般行政(三級)】1-174
1.3.17 洗車少年直直撞—限制行為能力人、侵權行為【110地特—戶政(三等)】 1-176
1.3.18 小小年紀就課金—限制行為能力人、契約效力、不當得利【110原特—一般行政(三等)】 1-179
Topic4 法律行為之生效要件㈡:意思表示健全無瑕疵1-184
1.4.1 最美麗的歐巴桑—意思表示錯誤【105檢事官—偵查實務組(三等)】 1-199
【105原特—地政(三等)】1-201
1.4.2 房東業障重—通謀虛偽意思表示【106關特—財稅行政(三等)】 1-202
【104地特─戶政(三等)】1-205
1.4.3 矮額,又噴又射的,好糟糕—意思表示錯誤【91律師】 1-207
【106檢事官—偵查實務組(三等)】1-210
1.4.4 是通謀還是借名?—通謀虛偽意思表示、善意取得【110關特—財稅行政(三等)】 1-212
【102退役轉任─一般行政(三等)】1-215
【102高考─地政(三級)】1-216
【106退役轉任—一般行政(三等)】1-217
【107高考—戶政(三級)】1-218
【108原特—財稅行政(四等)】1-219
【108原特—地政(三等)】1-221
1.4.5 MIT的花瓶就是品質保證?—錯誤、詐欺、不當得利【110原特—地政(三等)】 1-222
【102稅特─財稅行政(三等)】1-225
【102關特─財稅行政(三等)】1-225
【107身特—一般行政(三等)】1-226
1.4.6 路不拾遺的好學生—法律行為【102郵政升等─業務類(員級晉高員級)】 1-228
1.4.7 引狼入室—錯誤、被詐欺之意思表示【108身特─一般行政(三等)】 1-229
【102鐵特─事務管理(高員三級)】1-232
1.4.8 撤一個不夠不會撤兩個嗎?—詐欺、無權處分、善意取得【109一般警察—警察法制人員(三等)】 1-233
【105普考—戶政】1-239
1.4.9 搭高鐵去買腳踏車真的很酷—錯誤之意思表示與損害賠償【110身特—一般行政(三等)】 1-240
【97高考─公產管理(三級)】1-243
【103地特─一般行政(三等)】1-243
【103鐵特─事務管理(高員三級)】1-245
【104身特─一般行政(三等)】1-245
【107鐵特—運輸營業(高員三級)】1-246
【99高考—一般行政(三級)】1-247
1.4.10 我全不要!—被詐欺、錯誤之意思表示【108身特—一般行政(三等)】 1-249
【102郵政升等─業務類(佐級晉員級)】1-251
1.4.11 我賣屋、你隨意—通謀、詐欺與代理【101高考─一般行政(三級)】 1-252
1.4.12 都是碳粉惹的禍—錯誤與不當得利【109鐵特—運輸營業(員級)】 1-256
【104退役轉任─一般行政(三等)】1-258
1.4.13 「叩叩叩~(敲門)」—對話與非對話之意思表示【102地特─一般行政(三等)】 1-259
【103身特─一般行政(三等)】1-262
【106高考─一般行政(三級)】1-263
【109身特—一般行政(三等)】1-264
1.4.14 真真、假假、當他夢一場—錯誤之意思表示【102地特─法制(三等)】 1-265
【102地特─戶政(四等)】1-268
【104高考─一般行政(二級)】1-268
【109原特—一般行政(三等)】1-269
1.4.15 有看沒有懂—對話與非對話之意思表示【104普考─戶政】 1-270
【108地特—戶政(四等)】1-273
1.4.16 A畫事件簿—被脅迫之意思表示與無償無權處分【105司特—書記官(四等)】 1-274
【105身特—戶政(三等)】1-277
【109高考—戶政(三級)】1-278
1.4.17 手指粗的人都懂—意思表示錯誤【105身特—書記官(四等)】 1-279
1.4.18 我看透了他的心—單獨虛偽意思表示【107家調官(三等)】 1-281
1.4.19 世事險惡、心存善念—通謀虛偽意思表示【107原特—一般行政(三等)】 1-285
1.4.20 世事險惡,聽爸媽的話—被詐欺之意思表示【107原特—一般行政(三等)】 1-288
1.4.21 誰比較可憐—被脅迫之意思表示與善意第三人【107原特—地政(三等)】 1-291
1.4.22 不說就是騙?—被詐欺之意思表示、第三人詐欺【107地特—法制(三等)】 1-294
1.4.23 眾裡尋他千百度—意思表示之瑕疵【107地特—戶政(四等)】 1-297
1.4.24 看得到但繼承不到的房屋—通謀虛偽意思表示【109原特—地政(三等)】 1-300
1.4.25 明星高中生—意思表示之撤回、錯誤、限制行為能力【110高考—戶政(三級)】 1-303
Topic5 法律行為之生效要件㈢:標的可能、確定、妥當、適法1-306
1.5.1 摸魚摸到大白鯊—脅迫與公序良俗【88司特—書記官(四等)】 1-309
【104家調官(三等)】1-312
1.5.2 敢賭不敢輸—脫法行為【105高考—一般行政(二級)】 1-313
【105地特—一般行政(三等)】1-315
【106高考—財稅行政(三級)】1-317
【106地特—一般行政(三等)】1-318
1.5.3 老師在講有沒有在聽(摔筆)—暴利行為【101地特─一般行政(三等)】 1-320
【104升官等─一般行政(薦任)】1-322
1.5.4 理髮廳的戰爭—公序良俗之解釋【103高考─一般行政(三級)】 1-323
【104原特─一般行政(三等)】1-326
【105鐵特—事務管理(高員三級)】1-327
【105鐵特—地政(高員三級)】1-328
【106身特—財稅行政(四等)】1-329
【106身特—一般行政(三等)】1-330
【106身特—一般行政(三等)】1-331
【106身特—地政(三等)】1-332
1.5.5 不能處分的A房地—不融通物與善意取得【109地特—財稅行政(三等)】 1-334
Topic6 法律行為之特別生效要件1-337
1.6.1 登登登登登登登登登—條件之效力【100司特—書記官(四等)】 1-340
【96高考─一般行政(二級)】1-343
【104高考─一般行政(二級)】1-343
【109地特—戶政(三等)】1-345
1.6.2 這年頭還有人在用電報嗎?—期限【94律師檢覈1】1-346
Topic7 法律行為之效力1-349
1.7.1 你知不知道~你知不知道~—不生效力的法律行為得否撤銷【105高考—一般行政(三級)】 1-354
1.7.2 未成年人比較好騙?—無效法律行為之撤銷【104司特—公證人(三等)】 1-357
【99高考─一般行政(二級)】1-358
Topic8 權利的行使1-359
1.8.1 工廠保衛戰—權利濫用【101高考─一般行政(三級)】1-362
1.8.2 生命的重量—緊急避難【104地特─一般行政(三等)】1-365
【106普考─戶政】1-367
Chapter2代理與無權處分
Topic1 代理2-2
2.1.1 你今天買房子了嗎?—代理權授與之方式【94律師檢覈2】 2-9
【102高考─一般行政(三級)】2-14
2.1.2 不能信賴就是不能信賴—代理權之撤回【108普考—戶政】 2-16
2.1.3 不乾不脆的媽媽—自己代理、法定代理權行使之限制【110地特—地政(三等)】 2-18
2.1.4 為畫走天涯—代理人受脅迫之意思表示【108地特—一般行政(三等)】 2-20
2.1.5 假和解真詐財—代理人受詐欺【100高考─地政(三級)】2-23
【104地特─地政(三等)】2-25
【104高考─一般行政(三級)】2-25
【106地特—財稅行政(四等)】2-27
Topic2 特殊之代理行為2-29
2.2.1 你今天買花瓶了嗎?—無權代理【99司特—書記官(四等)】 2-36
【100稅特─財稅行政(三等)】2-40
【102高考─戶政(三級)】2-40
【103鐵特─事務管理(高員三級)】2-41
【104家調官(三等)】2-41
【104高考─法制(二級)】2-42
【105地特—戶政(三等)】2-43
【107原特—地政(三等)】2-44
2.2.2 我要賣掉你的房子—無權代理、表見代理【109高考—地政(三級)】 2-45
2.2.3 二百元的餐盒感覺很好ㄘ啊—無權代理與損害賠償【110地特—一般行政(三等)】 2-48
【103原特─一般行政(三等)】2-50
【103高考─一般行政(二級)】2-51
【103高考─戶政(三級)】2-52
【110身特—一般行政(三等)】2-53
2.2.4 乙你怎麼還是不學好—表見代理【105高考—一般行政(二級)】 2-54
【106地特—戶政(三等)】2-57
【107司特—書記官(三等)】2-58
2.2.5 我說刻就刻—越權代理與表見代理【108司特—書記官(三等)】 2-60
2.2.6 不愧是A牌手機—越權代理、授權的無因性【109高考—一般行政(三級)】 2-63
【105地特—一般行政(三等)】2-67
2.2.7 我是金城武—冒名代理【106原特—地政(三等)】 2-69
2.2.8 5歲就晉升有產階級—自己代理【106司特—書記官(三等)】 2-72
2.2.9 我等你,半年為期—無權代理、越權代理【107檢事官—偵查實務組(三等)】 2-73
2.2.10 說好的代理權呢—無權代理之損害賠償責任【109司特—公證人(三等)】 2-76
【107高考—一般行政(三級)】2-79
2.2.11 一刷解千愁—冒名代理【107關特—關稅法務(三等)】 2-80
2.2.12 從未獲得的代理權—無權代理【107地特—地政(三等)】 2-83
2.2.13 好傻好天真的乙店員—表見代理、使用人被詐欺【109地特—一般行政(三等)】 2-85
2.2.14 最相信哥哥了!—隱藏行為與越權代理【109地特—一般行政(三等)】 2-89
Topic3 無權處分2-92
2.3.1 我的土地你的抵押—無權代理與無權處分【108原特—地政(三等)】 2-96
【102身特─一般行政(三等)】2-98
【103關特─財稅行政(三等)】2-99
【106原特—一般行政(三等)】2-100
【108原特—地政(四等)】2-101
2.3.2 所有人只有一個!—無權處分、善意取得【110升官等—法制(薦任)】 2-102
【102普考─戶政】2-105
【102升官等─法制(薦任)】2-105
【104高考─地政(三級)】2-107
【104升官等─法制(薦任)】2-107
【108原特—財稅行政(四等)】2-108
【109高考—一般行政(三級)】2-109
【109司事官—營繕工程事務組(三等)】2-110
2.3.3 民法第118條第2項的類推適用【99高考─財稅行政(三級)】 2-112
【102家調官(三等)】2-115
【103地特─地政(三等)】2-117
2.3.4 在知道跟不知道之間—善意之認定、借名登記【108高考—公平交易管理(三級)】 2-118
2.3.5 一債二賣—債權雙重讓與的效力【106身特—財稅行政(三等)】 2-121
2.3.6 電腦在哪兒—受監護宣告之人之無權處分【108地特—地政(三等)】 2-122
Topic4 無權代理與無權處分2-125
2.4.1 爸爸的電腦—無權代理與無權處分【105高考—戶政(三級)】 2-126
【106稅特—財稅法務(三等)】2-129
2.4.2 是自己還是本人?—無權代理與無權處分【110原特—財稅行政(四等)】 2-131
【103司特—書記官(四等)】2-133
Chapter3消滅時效
3.1 已登記不動產回復請求權之消滅時效【92律師檢覈】 3-7
【104地特─戶政(四等)】3-10
3.2 欠錢一時爽—利息是否屬於從權利【108檢事官—偵查實務組(三等)】 3-11
【104退役轉任─一般行政(三等)】3-13
【104鐵特─事務管理(高員三級)】3-15
【102鐵特─事務管理(高員三級)】3-16
【106地特—戶政(三等)】3-17
3.3 消滅時效與除斥期間【90司法官】 3-18
【102原特─一般行政(三等)】3-21
【105地特—戶政(四等)】3-22
【109原特—財稅行政(四等)】3-23
3.4 消滅時效之中斷【99高考─法制(三級)】 3-24
【103高考─一般行政(三級)】3-27
【105身特—地政(三等)】3-28
【103司特—公證人(三等)】3-29
【103地特─戶政(三等)】3-30
【103高考─地政(三級)】3-31
【102普考─戶政】3-31
【105原特—財稅行政(四等)】3-32
【105身特—一般行政(三等)】3-33
【106地特—一般行政(三等)】3-34
【109身特—一般行政(三等)】3-35
【110退役轉任—一般行政(三等)】3-36
【110身特—財稅行政(四等)】3-37
3.5 我在檯面上覆蓋一張假扣押裁定—假扣押與中斷時效【108高考—一般行政(三級)】 3-38
3.6 賠了時效又折抵押?—消滅時效與抵押權之互動【110高考—法制(二級)】 3-41
3.7 打小孩啊~快報警啊!—消滅時效不完成【100司特—公證人(三等)】 3-44
【101高考─法制(三級)】3-47
【107地特—一般行政(三等)】3-47
【109普考—戶政】3-48
3.8 長生不老的請求權—未定期限消費借貸返還請求權之時效起算點【105司法官(節錄)】 3-50
3.9 要告一起告—連帶債務與消滅時效【108普考—財稅行政】 3-52
【105司特—書記官(四等)】3-55
【106司特—書記官(四等)】3-56
3.10 此訴非彼訴、此認非彼認—消滅時效之中斷【107司特—書記官(四等)】 3-58
3.11 支付利息等於承認債務?—時效中斷與利息之消滅時效【109原特—地政(三等)】 3-62
【107身特—書記官(四等)】3-64
【109身特—執達員(四等)】3-65
3.12 模具製造商—最高法院107年度第3次民事庭會議決議【107高考—財稅行政(三級)】 3-67
【108原特—財稅行政(三等)】3-70
【109司特—公證人(三等)】3-71
3.13 欠錢問題多,提早討債最好—價金與遲延利息之消滅時效【110高考—一般行政(三級)】 3-74
索引 Ⅰ
1、新學林網路會員所購買的商品均享有取貨7天的鑑賞期﹝包含國定假日、例假日﹞,退貨之商品必需於取貨7天內辦理,否則恕不接受退換貨。
2、依照消費者保護法規定,凡消費者於網站購物均享有7天商品鑑賞期,但是在門市取貨則不在此規範內,因為門市取貨可當場檢視商品,所以不符合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7日猶豫期規定。唯需注意辦理退貨商品需保留完整外包裝、附件、外盒等等,才可辦理退貨。
3、如欲退貨,請在鑑賞期內將商品寄回,每張訂單限退一次,七日鑑賞期申請部分退貨,退貨後訂單內剩餘商品金額未達免運費門檻,將向您補收原運費$80元。
4、鑑賞期非試用期,若您收到商品經檢視後有任何不合意之處,請立即依照退貨規定辦理退貨
5、除非您收到的書與訂單不符,否則該筆交易已完成,無法再退、換書。
6、若收到的書籍有缺頁、破損、倒裝,請寄回更換。應更換之書籍已無庫存時,您可選擇全額退款,或更換其他新學林經銷之圖書並補、退差價。
7、新學林法學雜誌訂戶,若中途退訂,退還剩餘書款計算方式=已繳書款-實際寄發書金額(以每本定價460元計算)-基本手續費200元(含人工處理費、金流手續費等)。詳細退款方式以網路書店公告為準
8、若需退款,作業時間約十四個工作天。
9、函授退換貨請依照「函授退費說明辦理」。
10、電子書、期刊、雜誌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二項『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非因無內容或無法使用之狀況,即無法退換貨。
11、海外地區因跨國運送作業繁複,故不提供海外退換貨服務。
2、依照消費者保護法規定,凡消費者於網站購物均享有7天商品鑑賞期,但是在門市取貨則不在此規範內,因為門市取貨可當場檢視商品,所以不符合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7日猶豫期規定。唯需注意辦理退貨商品需保留完整外包裝、附件、外盒等等,才可辦理退貨。
3、如欲退貨,請在鑑賞期內將商品寄回,每張訂單限退一次,七日鑑賞期申請部分退貨,退貨後訂單內剩餘商品金額未達免運費門檻,將向您補收原運費$80元。
4、鑑賞期非試用期,若您收到商品經檢視後有任何不合意之處,請立即依照退貨規定辦理退貨
5、除非您收到的書與訂單不符,否則該筆交易已完成,無法再退、換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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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電子書、期刊、雜誌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二項『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非因無內容或無法使用之狀況,即無法退換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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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您需要其他類型產品團購,則請聯繫客服或直接將需求e-mail至 law@sharing.com.tw 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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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購物說明
1.本站商品出貨一律是最新版本。
2.一般書籍
(1)網路訂購書籍會以貨運或掛號方式寄送。
(2)當日訂單指每日中午12點前付款完成的訂單,每日中午12點以後付款完成的訂單,則視為隔天訂單(不含例假日)。
(3)一般情形下,我們於確認訂單並收到款項後3-4個工作天(不含例假日)內為您辦理出貨事宜,出貨依照付款時間順序,並配合物流公司運送安排,無法由會員指定包裹的寄送日期及物流公司。連假後、開學季、書展期間,訂單出貨會有所延遲,約需7-10個工作天,實際出貨時間仍將依訂單量調節。
訂單完成後其訂購內容、金額及運費即無法做任何的變更,亦無法合併且無法指定不同訂單合併一起出貨。
3.預購、調貨、加刷書籍須知
若您所購買的書籍中包含「即將出版」的預購書籍與「目前已經出版」的調貨、加刷書籍,預購商品與調貨、加刷書籍會與現貨書籍一起寄出,購買前請務必確認是否可以等待,如欲分開出貨,需另再加收80元運費(海外地區運費另計)。
4.任選活動組套出售的優惠商品(如:任選x本x折、滿額加購 / 贈品...等活動),建議與其它商品分開下單,以獲得最快的取貨速度。
5.已顯示「缺貨」的商品(包含少量提供、絕版商品),暫時無法提供會員購買。建議您可點選商品頁面右方「鈴鐺按鈕」,加入「可訂購時通知我」,當商品為正常供貨,新學林將以EMAIL通知您。
6.外版書
一般約7~14個工作天左右,建議把外版書與其它商品分開下單,以獲得最快的取貨速度。
7.海外地區
(1)海外地區由於寄送方式、航運、海運清關時間不穩定,可能造成航班及清關時間延誤,如有延誤到貨情形,請見諒。 付款方式僅提供信用卡線上付款。
(2)各國依商品種類及價值核訂關稅與附加費用,若海關核定需支付進口關稅,則需由收貨人自行支付。
(3)跨國運送作業繁複,故不提供海外退換貨服務,出貨前我們皆會細心檢查及包裝,請您安心訂購。
(4)商品出貨後,即無法修改寄送位址、收件人等資料。
(5)運送注意事項
請提供護照英文全名/本名,若因為收件資訊不正確無法配送且無人簽收,導致包裹退回我們將直接取消整筆訂單。
被退回之包裹僅會以購物金方式歸還商品金額 ( 運費一律不歸還 ),作業完成後也會以e-mail方式通知您,若需重新寄送包裹,需自行負擔運費。
※因各運送公司不定期調整運費之計算方式,故實際將以結帳時所顯示之運費為主;而各國進口關稅標準不同,若領取包裹時,貴國欲收取商品之關稅或偏遠地區另收之費用,需買家自行支付。
※結帳完成後視同同意運費酌收方式和關稅/物流費之處理方法。
系統會依材積及收貨地區自行計算運費,跨境恕不參與官網相關免運優惠活動。
INVOICE說明
▪️依照台灣營業稅法新學林網路書店將不會開立統一發票。
(營業稅法:直接外銷貨物或勞務予國外買受人得免開立統一發票)新學林網路書店會於包裹中附上商品明細以供核對商品。
8.函授課程教材
函授教材以貨運或掛號方式寄送。一般情形,若是已開課課程,首次寄送教材會於完成付款後約4個工作天出貨(不含例假日),並且依當時的課程進度寄送相關教材;若是尚未開課科目,將依照開課時間寄送相關教材。
9.本站所有商品都會仔細包裝後審慎寄出,難免會因運送過程中造成不可抗力的因素,如完美主義者不建議購買,可直接至實體店面選購。
10.電子書、期刊、雜誌
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二項『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非因無內容或無法使用之狀況,即無法退換貨。
11.您可至【會員專區】>【訂單管理】,查詢商品寄送進度,實際送達時間則須視本公司作業流程及物流配送進度而定。若遇節慶假日(大檔期),或其他不可抗力之因素,則可能造成物流延遲配送。
12.商品出貨後,即無法修改寄送地址、收件人等資料,請您送出訂單前,務必確認您的訂單資料為正確,以保障您的權益。若您原本的地址無法成功投遞,包裹將會被退回,並以EMAIL方式通知會員,若要再次寄送,需補80元運費(海外地區運費另計,不得與其他訂單合併寄送),當您完成補繳運費,我們將盡速安排補寄事宜。
13.如有發票相關問題,請與客服部聯繫,逾期恕不受理。客服部:02-27001808分機24;電子信箱:law@sharing.com.tw
二、取消訂單
1.訂單成立後,遇有修改付款方式、訂購商品、金額及數量等情況,必須請您申請取消訂單,重新訂購。申請取消訂單的流程:【訂單管理】>【訂單編號】>【我要詢問】>【取消訂單】,客服將為您取消原訂單,如原訂單已完成付款,直接進行後續退費流程;您也可以選擇來電或LINE、EMAIL的方式進行取消訂單。客服部:02-27001808分機24;電子信箱:law@sharing.com.tw。
2.會員選擇門市取書,請於訂單成立後7日內來電(或LINE)預約取書日,未於約定日取書,訂單將為您保留3日,逾期將自動取消訂單。
3.若為任選活動而組套出售的優惠商品(如:任選x本x折、滿額加購 / 贈品...等活動),不可單品取消、退貨,需整筆一併取消。
三、運費說明
1.宅配到府:貨運單筆訂單金額滿1000元,可享免運乙次,未滿則加收80元(台灣本島、離島皆同)。符合單筆訂單免運資格者,若要分批出貨,每次則須收取80元運費。
如遇收件人未收件,導致包裹被退回的情況,新學林將以EMAIL方式通知會員;若要再次寄送,收件人需補80元運費(海外地區運費另計,不得與其他訂單合併寄送),當您完成補繳運費,我們將盡速安排補寄事宜。
2.新學林門市取貨:免運。
註:若遇活動檔期,訂單處理費用(運費/郵資)將依照活動優惠標準調整,不另行公告請參考活動網頁。
四、本公司保留隨時修改、終止變更商品之權利。修改後之商品內容將於本網頁更新,恕不另行通知。
五、如有未盡事宜,本公司保有調整及最終解釋權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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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運費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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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若遇活動檔期,訂單處理費用(運費/郵資)將依照活動優惠標準調整,不另行公告請參考活動網頁。
四、本公司保留隨時修改、終止變更商品之權利。修改後之商品內容將於本網頁更新,恕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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