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實務最前線憲法裁判
68折394元580
書號 : 9DA16
編/著者 : 香香
出版社 : 學稔
出版日期 : 2023-08-15
ISBN/ISSN : 9789865263867
版別 : 6版
裝幀 : 平裝 18開 432頁
參考分類(CAT) : 總複習系列
優惠期限 : 2023-12-12
  • 內容簡介
  • 退換貨
  • 團購說明
  • 購物與運費
內容簡介
本書特色
1.完整收錄111年憲判字第11號至112年憲判字第9號共19個憲法裁判。
2.將案件事實簡要整理,更貼近案件,理解案件來龍去脈。
3.拆解判決主文及理由,透過分段、精簡、下標、標示重點,便於理解、吸收、記憶。
4.統整所有意見書,用法律爭點釐清繁雜的不同意見,法律爭議更立體。
5.補充、統合學說見解,並補充相關之憲法判決及司法解釋。
6.完整、精簡、準確呈現大法官、學者之爭議與見解,強化掌握力。
7.用表格統合判決理由與不同意見,快速鳥瞰、複習憲法裁判。
8.一本搞定近期所有憲法爭議,隨時可以閱讀、複習。
 
 
作者簡介
香香(孫國成)
台大法研公法組
律師高考及格
著有一試就上系列、「一本搞定立法程序與技術」(二版)
 
  當讀者在看這本書的時候,想必已經接近考試,心情必然緊張、焦慮、心煩意亂,這些都是正常現象,無須責備自己或再給自己其他壓力。比起讀了多少書、整理的多少筆記,讓自己穩定,就是考場上最強大的武器!
 
 
六版序
  憲法訴訟法施行又過一年,在短短的一年間,大法官做出了19個憲法裁判,本次改版也收錄定稿前所有近期的憲法裁判(111年憲判11至112年憲判9),適合所有需要快速回顧這一年所有憲法裁判的考生。
  因為憲法這個科目具有高度抽象性,也需要一定之論述架構,勢必有一定份量,但筆者也知道這本書是用來最後衝刺,所以盡量在完整性、可理解性與閱讀份量間追求平衡。另外,因為因為本書仍然屬於考試用書,既沒有嚴謹之引註,更可能有斷章取義之嫌,故仍建議讀者有興趣、有時間時,仍應查閱憲法裁判的全文、相關引註之學說文獻。關於本書的使用方式,如有時間,當然建議能全書閱讀完畢,但在時間有限的前提下,閱讀的次序如下:1判決本文及理由;2協同及不同意見;3學說補充,如時間真的不足,不閱讀學說整理尚無不可,但建議仍須閱讀補充之相關司法前例。
  最後,感謝這本書前面的霸告、弋嚴、韋軒老師的耕耘努力,也謝謝讀者的支持。此外,更要謝謝學稔團隊用心編輯、出版,包括柔彣經理的邀稿、尚易及肇昌的編輯、排版,及各種寫作的提醒、建議及討論,本書才得以持續改版,陪伴讀者,也希望這本書能幫助到讀者脫離考海。
 
香香
於新北永和
 
 
目錄
1 公立大學就不續聘教師之再申訴決定提起行政訴訟案
111年憲判字第 11 號判決‧1
Q1 本件是否受理?‧6
Q2 大學聘任教師之聘任契約性質為何?‧7
Q3 大學不續聘教師措施之性質為何?‧8
Q4 系爭決議就不予維持其不續聘教師措施之再申訴決定,不得循序提起行政訴訟部分,是否牴觸憲法第11條保障學術自由及第16條 保障訴訟權之意旨?‧10
 
2 臺大法律學院教師評鑑案
111 年憲判字第 12 號判決‧16
Q1 審查原則為何?‧25
Q2 系爭規定一至四對教師職業自由之限制,是否有違正當法律程序之要求?‧26
 
3 健保資料庫案
111年憲判字第 13 號判決‧27
Q1 本件受理範圍?‧43
Q2 系爭規定一是否有違法律明確性原則?‧44
Q3 系爭規定一是否有違比例原則?‧45
Q4 個人資料保護法或其他相關法律規定無個人資料保護之獨立監督機制,是否違反憲法第22條對人民資訊隱私權之保障?‧51
Q5 全民健保保險人對外傳輸與提供其掌有之個人健保資料,是否有違法律保留原則?‧56
 
4 農田水利會改制案
111 年憲判字第 14 號判決‧71
Q1 農田水利會組織變革,係屬於政治問題或法律事項?‧83
Q2 依其歷史發展,農田水利會之團體定性為何?‧84
Q3 公法人之財產是否為憲法保障之財產權?‧86
Q4 本件是否應准予暫時處分之聲請?‧87
 
5 農田水利用地照舊使用案
111 年憲判字第 15 號判決‧98
Q1 農田水利會之農田水利設施及供農田水利使用之土地之性質?‧103
Q2 系爭規定對該土地之限制,是否構成特別犧牲?‧103
Q3 系爭規定是否有違憲法第15條財產權之保障?‧104
 
6 司法警察(官)採尿取證案
111 年憲判字第 16 號判決‧111
Q1 本件是否應予受理?‧119
Q2 本件所涉基本權?‧120
Q3 系爭規定係就侵入性或非侵入性方式而為規範?‧122
Q4 對受採尿者非侵入性方式採尿之正當程序要求為何?‧124
Q5 系爭規定所規範之非侵入性方式採尿取證,是否違反憲法正當 法律程序原則之要求,牴觸憲法第22條保障資訊隱私權及免於 身心受傷害之身體權之意旨?‧1273
 
7 西拉雅族原住民身分案
111 年憲判字 17 號判決‧139
Q1 本件涉及之基本權及其憲法依據?‧148
Q2 系爭規定是否有違憲法第22條保障原住民(族)身分認同權? 是否有違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第11項及第12項前段規定保障 原住民族文化等意旨?‧150
 
8 沒收犯罪所得規定溯及既往案
111年憲判字第 18 號判決‧157
Q1 系爭規定涉及沒收犯罪所得部分,是否為刑罰?‧167
Q2 系爭規定涉及沒收犯罪所得部分,是否有違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171
Q3 系爭規定涉及沒收犯罪所得部分,是否有違信賴保護原則?‧174
Q4 除法不溯及既往原則及信賴保護原則外,系爭規定有無違反其他憲法原則?‧175
 
9 全民健保停保復保案
111年憲判字第 19 號判決‧182
Q1 系爭規定一及二是否已侵害人民之受憲法保障之財產權及管理自身健康風險之自主決定權?‧189
 
10 請求准許發給外籍配偶居留簽證案
111 年憲判字第 20 號判決‧194
Q1 行政訴訟法第5條第2項規定是否應納入審理?‧198
Q2 系爭決議是否牴觸憲法第22條保障本國(籍)配偶之婚姻自由與第16條保障訴訟權之意旨?‧1994
Q3 聲請人是否具為外籍配偶申請居留簽證之公法上請求權,而得提起課予義務訴訟?‧200
Q4 對於本案中拒絕人民申請之行政處分,是否允許僅提起撤銷訴訟?‧202
 
11 祭祀公業派下員資格案2
112年憲判字第 1 號判決‧208
Q1 聲請變更司法院釋字第728號解釋之請求,是否受理?‧213
Q2 司法院釋字第728號解釋是否有變更必要?‧214
 
12 「減輕或免除其刑」之再審事由案
112 年憲判字第 2 號判決‧221
Q1 系爭規定所稱「應受⋯⋯免刑」之依據,除「免除其刑」之法律規定外,亦應包括「減輕或免除其刑」之法律規定在內,係涉及何種原則?‧228
Q2 如本件涉及平等原則/平等權,其審查基準為何?‧229
Q3 系爭規定有無違反平等權?‧230
Q4 刑訴法第420條第1項第6款再審事由之再審目標應否增列「減輕
或免除其刑」之減免事由?‧230
 
13 公職年資併社團年資案
112 年憲判字第 3 號判決‧232
Q1 系爭規定一之性質為何?‧250
Q2 系爭規定一屬特殊類型之法律,是否牴觸憲法第7條平等原則?‧251
Q3 系爭規定二,及系爭規定三關於退職政務人員負連帶返還溢領退離給與責任部分,是否違反比例原則,牴觸憲法第15條保障人民財產權之意旨?‧2525
Q4 系爭規定三關於社團應連帶返還退職政務人員溢領之退離給與部分,及系爭規定四,是否有違憲法第15條保障財產權之意旨?‧253
Q5 系爭規定二及系爭規定三關於退職政務人員應連帶返還溢領退離給與部分,是否有違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及信賴保護原則?‧255
Q6 系爭規定五是否有違法治國原則法安定性之要求?‧258
 
14限制唯一有責配偶請求裁判離婚案
112 年憲判字第 4 號判決‧274
Q1 系爭規定是否有違憲法第22條保障婚姻自由之意旨?‧281
 
15證交法公開收購之空白刑法案
112 年憲判字第 5 號判決‧294
Q1 系爭規定一至四是否有違刑罰明確性原則?‧302
Q2 系爭規定三是否有違授權明確性原則?‧304
 
16軍法判決之特別救濟案
112 年憲判字第 6 號判決‧317
Q1 本件是否受理?‧324
Q2 是否應由本號判決另定獨立之再審事由,以供救濟?‧325
Q3 本案之獨立再審事由,是否以「主要證據相同」為必要?‧329
Q4 司法院釋字第436號解釋是否應予補充?‧329
 
17成立廠場企業工會案
112 年憲判字第 7 號判決‧337
Q1 本件所涉之基本權為何?其憲法依據為何?‧345
Q2 本件之審查標準應為何?‧346
Q3 系爭規定一、系爭規定二是否有違比例原則?‧3476
Q4 系爭規定一、系爭規定二是否有違比例原則?‧348
 
18誹謗罪案2
112 年憲判字第 8 號判決‧355
Q1 司法院釋字第509號解釋有無補充之必要?‧369
Q2 所涉基本權?‧370
Q3 系爭規定三前段規定是否符合比例原則?‧371
Q4 系爭規定三但書規定是否違反憲法比例原則之要求與憲法第11條保障言論自由之意旨?‧371
Q5 合理查證義務之標準及妥適性?‧374
Q6 司法院釋字第509號解釋是否補充?‧380
 
19搜索律師事務所案
112 年憲判字第 9 號判決‧389
Q1 本件是否受理?‧398
Q2 據以審查之憲法權利?‧399
Q3 系爭規定一、二是否有違憲法第15條保障律師之工作權及憲法第16條保障被告之訴訟權之意旨?‧400
Q4 系爭規定一、二及其他有關規定,未對律師事務所之搜索、扣押設有特別程序規定,是否有違憲法第10條居住自由、第15條工作權以及正當法律程序原則?‧401
Q5 如律師本人為被告或犯罪嫌疑人時,對該律師及其事務所發動搜 索之門檻為何?‧403
Q6 搜索或扣押之物,是否在本判決主文第一項範圍內不明時,得否 仍予搜索或扣押?‧404
 
 
1、新學林網路會員所購買的商品均享有取貨7天的鑑賞期﹝包含國定假日、例假日﹞,退貨之商品必需於取貨7天內辦理,否則恕不接受退換貨。
2、依照消費者保護法規定,凡消費者於網站購物均享有7天商品鑑賞期,但是在門市取貨則不在此規範內,因為門市取貨可當場檢視商品,所以不符合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7日猶豫期規定。唯需注意辦理退貨商品需保留完整外包裝、附件、外盒等等,才可辦理退貨。
3、如欲退貨,請在鑑賞期內將商品寄回,每張訂單限退一次。
4、鑑賞期非試用期,若您收到商品經檢視後有任何不合意之處,請立即依照退貨規定辦理退貨
5、除非您收到的書與訂單不符,否則該筆交易已完成,無法再退、換書。
6、若收到的書籍有缺頁、破損、倒裝,請寄回更換。應更換之書籍已無庫存時,您可選擇全額退款,或更換其他新學林經銷之圖書並補、退差價。
7、若需退款,作業時間約十四個工作天。
8、函授退換貨請依照「函授退費說明辦理」。
1、本網站已設30本團購價,請直接下訂即可。
2、如您需要其他類型產品團購,則請聯繫客服或直接將需求e-mail至 law@sharing.com.tw 即可
一、購物說明
1.本站商品出貨一律是最新版本。
2.一般書籍
(1)網路訂購書籍會以貨運或掛號方式寄送。
(2)當日訂單指每日中午12點前付款完成的訂單,每日中午12點以後付款完成的訂單,則視為隔天訂單(不含例假日)。
(3)一般情形下,我們於確認訂單並收到款項後3-4個工作天(不含例假日)內為您辦理出貨事宜,出貨依照付款時間順序,並配合物流公司運送安排,無法由會員指定包裹的寄送日期及物流公司。
3.預購、調貨、加刷書籍須知
若您所購買的書籍中包含「即將出版」的預購書籍與「目前已經出版」的調貨、加刷書籍,預購商品與調貨、加刷書籍會與現貨書籍一起寄出,購買前請務必確認是否可以等待,如欲分開出貨,需另再加收80元運費(海外地區運費另計)。
4.任選活動組套出售的優惠商品(如:任選x本x折、滿額加購 / 贈品...等活動),建議與其它商品分開下單,以獲得最快的取貨速度。
5.已顯示「缺貨」的商品(包含少量提供、絕版商品),暫時無法提供會員購買。建議您可點選商品頁面右方「鈴鐺按鈕」,加入「可訂購時通知我」,當商品為正常供貨,新學林將以EMAIL通知您。
6.外版書
一般約7~14個工作天左右,建議把外版書與其它商品分開下單,以獲得最快的取貨速度。
7.海外地區
海外地區由於寄送方式、航運、海運清關時間不穩定,可能造成航班及清關時間延誤,如有延誤到貨情形,請見諒。 付款方式僅提供信用卡線上付款。
8.函授課程教材
函授教材以貨運或掛號方式寄送。一般情形,若是已開課課程,首次寄送教材會於完成付款後約4個工作天出貨(不含例假日),並且依當時的課程進度寄送相關教材;若是尚未開課科目,將依照開課時間寄送相關教材。
9.本站所有商品都會仔細包裝後審慎寄出,難免會因運送過程中造成不可抗力的因素,如完美主義者不建議購買,可直接至實體店面選購。
10.電子書
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二項『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非因無內容或無法使用之狀況,即無法退換貨。
11.您可至【會員專區】>【訂單管理】,查詢商品寄送進度,實際送達時間則須視本公司作業流程及物流配送進度而定。若遇節慶假日(大檔期),或其他不可抗力之因素,則可能造成物流延遲配送。
12.商品出貨後,即無法修改寄送地址、收件人等資料,請您送出訂單前,務必確認您的訂單資料為正確,以保障您的權益。若您原本的地址無法成功投遞,包裹將會被退回,並以EMAIL方式通知會員,若要再次寄送,需補80元運費(海外地區運費另計,不得與其他訂單合併寄送),當您完成補繳運費,我們將盡速安排補寄事宜。
13.如有發票相關問題,請與客服部聯繫,逾期恕不受理。客服部:02-27001808分機24;電子信箱:law@sharing.com.tw

二、取消訂單
1.訂單成立後,遇有修改付款方式、訂購商品、金額及數量等情況,必須請您申請取消訂單,重新訂購。申請取消訂單的流程:【訂單管理】>【訂單編號】>【我要詢問】>【取消訂單】,客服將為您取消原訂單,如原訂單已完成付款,直接進行後續退費流程;您也可以選擇來電或LINE、EMAIL的方式進行取消訂單。客服部:02-27001808分機24;電子信箱:law@sharing.com.tw。
2.會員選擇門市取書,請於訂單成立後7日內來電(或LINE)預約取書日,未於約定日取書,訂單將為您保留3日,逾期將自動取消訂單。
3.若為任選活動而組套出售的優惠商品(如:任選x本x折、滿額加購 / 贈品...等活動),不可單品取消、退貨,需整筆一併取消。

三、運費說明
1.宅配到府:貨運單筆訂單金額滿1000元,可享免運乙次,未滿則加收80元(台灣本島、離島皆同)。符合單筆訂單免運資格者,若要分批出貨,每次則須收取80元運費。
如遇收件人未收件,導致包裹被退回的情況,新學林將以EMAIL方式通知會員;若要再次寄送,收件人需補80元運費(海外地區運費另計,不得與其他訂單合併寄送),當您完成補繳運費,我們將盡速安排補寄事宜。
2.新學林門市取貨:免運。
註:若遇活動檔期,訂單處理費用(運費/郵資)將依照活動優惠標準調整,不另行公告請參考活動網頁。

四、本公司保留隨時修改、終止變更商品之權利。修改後之商品內容將於本網頁更新,恕不另行通知。

五、如有未盡事宜,本公司保有調整及最終解釋權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