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登記實務題型破解(預購書74折優惠,預定10/20出版)
74折503元680
書號 : 9CF02
編/著者 : 王芷(王淑瑜)
出版社 : 學稔
出版日期 : 2025-10-20
ISBN : 9786267758113
版別 : 1版
裝幀 : 平裝 18開 592頁
參考分類(CAT) : 解題書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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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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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特色】
這是一本專為地政士考試設計的高效學習指南,幫助你化繁為簡,直達考點核心。
告別死背,這本《土地登記解題書》是你的備考神器,讓你事半功倍,輕鬆應戰。
掌握得分關鍵,本書讓你用最精準、系統化的方式,徹底征服土地登記。
 
點出痛點,提供解方
.痛點一:法條多又零散,看不懂、記不住?
 解方一:這本解題書,把法條變成「白話文」,讓你告別死記硬背!
.痛點二:申論題寫不完、拿不到分?
 解方二:不用背完整法條!利用「關鍵字」與「答題模板」,教你寫出高分答案。
.痛點三:沒實務經驗,題目活一點就傻眼?
 解方三:實務題就看題型分析,幫你點破關鍵字,輕鬆理解法條應用,再難的題目也能迎刃而解!
 
主打「有感」的學習體驗
.從「看不懂」到「寫得完」!法條翻譯機 + 高效學習指南,給你最全面的地政士備考對策。
.寫申論,就像填空題! 掌握關鍵字與答題模板,就算忘記法條,也能拿分。
 
 
【作者簡介】
王芷(王淑瑜)
 
國家考試及格地政士
國家考試及格不動產經紀人
人身保險證照
投資型保險證照
中山大學行銷傳播管理碩士
 
小代書的成長日記版主
紅杉地政士事務所 所長
學稔地政授課 講師
資產傳承/個人品牌/房地產 講師
 
 
【序】
作者序
 
  地政士的考生們,大家好,我是王芷老師。
  在多年的執業與考試經驗分享交流中,我發現許多人在準備土地登記實務這科目時,總會遇到幾個常見的瓶頸:法條又多又零散,讓人感到無從下手;看著文謅謅的條文,缺乏實務經驗腦中沒有具體的畫面,只能死記硬背;更常見的是,明明背了很多法條,一看到申論題就傻眼,不知道題目到底在問什麼,更別說下筆了。
  許多人會以為,申論題必須一字不漏地寫出完整的法條,才能拿到分數,這其實是個迷思,甚至很多考生覺得,自己不是幾乎都把法條寫出來了,為什麼成績還不理想?到底問題出在哪?
  其實,閱卷老師在改考卷時會有一份標準答案做參考:
1.典試委員及命題委員命題時,測驗式試題應附標準答案。申論式試題應附參考答案或計算過程及評分標準,供閱卷委員評閱試卷之參考。(典試法第19條)
2.計算程序及結果明確者,閱卷委員未按其計算程序及結果評閱。(典試法第28條)
  實際上閱卷老師在改考卷時,可能一個人就要改好幾百幾千份,改考卷時間有限又勞累,所以如果是一大坨、完全沒有分段的文字,閱卷老師可能會看得很痛苦,如果沒有寫到關鍵的答案,便很難獲得高分。閱卷老師更重視的是你是否理解法條的核心精神,以及能否有條理地表達出來。
  所以除了字跡要盡量工整外,分標題、開段落,答題應正確清楚,並且有寫到「關鍵字」,最後再提升內容豐富度。如果真的忘記法條內容,用自己的話寫也可以,意思跟法條沒有差太多,老師還是會給分,千萬不要空白放棄。
  許多考生因為沒有實務經驗,對不熟悉的法條往往只能死記硬背,但只要題目考得比較活,換成實例題就不太會了。我自己當初自修學習土地登記時也花了許多時間,因為土地登記是結合民法及土地法的概念,除了法條冗長沒有畫面,要件也很分散,所以即使當初有代書助理的經驗,也是讀了好幾本參考書,最後融會貫通,才發現土地登記實務考試的考點明確,只是包裝成不同的問題。所以一直以來,希望自己有天能寫出一本就替考生搞定的解題書,在本書即將完稿之際,特別感謝J&S老師在我的土地登記學習之路上提供了莫大幫助。老師的啟發讓我致力於將知識系統化,這正體現了「知識的螺旋」(The Knowledge Spiral)精神:將內隱經驗轉化為清晰教材,目的是讓讀者能夠高效學習並創造出自己的知識。本書的最終目標,就是幫助所有考生在有限的準備時間內,快速掌握地政士考試的考點與精華法條。本書已將複雜法規徹底系統化,大幅減少您自行摸索與反覆比對的時間,力求讓您讀一本就通,將備考精力集中於得分的關鍵環節。
  這也是我決定寫這本《土地登記解題書》的初衷。希望這本書能成為考生的「法條翻譯機」及「高效學習指南」,幫助考生克服上述所有困難。
 
  本書的設計主要圍繞以下幾個核心目標:
1.找出重點,告別死背
將冗長難懂的法條,透過「法條關鍵字」和「法條濃縮」單元,提煉出最精華的考點。讓你不再需要逐字背誦,只要掌握關鍵字,並用白話將其意思表達出來,就能輕鬆拿到基本分數。
2.破題解題,答題有邏輯
本書的「題型分析」單元,會引導你分析題目的核心,並提供「答題關鍵字」與「答題模板」。透過這些工具,可以學會如何快速判斷題目在問什麼,找到對應的法條,並建立清晰、有邏輯的答題架構。
3.白話解說,建立畫面感為了讓沒有實務經驗的考生也能理解,特別在重點法條後補充了白話解釋與具體範例。讓法條不再是冷冰冰的文字,而是有畫面的知識,幫助考生記憶與應用。
4.寫得完、拿得到分
書中的申論題擬答,不僅提供高分的答題架構,也考量到考試時間的限制,提供「白話寫法」,讓考生能在有限時間內,寫出內容完整、言之有物的答案。
 
  準備地政士考試是一場與時間的競賽,更是與自己的戰鬥。我希望這本書能成為考生在這條路上的最佳效率夥伴,幫助你看得懂、寫得完,最終拿得到分。讓我們一起朝著成為專業地政士的目標邁進!
  另外也跟大家分享一些當初在準備考試時看到很受用的話:
.不僅是為了考試,好奇心和知識的獲取更加重要。
.請將過去的挫敗歸零,專注於當下的學習和考試。
.不要過度依賴運氣或外在因素,而是注重實際的準備和努力。
.每天都要過得踏實,面對害怕的事情時,要勇敢面對,不留遺憾。
  而考試的理由每個人不一樣,但相信有了正確的心態,加上對考試有正確的認識與選擇合適的參考書,對於其他只是想「考考看」的考生們,離上榜的距離已經遙遙領先了,共勉之。
 
王芷(王淑瑜)
 
 
【目錄】
Chapter 1 緒論
第1節 土地登記制度相關 
壹、土地登記之意義、範圍、制度 
貳、登記完畢定義 
題型 1-1-1 登記完畢定義【109地政士改編】 
參、我國土地登記主義及信賴登記制度 
題型 1-1-2 登記效力—登記生效主義與登記處分主義【105地政士】
肆、地籍資料之公示 
題型 1-1-3 地籍資料分類【102地政士】 
伍、登記漏誤之救濟方法、損害賠償 
題型 1-1-4 登記錯誤或遺漏與三大救濟措施【106地政士】
題型 1-1-5 登記錯誤或遺漏—塗銷登記【109地政士】 
題型 1-1-6 登記錯誤或遺漏—更正登記比較題【111地政士】
題型 1-1-7 登記效力—公信力結合登記錯誤【110地政士】
第2節 登記機關應備登記書表簿冊圖狀及權利書狀相關規則
壹、登記機關應備下列登記書表簿冊圖狀
貳、權利書狀相關規則 
題型 1-2-1 權狀相關—免提出權狀情形【93地政士】 
題型 1-2-2 權狀相關—繕發權狀規定【94地政士】
題型 1-2-3 權狀相關—得免繕發權狀情形【94地政士】 
題型 1-2-4 權狀相關—登記完畢公告註銷權狀情形【96地政士】 
第3節 申請方式相關規定 
壹、申請登記之當事人及會同申請 
題型 1-3-1 考意義類型—權利人及義務人【107地政士】
貳、當事人應親自到場規定及例外得免親自到場規定 
題型 1-3-2 土地登記申請情形—免親自到場情形【92地政士】
參、單獨申請之情形 
題型 1-3-3 土地登記申請情形—單獨申請情形【93地政士改編】 
題型 1-3-4 土地登記申請情形—單獨申請及登記後免通知情形【114地政士】 
肆、代位申請及代為申請 
題型 1-3-5 土地登記申請情形—代位申請情形(一)【98地政士】
Try again 【107地政士】 
題型 1-3-6 土地登記申請情形—代位申請情形(二)【114地政士】 
伍、網路申請規定 
題型 1-3-7 網路申請登記【112地政士】
第4節 登記機關程序相關規定 
壹、囑託登記規定 
貳、逕為登記(土登§28 + 土登§31 + 土地法§53)
題型 1-4-1 逕為登記與囑託登記比較題【112地政士】 
參、登記規費相關規定 
題型 1-4-2 登記規費相關—登記規費定義【101地政士】
題型 1-4-3 登記規費相關—登記規費標準【自編】 
肆、補正、駁回、撤回規定 
題型 1-4-4 補正與駁回【106地特改編】
 
Chapter 2 土地總登記及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
第1節 土地總登記 
壹、土地總登記之意義、程序 
貳、土地總登記申請人 
第2節 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
壹、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之意義、性質及要件 
題型 2-2-1 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之意義+性質【105地特改編】
貳、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應提出之文件 
題型 2-2-2 應備文件—意義+一般建物(含區分所有建物)【105地特四等改編】
題型 2-2-3 應備文件—無使用執照者【106普考】 
Try again 【99普考】
參、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之建物價值認定 
題型 2-2-4 權利價值認定【100普考】 
題型 2-2-5 無使用執照者+權利價值混合題【100普考】 
肆、區分所有建物之登記及限制 
題型 2-2-6 應備文件—區分所有建物【107地政士】 
題型 2-2-7 區分所有建物共用部分如何登記【95地政士】 
題型 2-2-8 區分所有建物共用部分混合題【111地政士改編】
題型 2-2-9 基地登記【110普考改編】 
伍、建物標示圖之規定 
題型 2-2-10 建物標示圖【111地政士改編】
 
Chapter 3 所有權移轉登記
壹、所有權移轉登記之意義、要件
題型 3-1 考意義類型—登記原因證明文件【104地政士】
題型 3-2 考意義類型—權利變更之日【99地政士】 
貳、所有權移轉登記申請文件 
題型 3-3 申請登記應提出之文件【99地政士改編】 
題型 3-4 申請登記基本文件—國民及非國民身分證明文件【101地政士】 
題型 3-5 申請登記基本文件—法人身分證明【103地政士】
參、共有人處分全部土地登記規定 
題型 3-6 共有土地—處分+優先購買權規定【108地政士】
題型 3-7 共有土地—不同性質優先購買權應附文件【93地政士】
肆、共有物分割所有權移轉
題型 3-8 共有物分割—抵押權轉載【109地政士】 
題型 3-9 共有物裁判分割—抵押權轉載+法定抵押權混合題【110地政士】 
伍、登記過程中之登記權利人或登記義務人死亡 
題型 3-10 登記前死亡—義務人先死亡【97地政士】
 
Chapter 4 他項權利登記
壹、他項權利登記之意義、要件 
題型 4-1 未經登記所有權之例外─抵押權【96地政士】
題型 4-2 未經登記所有權之例外─抵押權及限制登記【108地政士改編】
貳、地上權及農育權登記規定、限制
參、不動產役權登記規定、限制
題型 4-3 設定他項權利─不動產役權【108地政士】 
肆、典權登記相關規定 
伍、時效取得用益物權相關規定及登記規定 
題型 4-4 時效取得應備文件─位置圖【105地政士改編】 
題型 4-5 時效取得地上權應備文件【88公務人員升等考改編】 
陸、抵押權登記 
題型 4-6 抵押權─意義及如何登記【100原住民四等】 
題型 4-7 抵押權─實務題型【98地政士】
題型 4-8 抵押權─抵押人非債務人【94地政士改編】 
題型 4-9 抵押權變更登記【自編】
題型 4-10 最高限額抵押權變更為普通抵押權【自編】
 
Chapter 5 繼承登記
壹、繼承登記意義、要件 
題型 5-1 未辦繼承(一)【105地政士改編】 
題型 5-2 未辦繼承(二)【104普考】 
貳、繼承登記如何登記 
題型 5-3 繼承登記申請方式【99身心三等】 
題型 5-4 繼承登記應備文件【92地政士】
題型 5-5 繼承登記如何辦理【105地政士改編】
Try again 【100高考】 
參、其他繼承登記 
題型 5-6 胎兒繼承登記【109原民三等】 
題型 5-7 遺贈登記(一)【106地政士】
題型 5-8 遺贈登記(二)【113地政士改編】
 
Chapter 6 塗銷登記與消滅登記
第1節 塗銷登記 
壹、塗銷登記意義、原則及例外情形 
題型 6-1-1 塗銷時機—查明核准塗銷(一)【109地政士】
題型 6-1-2 塗銷時機─查明核准塗銷(二)【110地政士】 
題型 6-1-3 塗銷時機─法院判決例外情形(一)【99地政士】 
題型 6-1-4 塗銷時機─法院判決例外情形(二)【108地政士】 
第2節 消滅登記 
題型 6-2-1 消滅登記【103普考】
 
Chapter 7 限制登記
壹、限制登記之意義及要件 
題型 7-1 限制登記─未經登記建物【108地政士】 
Try again 【98身心四等】
貳、限制登記後對於新登記之效力 
題型 7-2 土地重劃登記【101普考改編】 
參、囑託限制登記之登記程序 
題型 7-3 登記機關程序─接獲囑託查封+重複囑託情形【92地政士】
題型 7-4 登記機關程序─接獲囑託查封+限制登記效力【94地特三等】 
肆、預告登記之相關規定
 
 
Chapter 8 信託登記及註記登記
第1節 信託登記 
壹、信託登記之意義及信託法相關法規 
貳、信託登記種類 
題型 8-1-1 遺囑成立之信託登記【113地政士】 
題型 8-1-2 信託登記─申請人【91普考二試】 
參、信託登記完畢後登記機關之處理 
題型 8-1-3 信託登記─信託應記明內容【98身障四等】 
題型 8-1-4 信託登記─信託專簿管理【107普考】
第2節 註記登記 
壹、註記登記意義、效力 
貳、註記登記規定 
題型 8-2-1 共有物使用管理登記及變更【99地政士】 
Try again 【98普考】 
 
Chapter 9 其他登記
第1節 更名登記 
壹、更名登記意義及種類 
題型 9-1-1 胎兒繼承如何辦理【109原民三等】 
題型 9-1-2 未完成法人設立登記取得所有權如何辦理(一)【107地特四等】 
題型 9-1-3 未完成法人設立登記取得所有權如何辦理(二)【自編】 
題型 9-1-4 實務題【106高考】
第2節 住址變更、書狀補換給登記 
第3節 標示變更登記 
壹、標示變更登記意義及要件 
題型 9-3-1 標示變更登記─土地重劃登記【105地政士】
 
Chapter 10 土地複丈
第1節 土地複丈之意義、申請人與基本文件 
題型 10-1-1 申請相關規定─土地複丈原因(一)【108地政士改編】
題型 10-1-2 申請相關規定─土地複丈原因(二)【104地政士改編】
題型 10-1-3 申請相關規定─土地複丈申請人【93地政士】 
題型 10-1-4 申請人+複丈申請證明文件【96地政士改編】 
第2節 土地合併與分割之地號編定 
壹、土地合併之要件、文件、地號編定
題型 10-2-1 土地合併─要件+文件【94地政士】
Try again 【102地政士改編】
題型 10-2-2 土地合併【114地政士改編】
題型 10-2-3 土地合併─合併地號編定【98地政士】
Try again 【107地政士改編】
題型 10-2-4 土地合併─合併文件+地號編定混合題【102地政士】
貳、土地分割地號之編定、面積計算
題型 10-2-5 土地合併與分割─分割地號編定+面積【99地政士】
Try again 【107地政士改編】
第3節 複丈程序與鑑界相關規定 
題型 10-3-1 鑑界規定─文件+異議處理【97地政士】 
題型 10-3-2 鑑界規定─程序+文件+異議處理【110地政士】
題型 10-3-3 鑑界規定─實務題型【114地政士改編】 
第4節 界址調整相關規定 
題型 10-4-1 界址調整規定─要件+作業【96地政士】 
題型 10-4-2 界址調整規定─要件+作業【100地政士】
第5節 其他重要規定與程序 
壹、土地複丈錯誤之處理原則及逕為更正規定 
題型 10-5-1 複丈錯誤─逕行更正+錯誤定義【103地政士】 
貳、土地複丈之補正、駁回 
參、土地複丈費之退還 
題型 10-5-2 複丈費及測量費─退費規定【97地政士】
肆、他項權利位置 
題型 10-5-3 時效取得─複丈申請證明文件+測繪規定【105地政士】 
題型 10-5-4 時效取得─程序+測繪規定混合題目【111地政士】 
 
Chapter 11 建物複丈
第1節 建物測量之基本觀念 
壹、建物測量意義、種類 
題型 11-1-1 申請相關規定【102普考】
題型 11-1-2 申請相關規定—申請原因【109地政士】
貳、建物測量申請人及申請文件
題型 11-1-3 申請相關規定—申請文件【92地政士】
Try again 【113地政士改編】
第2節 區分所有建物及未保存建物之勘測 
壹、區分所有建物之勘測 
題型 11-2-1 勘測規定—共有部分及專有部分【98地政士】 
題型 11-2-2 登記及勘測混合題—共有部分【106地政士】
貳、未登記建物囑託限制登記前之測量規定 
題型 11-2-3 未經登記建物查封及勘測【106地政士】 
第3節 建物測量程序相關規定 
壹、登記機關受理建物測量之程序 
題型 11-3-1 申請程序—收件後程序【101地政士改編】 
貳、建物測量之補正、駁回、撤回 
題型 11-3-2 申請程序—收件後程序+補正【101地政士】 
第4節 建物合併與分割之建號編定及特別建物 
壹、建物合併
題型 11-4-1 建物合併【114地政士】
貳、建物分割規定 
題型 11-4-2 建物合併及分割—要件+文件【104地政士】 
Try again 【102普考】
參、特別建物 
題型 11-4-3 特別建物【94地政士】 
Try again 【102地政士】 
第5節 建物平面圖之測繪與使用執照竣工圖說轉繪規定 
壹、建物平面圖測繪相關規定 
題型 11-5-1 測量文件—建物平面圖測繪邊界【101地政士】 
Try again 【100地政士】 
貳、建物平面圖之測繪與使用執照竣工圖說轉繪規定 
題型 11-5-2 測量文件—竣工平面圖轉繪人【103地政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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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商品出貨後,即無法修改寄送位址、收件人等資料。
(5)運送注意事項
請提供護照英文全名/本名,若因為收件資訊不正確無法配送且無人簽收,導致包裹退回我們將直接取消整筆訂單。
被退回之包裹僅會以購物金方式歸還商品金額 ( 運費一律不歸還 ),作業完成後也會以e-mail方式通知您,若需重新寄送包裹,需自行負擔運費。
※因各運送公司不定期調整運費之計算方式,故實際將以結帳時所顯示之運費為主;而各國進口關稅標準不同,若領取包裹時,貴國欲收取商品之關稅或偏遠地區另收之費用,需買家自行支付。
※結帳完成後視同同意運費酌收方式和關稅/物流費之處理方法。
系統會依材積及收貨地區自行計算運費,跨境恕不參與官網相關免運優惠活動。
INVOICE說明
▪️依照台灣營業稅法新學林網路書店將不會開立統一發票。
(營業稅法:直接外銷貨物或勞務予國外買受人得免開立統一發票)新學林網路書店會於包裹中附上商品明細以供核對商品。
8.函授課程教材
函授教材以貨運或掛號方式寄送。一般情形,若是已開課課程,首次寄送教材會於完成付款後約4個工作天出貨(不含例假日),並且依當時的課程進度寄送相關教材;若是尚未開課科目,將依照開課時間寄送相關教材。
9.本站所有商品都會仔細包裝後審慎寄出,難免會因運送過程中造成不可抗力的因素,如完美主義者不建議購買,可直接至實體店面選購。
10.電子書、期刊、雜誌
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二項『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非因無內容或無法使用之狀況,即無法退換貨。
11.您可至【會員專區】>【訂單管理】,查詢商品寄送進度,實際送達時間則須視本公司作業流程及物流配送進度而定。若遇節慶假日(大檔期),或其他不可抗力之因素,則可能造成物流延遲配送。
12.商品出貨後,即無法修改寄送地址、收件人等資料,請您送出訂單前,務必確認您的訂單資料為正確,以保障您的權益。若您原本的地址無法成功投遞,包裹將會被退回,並以EMAIL方式通知會員,若要再次寄送,需補80元運費(海外地區運費另計,不得與其他訂單合併寄送),當您完成補繳運費,我們將盡速安排補寄事宜。
13.如有發票相關問題,請與客服部聯繫,逾期恕不受理。客服部:02-27001808分機24;電子信箱:law@sharing.com.tw

二、取消訂單
1.訂單成立後,遇有修改付款方式、訂購商品、金額及數量等情況,必須請您申請取消訂單,重新訂購。申請取消訂單的流程:【訂單管理】>【訂單編號】>【我要詢問】>【取消訂單】,客服將為您取消原訂單,如原訂單已完成付款,直接進行後續退費流程;您也可以選擇來電或LINE、EMAIL的方式進行取消訂單。客服部:02-27001808分機24;電子信箱:law@sharing.com.tw。
2.會員選擇門市取書,請於訂單成立後7日內來電(或LINE)預約取書日,未於約定日取書,訂單將為您保留3日,逾期將自動取消訂單。
3.若為任選活動而組套出售的優惠商品(如:任選x本x折、滿額加購 / 贈品...等活動),不可單品取消、退貨,需整筆一併取消。

三、運費說明
1.宅配到府:貨運單筆訂單金額滿1000元,可享免運乙次,未滿則加收80元(台灣本島、離島皆同)。符合單筆訂單免運資格者,若要分批出貨,每次則須收取80元運費。
如遇收件人未收件,導致包裹被退回的情況,新學林將以EMAIL方式通知會員;若要再次寄送,收件人需補80元運費(海外地區運費另計,不得與其他訂單合併寄送),當您完成補繳運費,我們將盡速安排補寄事宜。
2.新學林門市取貨:免運。
註:若遇活動檔期,訂單處理費用(運費/郵資)將依照活動優惠標準調整,不另行公告請參考活動網頁。

四、本公司保留隨時修改、終止變更商品之權利。修改後之商品內容將於本網頁更新,恕不另行通知。

五、如有未盡事宜,本公司保有調整及最終解釋權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