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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特色】
《題型破解》完整收錄重要題型,以體系化的編排方式呈現,以擬真的版面、字數作答,輔以關鍵字句提醒,陪您一起破解難題,找到打開國考大門的鑰匙。
1.收錄刑事訴訟法最新熱門爭點與修法動態。
2.收錄與考點相關之實務見解,堅實你的答題骨幹。
3.囊括豐富的學說見解,提升新式命題最著重的論述能力。
4.豐富的參考資料,層次體系再擴張,任何題目都能寫得洋洋灑灑。
5.讓Jango以白話、風趣的解讀法,帶你快速掌握備考方向。
【作者簡介】
Jango
國立臺北大學法學學士
國立臺灣大學法學碩士
兢兢業業的小律師
皇室戰爭天狗氣球、大皮槌愛用者
【序】
七版序
一、大家要為自己的人生負責
每年改版,都會有人特別私訊我「看舊版的可不可以」、「要不要買新版」、「買解題班要不要買解題書」、「買體系書要不要買解題書」,諸如此類「怎樣怎樣的話我要或不要怎樣怎樣」等問題。
援用本爛書六版序、體系書二版序內容,本狗再次回應:「如果看舊版即可,那我幹嘛要出新版咧?如果你覺得不需要我的提點,就可以了解今年修法、實務見解的內容,那當然就可以不用看新版啊,補習班的東西,本來就只是幫助考生整理爭點而已,如果可以自行處理,那真的就不用浪費錢;至於體系書、解題班,那都跟解題書是不一樣的東西,絕對無法完整取代彼此啦」、「再者,我身為販售輔考服務的出賣人,你們多買一本書我就多賺一本書的錢耶,我難道會叫你不要買嗎?我能客觀嗎? 我身為一個這麼壞、愛錢、市儈、不在意考生的感受的垃圾,問我哪會準呢,我該迴避這個問題吧= =,怎麼會覺得該問我咧。」(加粗體字是想表達我的強烈不解,為何講這麼多次,甚至每次都印在書上、公開在網路上,還是有這麼多人連網頁都不想點開然後就來私訊我???而且粉專貼文也都有寫耶???)。
大家在決定要不要買書前,可以參考下述七版異動整理,自行到書局翻閱比較, 判斷是否有達到「你自己」的買新版書標準。我當然對自己的改版內容與為此耗費的努力很有自信,但那是我說的,未必是你的感受,家人們要為自己人生的每個選擇負責,不要再邀約引誘我跟你分擔「該不該花錢買新版書」這件事!我每次被問這些問題,都覺得自己默默被情勒地要說出「那你買舊版就好」,ㄟ這真的跟我寫新版書的立場相反耶,我也不清楚詢問者家境如何、舊版書有沒有唸完、刑訴唸的如何、別科是否更需要加強等等具體狀況,真要討論這些都該評估進去八,拜託不要再逼我,每次被問這個我都壓力很大,謝謝大家。
二、非常詳盡的本版異動
(一)收錄新題目
1. 本次改版完成前,實務上作成了非常多重要裁判,新文章當然也不斷推陳出新,故本爛書相應增加了一些題目。本次改版的新增部分,同樣包含附有完整題型分析、擬答、答題分析者,也一樣包含舊有題型的Try Again,補了一些可以練習和思考的類題與其解題指引。再次提醒各位,絕對!不要直接「跳過」Try Again的練習!透過類題感受同樣爭點的出題方式,對形塑「探知問題意識」的能力非常有幫助,按照本人多年教授解題班並改考卷的經驗,同樣的爭點,在題目敘述稍作修正後,就會有很客人因此辨別不出「你剛剛才唸完、我剛剛才上完」的相同爭點,要是因此錯失拿分機會,你一定會比我更難過。所以務必好好看過每個收錄的Try Again !那都是我在考慮篇幅後精挑細選的耶。
2. 完整收錄新題者包含:
⑴ 題型2-1-10法律效果一部上訴之例外【最高法院112年度台上大字第991號裁定案例改編】;
⑵ 題型2-2-4罪數變更之告知義務【113北大第2題】;
⑶ 題型3-5-6通訊監察與辯護人、被告間秘密自由溝通權之衝突【113律師、司法官第2題第3小題】;
⑷ 題型4-2-11 789號解釋與質問法則【113中正第2題改編】;
⑸ 題型4-5-2機關鑑定與證物監管鍊之驗真【113高考三級法制第4題改編】;
⑹ 題型9-1-6軍法判決之特別救濟【113成大第2題2小題】。
3. 新增Try Again者包含:
⑴ 題型0-1刑事訴訟法之效力範圍【113台大第2題第4小題】;
⑵ 題型0-2調查原則/澄清義務【113高考三級第3題】;
⑶ 題型1-1-4「再審」與「前審」之關係【113輔大第3題第2、3小題】;
⑷ 題型2-1-2起訴不可分、函請併辦、追加起訴【112行政執行官第4題】;
⑸ 題型4-2-11 789號解釋與質問法則【112高考三級法律廉政第2題】;
⑹ 題型4-3-8無效反詰問【113律師、司法官第2題第1小題】;
⑺ 題型6-2-6自訴人之證人適格【113台大第2題第1小題】;
⑻ 題型8-1-2監護處分與無罪判決之上訴利益【113台大第2題第3小題】;
⑼ 題型10-4沒收之裁判諭知方式【113台大第2題第2小題】。
(二)題目改寫
1. 除了新出現的實務與學說見解外,近期刑訴法、通保法亦有經過修正,如特殊強制處分、辦護人偵查中在場筆記權、通信紀錄與使用者資料之調取等等,故部分題型分析、擬答、註解、Tips、答題參考均有作相應調整,讓家人們可以掌握較新的實務與文獻動態。此外,有一些老題目在本次改版時, 有把它們改成「新題目」,並按新題目重寫擬答。當然,也有一些改寫,是我自己今年重看一遍後,覺得寫得不大好的題目,有再重新修正。
2. 較重要之改寫與修正概覽(僅部分例示而非窮盡列舉):
⑴ 題型1-1-4:補充林俊益老師2024年2月新文章之意見,並依此見解,撰寫此次新增的Try Again之解題要點。
⑵ 題型1-3-6、1-3-7:按2024年7月上路之辯護人偵查中在場權修制修正擬答。
⑶ 題型3-2-5:將原自擬題更新為【113中正第1題】,並增加2024年9月司法院按「112憲判9」意旨所提出之第134條草案內容。
⑷ 題型3-4-1:增加2024年2月司法院按「111憲判16」意旨提出之第205條之2、之4草案內容。
⑸ 題型3-5-3:將擬答援引之「107台上2345判決」改為「110台上大5765裁定」,以較新實務見解解題,並修正其他擬答、答題參考之文句。
⑹ 題型3-6-1:按新法第153條之1「定位追蹤」授權依據,改寫本題之GPS偵查題型擬答,並於答題分析補充對新法「特殊強制處分」章節內事後救濟途徑、證據使用禁止新規定之評析。
⑺ 題型3-6-3:將舊題更新為【113律師、司法官第2題第2小題】並重新解題。
⑻ 題型3-6-6:按新法第153條之2「行動通訊設備之科技調查」授權依據,改寫本題之M化車偵查題型擬答;並按通保法新制,改寫本題通訊使用者資料、通信紀錄調取題型擬答。
⑼ 題型4-3-9:補充「112台上2543判決」與王士帆老師2024年6月新文章中, 就強制辯護制度是否適用於準備程序乙事,採肯定說之新立場。
⑽ 題型10-6:補充「111台上3761判決」否定第三人就沒收上訴三審之見解, 與薛智仁老師、吳燦法官2024年4月新文章內相反之肯定意見。
⑾ 題型10-8:補充「112台抗574裁定」針對主客體程序轉換之新見解,與林鈺雄老師2024年2月新文章之見解,並按上開新見解重新撰寫擬答。
⑿ 題型1-3-5、2-1-3、8-2-4、8-3-3:覺得原本的擬答寫得很爛,所以做了一些調整。
3. 題型分析之修正
每年改版,我都有默默調整部分題目的題型分析,希望能幫助客人們在看擬答前能更精準掌握各題重點。而這次改版,是歷年來對題型分析修正最多的一次,若不計入註解異動,僅計算本次改版中題型分析之「內文」變動,就已經高達 30餘題了!希望大家可以按照順序,依序閱讀題目、題型分析、擬答,不要直接跳過第二個層次!
4. 教科書版次引註、頁數更新
這次同樣有將刑事法教科書的引註,都更新為「最新的」版次和頁數,以刑訴為例,包含:林俊益、林鈺雄、張麗卿、盧映潔及王兆鵬等三位老師,在2024年改版的教科書(林鈺雄老師的部分還有實例書),還有陳文貴法官在2023年改版的註釋書版次。希望我這個每年都堅持但實益非常低的改版習慣,能夠鼓勵、幫助更多人快速找到學說見解的原文,當然,今年也要再次感謝新學林爸爸,贊助很多新版教科書,佛心公司╰(☉д☉)╮佛心公司╭(☉д☉)╯)
5. 修正與調整過去的錯誤
今年雖然一樣在粉專收到很多問題,但非常慚愧,本人今年真的沒什麼在回答問題,有很多在考試結束後我都還沒有回,有一些我還已讀不回,真的非常抱歉⋯⋯不過,在和部分地下編輯的訊息來往中,仍有發現一些錯誤,謝謝各位客人還是不離不棄地問我問題,然後殷切期盼我這小渣男的回覆,我真的是垃圾,謝謝你們。
三、一些廢話
每年放榜後,愛慕虛榮的本人都非常期待Jango相關產品被推薦,也很期待在補習班的慶功宴和大家一起拍照聊天。從事律師工作後,每天都被案件追著跑,壓力總是很大,要維持過往的改版風格真的不容易,家人們的厚愛和反饋真的是我堅持下去的動力,今年改得這麼趕,改版的word檔字數居然還能超過14萬字!除了我真的很愛逼死自己以外,客人們給的滿滿支持自然同為肇事主因。這次真的收到好多好多特別通知,跟我說「因為Jango所以」刑訴考了60、70甚至80分(目前聽到最高是86分,到底怎麼辦到的= =),還有很多加油打氣的訊息,勉勵本狗要繼續改版,真心感謝各位寶貝提供的情緒價值,我「目前」還是會繼續寫繼續教啦,目前,目前。
大四時,小弟曾擔任吳至格大律師的書狀實務課程小助教(打字員),今年年初按照過往慣例,又被吳律師請了一頓讚的,酒酣耳熱要吐不吐之際(不吐是因為吃的東西非常貴,捨不得吐),被吳律師溫馨關切了一波,關心主題是:不要覺得自己做不到!走進實務工作後常常感到無力,包含「這我怎麼會沒想到、不知道」、「這個案件怎麼最後會變這樣」等等面向的無力,加上本來就有點自卑,不知不覺就越活越怯懦,老是有「好像以後就是這樣子,不會再變了」的情緒(我在前一版的序也有寫),可能關於「如何考上」對我來說不困難,但「考上之後」該是什麼光景,我到現在都還沒有一個很具體的目標,要繼續當受雇律師嗎?要自己開所嗎?要怎樣怎樣嗎?乾我真的都不知道也不敢想耶!雖然安於現狀真的很爽,但真的要再積極勇敢一點,或許有些朋友在備考時也有類似的妥協困擾,反正本狗與大家共勉,一起加油加油加油。
2024年發生了好多快樂、悲傷的事情,稍微慢下來一點點點也沒關係是2024年最重要的心得,謝謝木木和陳潔西小貓咪在2024年走進本狗的人生幫我踩一點點煞車,不然本狗真的稱不過2024耶!2025年期許自己能幫助更多人脫離國考地獄,希望本狗愛慕虛榮的需求能被最大程度的滿足,希望自己可以想清楚以後要幹麻,然後不要再這麼厭世和肥胖了(最後一點應該很難)。
Jango
2025年1月,於中和狗窩
【目錄】
Chapter 5 偵查程序
第一節 偵查各論:告訴
題型 5-1-1 指定代行告訴人【101律師第3題第1、2小題】
題型 5-1-2 代行告訴人、告訴代理人【99司法官第1題】
題型 5-1-3 告訴瑕疵之補正、治癒【106律師第2題第2小題】
題型 5-1-4 告訴乃論罪之主觀不可分【103律師第5題第1、2小題】
題型 5-1-5 告訴乃論罪之客觀不可分【96政大第4題第1小題】
題型 5-1-6 告訴乃論罪之客觀不可分與新想像競合【106東吳第4題第1小題】
第二節 偵查各論:不起訴、緩起訴處分
※緩起訴處分之檢討
題型 5-2-1 無效之不起訴處分【104司法官第5題第2小題】
題型 5-2-2 緩起訴期間內發現新事證【106中原第3題1小題】
題型 5-2-3 無效之緩起訴撤銷【101律師第5題第4小題】
題型 5-2-4 緩起訴之撤銷【111北大第2題】
Try again 【94司法官第2題第2小題】
題型 5-2-5 遲延履行負擔之撤銷及其救濟【林鈺雄老師文章案例改編】
題型 5-2-6 緩起訴期間與自訴限制【林鈺雄老師文章案例改編】
Try again 【110高考三級法律廉政第4題】
Chapter 6 公訴與自訴
第一節 公訴
題型 6-1-1 冒名【97台大第2題】
題型 6-1-2 頂替、冒名頂替【93律師第4題】
第二節 自訴
題型 6-2-1 被害人之定義【薛智仁老師文章案例改編】
題型 6-2-2 自訴之程式與限制【95司法官第1題】
題型 6-2-3 自訴之強制律師代理與上訴【98司法官第3題】
題型 6-2-4 自訴之限制─公訴優先原則【103律師第4題節錄】
Try again 【97律師第2題節錄】
題型 6-2-5 自訴之限制─公訴優先原則的例外【109司律第2題第1小題】
題型 6-2-6 自訴人之證人適格【109司律第2題第2小題】
Try again 【113台大第2題第1小題】
Chapter 7 通常審判程序
第一節 準備程序
題型 7-1-1 準備程序訊問證人之例外【102司法官第5題第3小題】
題型 7-1-2 證據能力之調查與決定【99司法官第2題節錄】
題型 7-1-3 準備程序改行簡式審判程序【99律師第3題第1小題】
第二節 審判程序
題型 7-2-1 審判期日被告應否到庭【92司法官第3題第1小題】
題型 7-2-2 命被告退庭之被告缺席審判【108司律第2題第2小題】
題型 7-2-3 審理程序改行準備程序【96司法官第3題】
第三節 簡捷程序
題型 7-3-1 誤以簡易判決處刑之救濟(一)【95司法官第3題】
題型 7-3-2 誤以簡易判決處刑之救濟(二)【98司法官第4題】
題型 7-3-3 協商程序【98律師第4題】
題型 7-3-4 簡易程序、簡式審判與通常審判程序之轉換【111司律第2題第1小題】
第四節 裁判
題型 7-4-1 裁判之更正【103北大第4題第2小題】
題型 7-4-2 判決實體確定力物的範圍、新想像競合犯【103律師第4題節錄】
題型 7-4-3 判決實體確定力時的範圍【97政大第3題第2小題】
Chapter 8 通常救濟程序
第一節 上訴通則
題型 8-1-1 辯護人之上訴權性質【何賴傑老師文章案例改編】
題型 8-1-2 監護處分與無罪判決之上訴利益【108中原第2題第2小題】
第二節 上訴第二審
題型 8-2-1 上訴具體理由【97司法官第4題】
題型 8-2-2 強制辯護案件律師代撰上訴理由義務【107政大第2題節錄】
Try again 【110司律第2 題第2 小題】
題型 8-2-3 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適用前提與例外條款之限縮解釋【102律師第4題】
題型 8-2-4 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禁止加重與強制減輕【薛智仁老師文章案例改編】
題型 8-2-5 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量刑規定與例外條款【96司法官第4題第2小題】
題型 8-2-6 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眼花撩亂的實務見解【103北大第3題節錄】
題型 8-2-7 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例外條款與利得沒收【107台大第2題第3小題節錄】
Try again 【112司律第2題第3小題】
第三節 上訴第三審
題型 8-3-1 上訴第三審之理由限制【94司法官第3題第1小題】
題型 8-3-2 上訴第三審─誤合法為不合法、被告死亡【100律師第4題】
題型 8-3-3 釋字第752號解釋─新修正刑事訴訟法第376條規定與單一案件之關係【最高法院107年度台上字第2696號判決事實改編】
Try again 【109司特三等書記官第3題】
第四節 抗告
題型 8-4-1 辯護人之抗告權【111高考三級第2題第2小題】
Chapter 9 非常救濟程序
第一節 再審
題型 9-1-1 新事證之解釋【92台大第3題第1、2小題】
題型 9-1-2 新事證之解釋:新鑑定人【103東吳第4題】
題型 9-1-3 再審之管轄法院、為被告不利益提起再審【99司法官第3題】
題型 9-1-4 再審程序之證據調查【109中正第1題第3小題】
題型 9-1-5 再審聲請程序之意見陳述【109中原第2題第2小題】
題型 9-1-6 軍法判決之特別救濟【113成大第2題第2小題】
第二節 非常上訴
題型 9-2-1 判決違背法令【93司法官第4題】
題型 9-2-2 非常上訴之必要性解釋【98東吳第4題】
Chapter 10 沒收特別程序
題型 10-1 保全沒收之扣押與第三人參與程序【106政大第2題】
題型 10-2 第三人參與審判的方式【109北大第2題第1小題】
題型 10-3 得參與沒收特別程序之第三人【107成大第4題】
題型 10-4 沒收之裁判諭知方式【林鈺雄老師文章案例】
Try again 【113台大第2題第2小題】
題型 10-5 漏未沒收、沒收一部上訴、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 【110司律第2題第3小題】
題型 10-6 釋字第752號解釋─第三人沒收判決 【吳燦法官文章改編】
題型 10-7 單獨宣告沒收程序【楊雲驊老師文章案例改編】
題型 10-8 單獨宣告沒收程序之第三人參與【108司律第2題第3小題】
Try again 【111台大第1題第3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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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電子書、期刊、雜誌
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二項『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非因無內容或無法使用之狀況,即無法退換貨。
11.您可至【會員專區】>【訂單管理】,查詢商品寄送進度,實際送達時間則須視本公司作業流程及物流配送進度而定。若遇節慶假日(大檔期),或其他不可抗力之因素,則可能造成物流延遲配送。
12.商品出貨後,即無法修改寄送地址、收件人等資料,請您送出訂單前,務必確認您的訂單資料為正確,以保障您的權益。若您原本的地址無法成功投遞,包裹將會被退回,並以EMAIL方式通知會員,若要再次寄送,需補80元運費(海外地區運費另計,不得與其他訂單合併寄送),當您完成補繳運費,我們將盡速安排補寄事宜。
13.如有發票相關問題,請與客服部聯繫,逾期恕不受理。客服部:02-27001808分機24;電子信箱:law@sharing.com.tw
二、取消訂單
1.訂單成立後,遇有修改付款方式、訂購商品、金額及數量等情況,必須請您申請取消訂單,重新訂購。申請取消訂單的流程:【訂單管理】>【訂單編號】>【我要詢問】>【取消訂單】,客服將為您取消原訂單,如原訂單已完成付款,直接進行後續退費流程;您也可以選擇來電或LINE、EMAIL的方式進行取消訂單。客服部:02-27001808分機24;電子信箱:law@sharing.com.tw。
2.會員選擇門市取書,請於訂單成立後7日內來電(或LINE)預約取書日,未於約定日取書,訂單將為您保留3日,逾期將自動取消訂單。
3.若為任選活動而組套出售的優惠商品(如:任選x本x折、滿額加購 / 贈品...等活動),不可單品取消、退貨,需整筆一併取消。
三、運費說明
1.宅配到府:貨運單筆訂單金額滿1000元,可享免運乙次,未滿則加收80元(台灣本島、離島皆同)。符合單筆訂單免運資格者,若要分批出貨,每次則須收取80元運費。
如遇收件人未收件,導致包裹被退回的情況,新學林將以EMAIL方式通知會員;若要再次寄送,收件人需補80元運費(海外地區運費另計,不得與其他訂單合併寄送),當您完成補繳運費,我們將盡速安排補寄事宜。
2.新學林門市取貨:免運。
註:若遇活動檔期,訂單處理費用(運費/郵資)將依照活動優惠標準調整,不另行公告請參考活動網頁。
四、本公司保留隨時修改、終止變更商品之權利。修改後之商品內容將於本網頁更新,恕不另行通知。
五、如有未盡事宜,本公司保有調整及最終解釋權之權利。
1.本站商品出貨一律是最新版本。
2.一般書籍
(1)網路訂購書籍會以貨運或掛號方式寄送。
(2)當日訂單指每日中午12點前付款完成的訂單,每日中午12點以後付款完成的訂單,則視為隔天訂單(不含例假日)。
(3)一般情形下,我們於確認訂單並收到款項後3-4個工作天(不含例假日)內為您辦理出貨事宜,出貨依照付款時間順序,並配合物流公司運送安排,無法由會員指定包裹的寄送日期及物流公司。連假後、開學季、書展期間,訂單出貨會有所延遲,約需7-10個工作天,實際出貨時間仍將依訂單量調節。
訂單完成後其訂購內容、金額及運費即無法做任何的變更,亦無法合併且無法指定不同訂單合併一起出貨。
3.預購、調貨、加刷書籍須知
若您所購買的書籍中包含「即將出版」的預購書籍與「目前已經出版」的調貨、加刷書籍,預購商品與調貨、加刷書籍會與現貨書籍一起寄出,購買前請務必確認是否可以等待,如欲分開出貨,需另再加收80元運費(海外地區運費另計)。
4.任選活動組套出售的優惠商品(如:任選x本x折、滿額加購 / 贈品...等活動),建議與其它商品分開下單,以獲得最快的取貨速度。
5.已顯示「缺貨」的商品(包含少量提供、絕版商品),暫時無法提供會員購買。建議您可點選商品頁面右方「鈴鐺按鈕」,加入「可訂購時通知我」,當商品為正常供貨,新學林將以EMAIL通知您。
6.外版書
一般約7~14個工作天左右,建議把外版書與其它商品分開下單,以獲得最快的取貨速度。
7.海外地區
(1)海外地區由於寄送方式、航運、海運清關時間不穩定,可能造成航班及清關時間延誤,如有延誤到貨情形,請見諒。 付款方式僅提供信用卡線上付款。
(2)各國依商品種類及價值核訂關稅與附加費用,若海關核定需支付進口關稅,則需由收貨人自行支付。
(3)跨國運送作業繁複,故不提供海外退換貨服務,出貨前我們皆會細心檢查及包裝,請您安心訂購。
(4)商品出貨後,即無法修改寄送位址、收件人等資料。
(5)運送注意事項
請提供護照英文全名/本名,若因為收件資訊不正確無法配送且無人簽收,導致包裹退回我們將直接取消整筆訂單。
被退回之包裹僅會以購物金方式歸還商品金額 ( 運費一律不歸還 ),作業完成後也會以e-mail方式通知您,若需重新寄送包裹,需自行負擔運費。
※因各運送公司不定期調整運費之計算方式,故實際將以結帳時所顯示之運費為主;而各國進口關稅標準不同,若領取包裹時,貴國欲收取商品之關稅或偏遠地區另收之費用,需買家自行支付。
※結帳完成後視同同意運費酌收方式和關稅/物流費之處理方法。
系統會依材積及收貨地區自行計算運費,跨境恕不參與官網相關免運優惠活動。
INVOICE說明
▪️依照台灣營業稅法新學林網路書店將不會開立統一發票。
(營業稅法:直接外銷貨物或勞務予國外買受人得免開立統一發票)新學林網路書店會於包裹中附上商品明細以供核對商品。
8.函授課程教材
函授教材以貨運或掛號方式寄送。一般情形,若是已開課課程,首次寄送教材會於完成付款後約4個工作天出貨(不含例假日),並且依當時的課程進度寄送相關教材;若是尚未開課科目,將依照開課時間寄送相關教材。
9.本站所有商品都會仔細包裝後審慎寄出,難免會因運送過程中造成不可抗力的因素,如完美主義者不建議購買,可直接至實體店面選購。
10.電子書、期刊、雜誌
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二項『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非因無內容或無法使用之狀況,即無法退換貨。
11.您可至【會員專區】>【訂單管理】,查詢商品寄送進度,實際送達時間則須視本公司作業流程及物流配送進度而定。若遇節慶假日(大檔期),或其他不可抗力之因素,則可能造成物流延遲配送。
12.商品出貨後,即無法修改寄送地址、收件人等資料,請您送出訂單前,務必確認您的訂單資料為正確,以保障您的權益。若您原本的地址無法成功投遞,包裹將會被退回,並以EMAIL方式通知會員,若要再次寄送,需補80元運費(海外地區運費另計,不得與其他訂單合併寄送),當您完成補繳運費,我們將盡速安排補寄事宜。
13.如有發票相關問題,請與客服部聯繫,逾期恕不受理。客服部:02-27001808分機24;電子信箱:law@sharing.com.tw
二、取消訂單
1.訂單成立後,遇有修改付款方式、訂購商品、金額及數量等情況,必須請您申請取消訂單,重新訂購。申請取消訂單的流程:【訂單管理】>【訂單編號】>【我要詢問】>【取消訂單】,客服將為您取消原訂單,如原訂單已完成付款,直接進行後續退費流程;您也可以選擇來電或LINE、EMAIL的方式進行取消訂單。客服部:02-27001808分機24;電子信箱:law@sharing.com.tw。
2.會員選擇門市取書,請於訂單成立後7日內來電(或LINE)預約取書日,未於約定日取書,訂單將為您保留3日,逾期將自動取消訂單。
3.若為任選活動而組套出售的優惠商品(如:任選x本x折、滿額加購 / 贈品...等活動),不可單品取消、退貨,需整筆一併取消。
三、運費說明
1.宅配到府:貨運單筆訂單金額滿1000元,可享免運乙次,未滿則加收80元(台灣本島、離島皆同)。符合單筆訂單免運資格者,若要分批出貨,每次則須收取80元運費。
如遇收件人未收件,導致包裹被退回的情況,新學林將以EMAIL方式通知會員;若要再次寄送,收件人需補80元運費(海外地區運費另計,不得與其他訂單合併寄送),當您完成補繳運費,我們將盡速安排補寄事宜。
2.新學林門市取貨:免運。
註:若遇活動檔期,訂單處理費用(運費/郵資)將依照活動優惠標準調整,不另行公告請參考活動網頁。
四、本公司保留隨時修改、終止變更商品之權利。修改後之商品內容將於本網頁更新,恕不另行通知。
五、如有未盡事宜,本公司保有調整及最終解釋權之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