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法題型破解(上)
78折655元840
書號 : 9CC14
編/著者 : Jango
出版社 : 學稔
出版日期 : 2026-01-31
ISBN : 9786267758182
書系 : 題型破解
版別 : 8版
裝幀 : 平裝 18開 724頁
參考分類(CAT) : 題型破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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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本書特色】
《題型破解》完整收錄重要題型,以體系化的編排方式呈現,以擬真的版面、字數作答,輔以關鍵字句提醒,陪您一起破解難題,找到打開國考大門的鑰匙。
 
1. 收錄刑事訴訟法最新熱門爭點與修法動態。
2. 收錄與考點相關之實務見解,堅實你的答題骨幹。
3. 囊括豐富的學說見解,提升新式命題最著重的論述能力。
4. 豐富的參考資料,層次體系再擴張,任何題目都能寫得洋洋灑灑。
5. 讓Jango以白話、風趣的解讀法,帶你快速掌握備考方向。
 
 
【作者簡介】
Jango
 
國立臺北大學法學學士
國立臺灣大學法學碩士
兢兢業業的小律師
皇室戰爭天狗氣球、大皮槌愛用者
 
 
【序】
八版序
 
一、大家要為自己的人生負責
  針對「看舊版的可不可以?」、「要不要買新版?」、「有買體系書了要不要再買解題書?」、「有看過XXX書了要不要再買解題書?」、「有上解題班了要不要再買解題書?」、「怎樣怎樣的話我要或不要怎樣怎樣?」⋯⋯等問題,我再次統一回答:不要看舊版,買新版,不要再問了。
 
二、非常詳盡的本版異動
(一) 收錄新題目
1. 因應過去一年新出的最高法院裁判與文章,這次改版當然有相應摘錄並增加相關題目,其中包含附有完整題型分析、擬答、答題分析者,也包含舊有題型已解過相同概念的Try Again,會就此等類提指引作答方向。我要再次提醒各位寶貝,絕對不能「跳過」Try Again的類題練習。如果不看類題,你對相同問題意識的「辨識能力」將處於未知狀態,即使擬答你都看得懂,未來再次碰到相同爭點時,仍有可能「看不出來爭點是啥」。在歷年解題班的改考卷工作,本人慘遭荼毒多年,依經驗法則,只要稍加調整題目敘述方式,總是會有超過一半的考卷因此辨別不出「你剛剛才唸完、我剛剛才上完」的相同爭點,這是你知道的、會寫的爭點耶,結果你只是因為沒練習過所以沒看出來,因為這樣失分真的很令人惱怒。所以不要跳過Try Again!那些都是我扛著篇幅壓力仍堅持收錄的寶寶們!
2. 完整收錄新題者包含:
⑴ 題型3-2-2交通工具之攔停與搜索扣押【114台大第1題第1小題】
⑵ 題型4-1-4超法規補強法則-被害人供述之補強證據限制【114東吳第2題】
⑶ 題型4-3-9友性證人翻供之交互詰問策略【111律師、司法官第2題第2小題】
⑷ 題型5-2-7准許提起自訴後之自訴審前訊問程序【114政大第1題第2小題】
⑸ 題型7-1-4準備程序與強制辯護、禁止扣押秘密自由溝通權所涉文件之範疇【114北大第2題】
⑹ 題型10-9單獨宣告沒收程序之第三人沒收:被告逃亡【114台大第2題3小題改編】
⑺ 題型11-1國民參審準備程序結束後提出新主張【114東吳第3題】
3. 新增Try Again者包含:
⑴ 題型2-1-5追加起訴與漏判【108台大第1題第1小題】
⑵ 題型2-1-10法律效果一部上訴之例外【114政大第1題第1小題】
⑶ 題型3-2-2交通工具之攔停與搜索扣押【114律師、司法官第2題第1小題】
⑷ 題型3-6-1 GPS偵查【114輔大第3題】
⑸ 題型5-2-4 無效之緩起訴撤銷處分:誤被告故意犯他罪【114律師、司法官第2題第3小題】
⑹ 題型10-2第三人參與審判的方式【114律師、司法官第2題第2小題】
(二)題目改寫
1. 因應修法,以及新見解之摘錄,部分擬答有作相應調整。這次改版同樣有一些老題目,有把它們改成同爭點的「新題目」後重解。另外,這次改版當然也有一些自認過去擬答寫得不夠好的大幅、小幅翻修。
2. 較重要之改寫與修正概覽(僅部分例示而非窮盡列舉):
⑴ 題型2-1-10:將原自擬題更新為【114北大第3題】並重新解題。
⑵ 題型3-4-1:2025年10月立法者依「111憲判16」意旨,增訂偵查中司法警察(官)採尿程序,依此新制修正擬答。
⑶ 題型3-6-1、3-6-6:補充王士帆、李榮耕、林鈺雄、溫祖德等老師於2025年之新文章中,對「特殊強制處分」新制的立法評釋。
⑷ 題型3-6-4:補充王士帆老師於2025年新文章中對「設備端通訊監察」之立法建議。
⑸ 題型7-2-2:補充吳燦法官於2025年新文章中對「第169條」之適用建議。
⑹ 題型4-3-10、4-3-13:補充薛智仁老師、廖建瑜法官於2024年新文章中,對「鑑定」新制的立法評釋。
⑺ 題型3-1-4、3-6-2、4-3-9、4-3-12、5-1-3、5-2-3、5-2-6、8-1-1、8-2-2:覺得原本的擬答沒寫好,所以做了一些變動相對較大的調整。
3 教科書版次引註、頁數更新
本次改版,也有更新引用的刑事法教科書版次、頁數,以刑訴為例,包含:朱石炎、陳文貴、張麗卿在2025年改版的註釋書、教科書,以及花滿堂法官2025年改版的「刑事訴訟法爭議問題研究」專書。希望我這個堅持已久改版習慣,能夠幫更多有意詳閱原文的朋友節省查找資料的時間。當然,今年也得再次感謝新學林爸爸,不間斷贊助新版教科書與新學林法學雜誌!佛心公司╰(☉д☉)╮佛心公司╭(☉д☉)╯)
 
三、一些廢話
  2025年也要過完了,彷彿才剛寫完上一版的序呢。年年改版對我來說,除了可以一直賺大家的買書錢之外(??),還有一個「定期回顧」的實益,每年總是會在寫序時,被強迫就剛過去的一年跑馬燈一下,感受自己當年度的變化。然後今年的變化真的好大喔。
  2025年初,陳建廷律師因為內心始終被以下負面情緒占據:「馬的當受雇律師真的好累喔」、「我真的是大家的狗」、「我快爆了」、「為什麼所有人看起來都這麼討厭」、「長滿白頭髮之前我會先S嗎」、「好想睡覺」、「不要罵我我會哭」、「我為什麼一直在抱怨」、「我是不是很爛」、「對我真的超廢」、「我越變越胖我好醜」云云,便毅然決然提了離職,不自量力的離開指導律師王律師的保護傘,真的衝動到有點突襲,對王律師超級歹勢,幸好王律師人很好哈哈哈哈哈。
  陳律師本來想強制自己休息一陣子,再決定要去哪間事務所認命當乖狗狗,卻在因緣際會、神明指引、宇宙神秘力量運作之下,還沒休息多久,陳律師居然跑去合署開始獨立執業了,真的不知道哪來的勇氣,人生可能真的需要一些衝動才會真的改變吧。當然陳律師沒什麼出眾的業務能力,主要的接案方式,是不定期向上天誠心祈求掉案件下來給我做,每掉下來一件,都會萬分感謝上蒼的施捨,讓我有成長的機會,且讓我能多活一陣子,並多擁有幾天逃避再當員工的日子。嗯,這個方法現在看起來是不太管用笑死。
  即使現在事情變少應該要比較閒,但每天都還是有好多事情要做哦,女朋友最近問我:「你這老哥為什麼每天都還是有這麼多事啊?」乾我真的不知道,我真的就是什麼很賤的人耶。雖然少了指導律師的細心呵護,壓力變得更大,要面對更多事情;但現在可以用自己的步調研究、投入案件並擬定訴訟策略,不用被過多案件追著跑,可以按自己的標準做好一件事,真的非常幸福,雖然對未來依舊迷茫,但還是相對更踏實了一點。(我居然會因為「可以好好工作」而覺得很幸福,到底要多賤,剛剛憑直覺打出「幸福」兩字後真的不敢置信,自己被自己笑死且逼瘋)
  該說不說,今年陳律師能這麼衝動,真的得感謝各位客人的打賞支持,讓我有任性但不致餓死的本錢QQ,謝謝大家。希望今年也是各位客人改變的那一年,考上真的很爽,希望今年客人們也能體會到這個作夢都會笑的時刻(然後之後再體會離職的喜悅,真的也很讚)。
  2025年感謝木木和陳潔西小貓咪的陪伴,也謝謝過去眾多客人們的支持厚愛,讓我能繼續恬不知恥地任性下去,也期許自己在2026年能幫大家的刑事訴訟法多尻一點分,早日脫離國考地獄。最後致敬一下「御天文哥盲僧」:「刑诉包C,麻烦出题老师多多针对刑诉,不是能C,是包C;不是能赢,是包赢,懂?」我們來唸刑訴吧GOGOGO!!!
 
Jango
2025年12月,於板橋狗窩
 
 
【目錄】
Chapter 0 刑事訴訟法緒論
題型 0-1 刑事訴訟法之效力範圍【林鈺雄老師文章案例改編】
Try again 【113台大第2題第4小題】
題型 0-2 調查原則/澄清義務【110北大第3題第2小題】
Try again 【102輔大第2題】
Try again 【113高考第3題】
 
Chapter 1 訴訟主體
第一節 法院 
題型 1-1-1 強制處分專庭【109輔大第4題】 
題型 1-1-2 土地管轄之爭議【林鈺雄老師文章案例改編】 
題型 1-1-3 媒體預斷與法官迴避【林鈺雄老師教科書案例】 
題型 1-1-4 「再審」與「前審」之關係【111高考三級第2題第1小題】
Try again 【111司律第2題第3小題】 
Try again 【113輔大第3題第2、3小題】
第二節 被告 
題型 1-2-1 不自證己罪【99台大第2題】 
第三節 辯護人 
題型 1-3-1 強制辯護案件之實質有效辯護【95律師第1題】
題型 1-3-2 共同辯護【106台大第1題改編】
題型 1-3-3 交通權【100司法官第3題第2小題】 
題型 1-3-4 被告本人之閱卷權【100台大第2題第1小題節錄】
題型 1-3-5 受拘捕被告之辯護倚賴權、閱卷權【100司法官第3題第1小題】
Try again 【106司法官第2題第2小題】
Try again 【112成大第1題第1小題】
題型 1-3-6 在場權與偵查不公開【96律師第2題第1小題】
題型 1-3-7 辯護人之在場筆記權與其救濟【111觀護人第2題】
題型 1-3-8 強制辯護案件之被告自我辯護權【110台大第2題改編】
 
Chapter 2 訴訟客體
第一節 單一性 
※單一案件 
題型 2-1-1 起訴不可分與不告不理之關係【93司法官第3題】
題型 2-1-2 起訴不可分、函請併辦、追加起訴【102律師第5題第2小題】
Try again 【112行政執行官第4題】
題型 2-1-3 補行告訴之對象、另行起訴與單一案件之關係【104司法官第4題第1小題】 
題型 2-1-4 單一案件、漏未判決【95司法官第4題節錄改編】 
題型 2-1-5 追加起訴與漏判【107律師第2題第3小題】 
Try again 【108台大第1題第1小題】
題型 2-1-6 追加起訴之限縮解釋【108政大第1題第2小題】 
題型 2-1-7 單一案件之上訴不可分【96律師第4題節錄】
題型 2-1-8 上訴不可分之例外【110中正第1題】
題型 2-1-9 上訴不可分之例外:法律效果之一部上訴【林鈺雄老師文章案例改編】
題型 2-1-10 法律效果一部上訴之例外【114北大第3題】
Try again 【114政大第1題第1小題】
 
第二節 同一性 
※案件同一性 
題型 2-2-1 事實上同一之判準、連續犯與法律上同一【96司法官第1題】 
題型 2-2-2 自然的歷史進程說【98律師第3題】 
題型 2-2-3 事實基礎之變更、變更起訴法條程序【101司法官第4題】
題型 2-2-4 罪數變更之告知義務【113北大第2題】
題型 2-2-5 裁判上一罪:犯罪事實之一部擴張【95政大第3題第3小題】
 
Chapter 3 強制處分
第一節 搜索
題型 3-1-1 搜索票之特定明確原則、附帶搜索、同意搜索【101東吳第2題】
Try again 【110中正第3題第2小題】 
題型 3-1-2 附帶搜索之範圍【102北大第4題】 
題型 3-1-3 第三人同意搜索【103地特三等法律廉政第4題】 
題型 3-1-4 緊急搜索、另案扣押【100北大第3題】
第二節 扣押 
題型 3-2-1 非附隨於搜索之緊急扣押、附帶搜索【王士帆老師文章案例】
題型 3-2-2 交通工具之攔停與搜索扣押【114台大第1題第1小題】
Try again 【114司律第2題第1小題】
題型 3-2-3 沒收扣押、追徵扣押、證據扣押之差異【110台大第1題節錄】
題型 3-2-4 非附隨搜索之扣押、比例原則【107台大第2題第2小題】
題型 3-2-5 扣押實質要件─標的物漲價【107成大第1題】
題型 3-2-6 搜索律師事務所案【113中正第1題】
第三節 羈押、限制出境、暫行安置 
題型 3-3-1 羈押之拘捕前置原則【林鈺雄老師教科書案例】
Try again 【112司律第2題第1小題】
題型 3-3-2 審判中檢察官之羈押聲請權【98北大第2題節錄】 
題型 3-3-3 羈押審查程序之閱卷權【106輔大第2題第3小題】
題型 3-3-4 撤銷、停止羈押及其替代措施【林鈺雄老師文章改編】 
Try again 【110成大第3題第1小題】
題型 3-3-5 限制出境、出海【吳巡龍檢察官文章改編】
Try again 【110高大第2題】
第四節 身體檢查處分 
題型 3-4-1 司法警察的強制導尿處分【110中正第3題第4小題】
題型 3-4-2 指認【105司法官第3題第1小題】
第五節 通訊監察 
題型 3-5-1 通訊監察之發動要件【103司法官第3題】
題型 3-5-2 違法通訊監察之法律效果【107律師第2題第1小題】
題型 3-5-3 另案監聽之法律效果【105政大第1題】
題型 3-5-4 得一方同意之監聽【97政大第2題節錄】 
題型 3-5-5 違反期中報告義務之法律效果【108東吳第3題改編】
題型 3-5-6 通訊監察與辯護人、被告間秘密自由溝通權之衝突【113司律第2題第3小題】
第六節 新形態強制處分 
題型 3-6-1 GPS偵查【106成大第1題】
題型 3-6-2 扣押伺服器之電子郵件【108北大第2題】 
題型 3-6-3 誘捕偵查【103台大第1題】
題型 3-6-4 設備端通訊監察【林鈺雄老師文章案例】
題型 3-6-5 線上搜索與基本權干預審查體系之運用【108台大第1題第1小題】 
題型 3-6-6 調取使用者資料與M化車【111成大第2題】 
Try again 【110北大第2題】
 
Chapter 4 證據
壹、證據能力 
貳、嚴格證明法則 
第一節 補強法則
題型 4-1-1 補強法則【100司法官第5題第3小題】
題型 4-1-2 補強法則─共同被告自白相互補強【103成大第3題】
題型 4-1-3 超法規補強法則─被害人陳述【106台大第2題】
Try again 【107台大第1題】
Try again 【108東吳第1題】
題型 4-1-4 超法規補強法則─被害人供述之補強證據限制【114東吳第2題】
第二節 傳聞法則與質問法則 
壹、檢察官前陳述 
題型 4-2-1 未具結的檢訊陳述【97律師第4題第1小題】 
題型 4-2-2 有具結、未具結的檢訊陳述【109台大第2題】 
題型 4-2-3 檢訊陳述之補行詰問【98政大第1題第1小題】 
Try again 【110成大第2題】
貳、司法警察前之陳述 
題型 4-2-4 臨終陳述與傳聞證人【97司法官第2題】 
題型 4-2-5 境外筆錄之證據能力【106中正第1題】 
Try again 【107政大第1題第3小題】
Try again 【103高大第4題】
Try again 【110司律第2題第1小題】
參、文書證據 
題型 4-2-6 公務上文書之傳聞例外【107東吳第3題第3小題】
題型 4-2-7 業務上文書之傳聞例外【105律師第5題第4小題】 
肆、同意例外 
題型 4-2-8 同意例外與其撤回【100司法官第4題第1小題】
伍、質問法則與其容許例外 
題型 4-2-9 義務法則、歸責法則【98台大第2題】 
Try again 【98政大第1題第2小題】 
題型 4-2-10 義務法則【107律師第2題第2小題】 
題型 4-2-11  789號解釋與質問法則【113中正第2題改編】 
Try again【112高考三級法律廉政第2題】
第三節 法定證據方法 
壹、被告 
題型 4-3-1 證人轉被告、告知義務之規避【101律師第5題第3小題】
題型 4-3-2 訊問程序未盡告知義務之證據使用禁止【104律師第3題】
題型 4-3-3 利誘之不正訊問【103司法官第5題第4小題】 
題型 4-3-4 訊問未全程連續錄音錄影之法律效果【105東吳第1題第1小題】 
Try again 【108司律第2題第1小題】
題型 4-3-5 非任意性自白的繼續效【98律師第2題第2小題】 
Try again 【104台大第1題第3小題】
題型 4-3-6 非任意性自白之直接、繼續、放射效【103政大第1題】 
貳、證人 
題型 4-3-7 無效反詰問【107成大第3題】 
Try again 【113司律第2題第1小題】 
題型 4-3-8 準備程序之強制辯護、審判程序之異議權 【101律師第4題】
題型 4-3-9 友性證人翻供之交互詰問策略【111司律第2題第2小題】
參、鑑定 
題型 4-3-10 機關鑑定與其言詞報告義務【99司法官第4題】
題型 4-3-11 證人、鑑定人、鑑定證人與機關鑑定【100律師第3題】
題型 4-3-12 鑑定證人與鑑定人之拒卻【109司律第2題第3小題】
題型 4-3-13 詢問被告之告知義務與概括選任鑑定人【99律師第1題第2小題】
題型 4-3-14 測謊【107台大第1題】 
肆、勘驗 
題型 4-3-15 實物提示、監聽譯文【101政大第2題】
題型 4-3-16 監聽譯文之證據能力【100北大第4題】
第四節 證據禁止法則 
題型 4-4-1 私人不法取證【107成大第2題】 
題型 4-4-2 證據禁止理論、證人之拒絕證言權【107台大第2題第1小題】
第五節 數位證據與驗真法則
題型 4-5-1 數位證據之複製品與驗真【娟狗自擬】
題型 4-5-2 機關鑑定與證物監管鏈之驗真 【113高考三級法制第4題改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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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函授課程教材
函授教材以貨運或掛號方式寄送。一般情形,若是已開課課程,首次寄送教材會於完成付款後約4個工作天出貨(不含例假日),並且依當時的課程進度寄送相關教材;若是尚未開課科目,將依照開課時間寄送相關教材。
9.本站所有商品都會仔細包裝後審慎寄出,難免會因運送過程中造成不可抗力的因素,如完美主義者不建議購買,可直接至實體店面選購。
10.電子書、期刊、雜誌
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二項『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非因無內容或無法使用之狀況,即無法退換貨。
11.您可至【會員專區】>【訂單管理】,查詢商品寄送進度,實際送達時間則須視本公司作業流程及物流配送進度而定。若遇節慶假日(大檔期),或其他不可抗力之因素,則可能造成物流延遲配送。
12.商品出貨後,即無法修改寄送地址、收件人等資料,請您送出訂單前,務必確認您的訂單資料為正確,以保障您的權益。若您原本的地址無法成功投遞,包裹將會被退回,並以EMAIL方式通知會員,若要再次寄送,需補80元運費(海外地區運費另計,不得與其他訂單合併寄送),當您完成補繳運費,我們將盡速安排補寄事宜。
13.如有發票相關問題,請與客服部聯繫,逾期恕不受理。客服部:02-27001808分機24;電子信箱:law@sharing.com.tw

二、取消訂單
1.訂單成立後,遇有修改付款方式、訂購商品、金額及數量等情況,必須請您申請取消訂單,重新訂購。申請取消訂單的流程:【訂單管理】>【訂單編號】>【我要詢問】>【取消訂單】,客服將為您取消原訂單,如原訂單已完成付款,直接進行後續退費流程;您也可以選擇來電或LINE、EMAIL的方式進行取消訂單。客服部:02-27001808分機24;電子信箱:law@sharing.com.tw。
2.會員選擇門市取書,請於訂單成立後7日內來電(或LINE)預約取書日,未於約定日取書,訂單將為您保留3日,逾期將自動取消訂單。
3.若為任選活動而組套出售的優惠商品(如:任選x本x折、滿額加購 / 贈品...等活動),不可單品取消、退貨,需整筆一併取消。

三、運費說明
1.宅配到府:貨運單筆訂單金額滿1000元,可享免運乙次,未滿則加收80元(台灣本島、離島皆同)。符合單筆訂單免運資格者,若要分批出貨,每次則須收取80元運費。
如遇收件人未收件,導致包裹被退回的情況,新學林將以EMAIL方式通知會員;若要再次寄送,收件人需補80元運費(海外地區運費另計,不得與其他訂單合併寄送),當您完成補繳運費,我們將盡速安排補寄事宜。
2.新學林門市取貨:免運。
註:若遇活動檔期,訂單處理費用(運費/郵資)將依照活動優惠標準調整,不另行公告請參考活動網頁。

四、本公司保留隨時修改、終止變更商品之權利。修改後之商品內容將於本網頁更新,恕不另行通知。

五、如有未盡事宜,本公司保有調整及最終解釋權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