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法(下)(沈冠伶著)(預購書,預定9/3出版)
85折697元820
書號 : 5EB44
編/著者 : 沈冠伶
出版社 : 新學林
出版日期 : 2026-09-03
ISBN : 9789865266608
版別 : 2版
裝幀 : 平裝 18開 760頁
參考分類(CAT) : 民事程序法教科書 ,民事程序法專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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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特色】
  民事訴訟法下冊之重點為證據法、裁判論、救濟程序、督促程序、暫時權利保護制度及特殊程序(含簡易訴訟、小額訴訟及法院之調解),並特別說明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商業事件審理法及勞動事件法之定暫時狀態處分,及分析家事調解、勞動調解及商事調解制度。事證蒐集調查及判決之效力實與民事訴訟之基本原則、爭點整理及集中審理制度息息相關,宜與上冊之相關說明前後參照,俾能對民事訴訟法之體系架構及整體制度運作有更全面之理解。
 
 
【作者簡介】
沈冠伶
 
現職:
臺灣大學特聘教授
 
學歷:
臺灣大學法學士、法學碩士、德國海德堡大學法學博士
 
主授:
民事訴訟法、家事事件法、仲裁及裁判外紛爭處理、比較民事程序法
 
經歷:
財團法人民事訴訟法研究基金會董事暨董事長
國際婦女法學會(FIDA)中華民國分會理事長
美國加州大學柏克萊法學院訪問學人
德國漢堡大學、海德堡大學交換教授
司法院家事事件法研究制定委員會委員、民事訴訟法研究修正委員會委員
法官評鑑委員會委員
金融消費者評議中心委員
衛生福利部醫事審議委員會醫事鑑定小組委員
律師
國際比較程序法學會IAPL會員
 
獲獎:
美國傅爾布萊特資深學人研究獎勵、國科會吳大猷獎、臺灣大學法律學院翁岳生法學講座教授、臺灣大學社會服務傑出獎、臺灣大學法律學院研究貢獻獎。
 
著作:
1.訴訟之協力與複雜訴訟
2.民事醫療訴訟與紛爭處理
3.家事程序之新變革
4.程序保障與當事人
5.民事程序法之新變革
6.民事證據法與武器平等原則
7.訴訟權保障與裁判外紛爭處理
 
 
【序】
二版序
 
  近二年因立法院之政治紛擾,民事訴訟法並無重要新立法或修正,但司法實務在解釋論上仍作成不少重要之裁判見解,值得分析討論,故藉由改版一併增補之。本書下冊第二版有以下重要增補:
  (1)第五編第三章新增「三、舉證責任之減輕或調整」,彙整各編章中提及民訴法第277條但書之適用情形,包含:事案解明協力義務、證明度降低、舉證責任轉換等,並補充相關實務見解。
  (2)第五編第四章新增「玖、智慧財產事件之查證」,本段原置於「四、鑑定」之段落中為簡要說明,為便於閱讀且區別於通常民事訴訟事件,將之獨立一個單元進行闡述。
  (3)第五編第四章關於書證程序,補充影本之證據能力與調查程序,特別是電子文件複製件之準用,以因應民事訴訟數位化之發展趨勢。
  (4)第六編第一章新增「伍、判決之無效」,尤其是當事人於訴訟中死亡,但法院誤為實體判決時,是否均應一概認為判決無效,此涉及如何兼顧法之安定及訴訟法上各項要求,最高法院衡量個案情事所為之新闡釋,殊值關注。
  (5)第七編第三章「參、第三審法院之審理範圍」,增補上訴聲明之拘束性及上訴理由之非拘束性,以兼顧處分權主義及法官知法原則。
  (6)第九編第一章「貳、審理程序之差異」,增補有關假扣押程序之抗告審如廢棄駁回聲請之原裁定,改准為假扣押時,如何賦予相對人之程序保障,最高法院採取就民訴法第476條第1項規定為限縮之準用,就保障當事人之聽審請求權而言,深具意義,但與法律審之關係,值得進一步討論。
  其餘增刪、文字校修及引註更新,茲不一一贅述。第二版之校對,由臺北地院陳冠中法官、臺大民法組研究生王亭雲、廖翊筌、史昭予共同協助完成,在此一併致謝。
 
 
沈冠伶
2026年8月
 
 
【目錄】
二版序/i
主要參考文獻/xxvii
 
第五編 證據法─民事訴訟之事證蒐集及調查 1
第一章 爭點整理與事證蒐集 1
壹、概說 2
貳、事證蒐集之協力 2
參、當事人之陳述義務 6
肆、事案解明協力義務與摸索證明 10
伍、爭點整理程序及方法 22
陸、訴訟促進義務與攻擊防禦方法提出之失權限制 46
 
第二章 證據法導論 63
壹、基本概念 64
貳、證據之種類 73
參、心證度與證明度 76
肆、證明之對象 84
伍、無須證明之事項 90
陸、自由心證主義 104
柒、推定 119
捌、表見證明或暫時的推定 121
玖、疫學上證明 125
拾、證據契約 126
 
第三章 舉證責任及分配 133
壹、舉證責任之基本概念 134
貳、舉證責任之分配與調整 140
參、舉證責任分配之爭議問題 162
肆、證明妨礙 180
 
第四章 證據調查程序 193
壹、證據聲明 194
貳、證據之取捨 194
參、人證 196
肆、鑑定 213
伍、書證 230
陸、勘驗 252
柒、當事人訊問 254
捌、證據保全程序 258
玖、智慧財產事件之查證 270
 
第六編 裁判論 279
第一章 法院之裁判 279
壹、裁判之意義及類型 280
貳、判決之生效及其內容 286
參、判決之更正與補充 288
肆、判決之範圍與聲明之拘束性 290
伍、判決之無效 291
 
第二章 判決之效力 297
壹、概說 298
貳、羈束力 299
參、確定力 301
肆、既判力之意義及正當性 304
伍、既判力之範圍 306
陸、構成要件效力 368
柒、外國法院確定判決之效力 371
 
第三章 確定判決效力之推翻 379
壹、概說 380
貳、變更判決之訴 381
參、再審之訴 387
肆、第三人撤銷之訴 411
 
第七編 救濟程序 431
第一章 上訴制度總論 431
壹、上訴之意義 432
貳、上訴利益 433
參、上訴之效力 439
肆、上訴不可分原則 441
伍、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 442
 
第二章 第二審程序 445
壹、第二審之基本結構 446
貳、第二審之上訴合法要件 450
參、第二審程序之進行 461
肆、附帶上訴 473
伍、第二審之判決 477
 
第三章 第三審程序 481
壹、第三審之制度目的及限制 482
貳、第三審之上訴合法要件 484
參、第三審法院之審理範圍 515
肆、第三審程序之公開審理 519
伍、第三審裁判 520
陸、訴訟程序終結 522
柒、大法庭制度 522
 
第四章 抗告程序 529
壹、意義 530
貳、抗告之效力 530
參、抗告之要件 531
肆、抗告之裁定 534
伍、再抗告 535
陸、異議制度 536
 
第八編 督促程序 539
壹、意義及制度目的 540
貳、要件 541
參、程序之進行及釋明 543
肆、支付命令之裁定 546
伍、支付命令之送達 547
陸、債務人異議 547
柒、支付命令之效力 548
捌、債務人異議之訴及確認債權不存在之訴 549
玖、再審及其他救濟途徑 551
 
第九編 暫時權利保護制度:保全程序 557
第一章 概論 557
壹、機能之差異 558
貳、審理程序之差異 562
參、供擔保免為假扣押或假處分之差異 569
肆、暫時性權利保護之同質性 571
 
第二章 假扣押 577
壹、假扣押之意義 578
貳、假扣押之程序標的 578
參、假扣押之管轄法院 580
肆、假扣押之聲請及釋明 581
伍、假扣押之裁判 585
陸、假扣押裁定之撤銷 586
 
第三章 假處分 595
壹、假處分之意義 596
貳、假處分之要件 596
參、準用假扣押規定 596
肆、假處分裁定 597
伍、假處分裁定之撤銷及限制 598
陸、債權人實行自助行為後之保全處分 599
 
第四章 定暫時狀態處分 603
壹、定暫時狀態處分之意義及機能 604
貳、定暫時狀態處分之要件 604
參、限期起訴 610
肆、審理方式 610
伍、緊急處置 611
陸、回復原狀請求之非訟化處理 614
柒、損害賠償之限制 616
 
第五章 智慧財產事件及商業事件之暫時權利保護制度 619
壹、定暫時狀態處分之管轄法院 620
貳、定暫時狀態處分之特別規定 620
參、定暫時狀態處分之程序標的 622
肆、釋明之強化 623
伍、擔保提供之目的 624
陸、強化陳述意見之程序保障 625
柒、損害賠償責任與併案請求 626
 
第六章 勞動事件之暫時權利保護制度 629
壹、裁決程序與民事保全程序 630
貳、擔保金之減免 633
參、定暫時狀態處分之特別要件 635
肆、定暫時狀態處分之撤銷與受領工資之返還請求 643
 
第十編 特殊程序論 645
第一章 簡易訴訟程序 645
壹、簡易訴訟事件 646
貳、簡易訴訟程序之特別規定 650
參、判決 656
肆、救濟程序 657
 
第二章 小額訴訟程序 663
壹、小額訴訟程序之法理基礎 664
貳、小額事件 664
參、管轄法院 665
肆、程序進行 665
伍、程序轉換 670
陸、判決 671
柒、救濟程序:第二審法律審兼事實審 674
捌、再審 678
 
第三章 法院之調解 681
壹、概說:裁判外紛爭處理程序之法理基礎 682
貳、法院調解制度之變革 685
參、調解之模式 687
肆、調解程序之原則 689
伍、民事調解制度 690
陸、家事調解制度 696
柒、勞動調解制度 702
捌、商事調解制度 716
 
臺大法學教科書 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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