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刑事法新世紀脈動—何賴傑教授六秩晉五榮退祝賀論文集
87折574元660
書號 : 5AC36
出版社 : 新學林
出版日期 : 2025-03-14
ISBN : 9789865265335
版別 : 1版
裝幀 : 精裝 18開 884頁
參考分類(CAT) : 祝壽論文/紀念專輯 ,刑事程序法專論 ,刑事實體法專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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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本書特色】
  2025年欣逢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教授何賴傑榮退,為感謝何教授多年來對刑事訴訟法教學與研究的奉獻,政大法學院刑事法中心成立「何賴傑教授榮退論文集籌備委員會」,邀集國內刑事法界博學鴻儒共襄盛舉,撰文祝賀,集結成本書。全書收錄43篇著作,共50萬餘字,涵蓋當代刑事實體法、刑事程序法及刑事比較法熱門議題,以響應何教授長年之學術耕耘與研究貢獻,共同見證臺灣刑事法的新世紀脈動。
 
 
【編者簡介】
何賴傑教授六秩晉五榮退祝賀論文集編輯委員會
 
 
【序】
許序
 
  何教授賴傑兄出身基隆,先祖以庶民飲食為業,耳濡目染之下,崇本務實之道,潛移默化為指引人生明燈。賴傑兄自幼成績優異,深獲師長賞識,成功國小畢業後,因導師建議而就讀臺北名校。幼年離家,淬鍊意志,砥礪心性,終身受益!方濟中學國中部、中正高中時期,成績始終名列前茅;嗣果不負眾望,1978年高中畢業,旋即考取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法學組。初習法學,趣味盎然,鑽研數年,漸入佳境,復於1987年考入同校法律研究所民商法組,同年律師高考金榜題名,雙喜臨門,奠定日後赴歐深造之基石。
  賴傑兄在碩士班進修階段,師從法學名家蔡墩銘教授,自此與刑事訴訟法學結下不解之緣;於此期間曾獲獎學金資助,前往奧地利維也納大學研究,萌生對歐洲文化及法治文明之興趣。1991年取得碩士學位後,翌年負笈德國法學重鎮杜賓根大學,師從Prof. Dr. Hans-Ludwig Günther,並以德國刑事訴訟法之迅速程序為研究主軸;異鄉苦讀數載,漸對德國法治條件,深刻有所感悟。1998年以優異成績榮獲博士學位,隨即束裝返國,同年8月,應聘於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系;自2000年起,轉任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教席,迄今學術生涯已逾四分之一世紀。
  古之師者,以傳道、授業、解惑為志業;今之師者,則以教學、研究、服務為職志。賴傑兄於近不惑之年,毅然堅定信念,立志從事學術工作,作育英才,前後近三十載,成績斐然!在教學方面,主授刑事訴訟法學,講課神情專注,聲如洪鐘,如雷貫耳,聲名遠播。在研究方面,筆耕墨耘,日積月累,質量並重,發表學術論文近百篇,指導博碩士生近百人,影響力遍及理論與實務界。在校內服務方面,除曾任政治大學主任秘書外,歷任刑事法學中心主任、法律學系主任兼法學院副院長、法學院院長,無論佐理校務或治理院務,率皆不遺餘力;在校外服務方面,曾任台灣法學會理事長、國際刑事法學會臺灣分會秘書長、司法院刑事訴訟改革成效評估委員會及刑事訴訟法研究修正委員會委員、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委員、考選部典試委員及多所名校法學刊物編輯委員等職,並於立法院、司法院、監察院、最高法院、法務部及憲法法庭,針對立法政策、法律修訂、司法解釋及判決研究,提供諮詢意見,戮力社會服務,心志始終如一!
  尤足稱道者,賴傑兄於法學院院長任內,適逢新冠疫情肆虐全球,及政大法律系在臺一甲子之慶,各項任務接踵而至,先後應接不暇,仍能逐一面對,迎刃而解,軟硬體發展均有建樹,功不可沒!其中關於六十週年院慶部分,賴傑兄集結全院教師之力,委請江玉林教授擔任總編輯,策劃出版「新世紀臺灣法學」一書,結合基礎議題與應用觀點,含括法學研究之哲學、分析、社會及歷史等層面,展現法學院各領域深耕成果,寓有傳承、創新與超越之意,完成里程碑意義之任務,誠屬不易!另一方面,法學院館新建工程,歷經前人構思、推動,而在賴傑兄擔任院長期間,沿續前任王文杰院長所開拓基業,終能順利取得建築執照,覓得營建廠商承建,完成階段性任務,邁出重要一大步!
  政大法學院人才輩出,教師群體向有「雙傑」─何賴傑與李聖傑教授。兩位留德同仁,雖非忘年之交,常見赤子之情,談笑風生,亦莊亦諧,獨具一格!時值賴傑兄悠遊還曆與古稀之年,屆臨告別學術生涯之際,聖傑兄擘劃榮退文集以資慶賀,深厚情誼,可見一斑!綜觀榮退文集之梗概,匯聚臺灣刑事法學界翹楚之傑作,留學國度涵蓋歐陸與英美法系,背景兼容學術及實務界不同世代,領域跨越刑事程序與實體法學暨比較法學;同時,內容多元而題材新穎,傳統與現時議題並存,既有憲法學義理之闡述,亦有刑事法釋義之探微,更有法律與社會互動之析論,展現宏觀視野與微觀分析,堪稱榮退文集之佳作!
  在人生旅途中,或風起雲湧,或平淡無奇;波浪沉浮,潮起潮落,本屬常態,人生際遇,似亦雷同。如以人生舞台比喻,或躍居台上,參與演出,或退居台下,觀賞演出,角色轉換,存乎一心!學優而仕,或待機緣,「文章草草皆千古,仕宦匆匆只十年」,至理名言,無待他求!賴傑兄自處之道,「用之則行,舍之則藏」,洞悉哲理,自由自在!六秩晉五榮退前夕,萬物靜觀皆自得,於平安康健之際,有至親相伴、摯友相隨、佳構呈獻,於願足矣,夫復何求?
  聖傑兄囑咐個人撰序同慶,恭敬不如從命!爰以簡短數語,聊表祝賀之意!
 
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
院長 許政賢 謹識
 
 
郭序
  約莫在進入21世紀之時,法學院急需刑事訴訟法教授。同仁談話間,有人提到:「沒問題,我們可找到重量級的好人才!」心想到底是誰?不久,果然答案揭曉─杜賓根大學法學博士,刑事訴訟法的何賴傑教授。從此,展開超過20年的兄弟交情。
  20年來,他最大的成就在於:深受學生愛戴,並指導眾多優秀碩博士生,且都能在社會上有卓越貢獻的教學成果。我曾說,教出一名好學生勝過五篇論文;我也曾說,大學教師是否傑出的判準,就在其教學,尤其是指導的學生對社會的貢獻。賴傑教授桃李滿天下,眾多學生在實務界、學術界都有傑出表現。我也常說,師以生為貴。就此,賴傑教授可稱為一位非常成功傑出的教授。這樣的成就遠遠超過那些熱衷於撰寫SSCI/TSSCI論文、並以之申請研究經費、拿研究獎項的流行;也遠遠超過那些僅靠學生及同儕評分的所謂「優良教師」。在這充滿錯誤的校園裡,當眾人追逐「研究傑出獎」及「教學傑出獎」的獎項和金額,以及追逐特聘、講座教授及其所伴隨的獎項、獎金之時,賴傑教授明確地拒絕申請特聘教授。同仁拜託他務必送件,認為他的研究有傑出表現,一定輕易通過;要不,法學院會少一名特聘教授;但他不為所動。他不只是浮沈時代的中流砥柱,更是暗黑中的明燈,也就是「人格者」。
  除了作育英才的傑出成就,在院內的事務上,他是令人安心與敬佩的同事。我擔任副院長時,他負責法學院的課程改革,承擔了課程改革的重責大任。如今,法學院所採行的基礎相對必修及分組相對必修的體制,就是賴傑教授所帶領課程改革團隊的成果。在我擔任院長期間,他擔任系主任,負責教務行政及課程新制的推動。因新舊制並行,任務艱辛,賴傑主任一一克服,可謂功在院系。
  2018年,我接任校長,最不必有所抉擇的就是主秘人選。除了賴傑教授,別無第二人選。猶記,當後校門銅像的馬腳被毀損之時,我一早接到電話並趕到學校召開緊急會議。我們決議:記者說明會時,校長不宜出席,就由主秘擔綱。由此可見,大家對他的託付與信賴。上任第一年,能有賴傑主秘相助,是我個人的福氣,也是學校的榮幸。
  除了校內的服務,賴傑教授還參與刑事訴訟法的改革等實務;也眾望所歸地接任台灣法學會理事長,成為近年來唯一擔任此一職務的政大教授。
  令人感動的是,他對環境議題的關注,尤其是他與夫人對再生能源的努力與付出。十餘年前,我開始種植有機茶,賴傑教授正是最早的參與者。為此,何大嫂還在臉書上寫道:「為了守護環境,為了不喝有毒的水,有兩位傻瓜教授在山上種有機茶」原來,我們不僅是學術上和校內服務上的夥伴,還是社會事工的同道。退休後,我專注於結合地方創生與環境保護的「50+1社會企業」,賴傑伉儷也是最有力的支持者。人生有幸,能與賴傑教授為同事、為兄弟。
  我一直以為賴傑教授小我十歲以上,不料他也在我退休後三年多,就跟進退休。值此賴傑教授榮退之時,獻上我深深的感激與祝福!
 
郭明政
國立政治大學前校長
2024年11月
 
 
編輯序
  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教授何賴傑將於2025年10月退休。為感謝何教授長年來對刑事訴訟法教學與研究的奉獻,政大法學院刑事法中心2023年11月成立「何賴傑教授榮退祝賀論文集編輯委員會」,由李聖傑和黃士軒擔任召集人,何教授門生王士帆及顏榕擔任執行編輯,開始籌劃本書的編輯出版和邀稿,規劃在2025年3月14日第30屆政大刑法週「臺灣刑事法新世紀脈動─何賴傑教授六秩晉五榮退祝賀」研討會,正式出版本書。
  本書之順利如期完成,感謝眾人之力,編輯委員會永銘五內,無限感激。首先要感謝臺灣刑事法領域的博學鴻儒,慷慨惠賜大作,文采飛揚。陳昭龍、黃郁文、蕭琬頤、惲純良、林宏昌等何教授門生贊助,以及新學林公司林靜妙和其團隊,於編輯期間鼎力相助,一併致謝。本書收錄43篇著作,共50萬餘字,涵蓋當代刑事實體法、刑事程序法及刑事比較法熱門議題,以響應何教授長年之學術耕耘與研究貢獻,共同見證臺灣刑事法的新世紀脈動,謹藉本書南山獻頌,祝福我們敬愛的何教授。
 
編輯委員會
2025年2月
 
 
【目錄】
許序 i
郭序 v
編輯序 vii
 
刑事程序法(依姓氏筆畫排序)
國民法官案件的新聞報導與公平審判 王正嘉 003
「設備端通訊監察」法案芻議 王士帆 021
最高法院分案連身條款的合憲性問題──評憲法法庭112年憲判字第14號判決 李佳玟 041
Time to Say Goodbye !? 簡析自訴的存廢 李榮耕 057
一部上訴之闡明與辯護人之代理上訴權──評最高法院112年度台上字第3561號刑事判決 林鈺雄 075
國民法官與證明程度 林裕順 087
國民參審案件中被告之程序選擇權──以國民法官法第6條第1項第4款為中心 林永瀚 107
國民法官法下被告子女兒童最佳利益之調查必要性──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2年度國審交訴字第1號刑事裁定 林慈偉 125
虛擬資產之扣押、剝奪及執行程序競合 施育傑 143
搜索扣押律師事務所的界限──以憲法法庭112年憲判字第9號判決為中心 洪兆承 159
論國民法官與備位國民法官之資格 張明偉 177
繼續羈押之適用範圍──以最高法院110年度台抗字第951號裁定出發 許戎沂 193
主導審理程序的聲請調查權 許澤天 209
重新檢討被害人影響陳述制度 許恒達 227
我國量刑程序之架構──以我國新修訂刑事訴訟法第288條第4項之規範為中心 溫祖德 253
調取基地臺儲存資訊(cell tower dumps)之授權基礎 劉耀明 281
照片、錄影證據之驗真與文書原本法則 蔡蕙芳 299
交付審判法官之迴避──評最高法院111年度台上大字第1924號刑事裁定 薛智仁 327
監視接見交流內容之界限──兼評臺灣高等法院104年度抗字第1347號裁定 顏榕 347
區塊鏈證據的法理與司法運用 蘇凱平 367
 
刑事實體法(依姓氏筆畫排序)
臺灣營業秘密法之法律制度、現況與發展 王皇玉 393
預立醫療決定與客觀結果歸責 古承宗 411
因果歷程錯誤的刑法評價 李聖傑 427
論環境法益概念 周漾沂 443
銀行法特別背信罪──評析臺灣高等法院111年度金上重更一字第13號判決 林錦村 455
2024年國會改革法之違憲疑慮──以調查權與藐視國會為評析核心 林志潔、李宇雙 473
論故意概念的社會化──簡評最高法院112年度台上字第2240號刑事判決 陳俊偉 497
可歸責於國家的犯罪挑唆──可罰的教唆抽象危險犯? 馮聖晏 513
跟蹤騷擾行為的「心生畏怖」要件 黃士軒 539
刑之為刑──淺論刑法系統與其他部門法系統的區分 廖宜寧 555
 
刑事比較法(依姓氏筆畫排序)
起訴裁量權於德國與我國之運用現狀與比較 吳梓榕 577
從即時權利保護之必要性談辯護人在場權、筆記權限制之救濟──以德國法做比較 林麗瑩 611
論法國曝險未成年人保護制度 林士欽 637
量刑程序適用證據法之研究──以美國法為借鏡 金孟華 659
重定執行刑的可能性與限制──以日本法為借鏡 張永宏 675
談司法院釋字第805號解釋之被害人陳述意見權──從歐盟被害人聽審權保障之角度出發 連孟琦 693
最高法院統一法律見解任務之法制貫徹──借鏡德國法之刑事法律審上訴(Revision)改革芻議 陳重言 711
國家安全與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的交錯與挑戰──初探美國國家安全資訊法制架構 陳柏良、力維佑 727
親屬間拒絕證言權暨其證據使用禁止之發展與評析──從德國聯邦最高法院近期觀點的翻轉談起 惲純良 749
受刑人的生命自主權──德國聯邦憲法法院「對在保安處分執行之收容人施加強制治療案」 楊雲驊 769
監獄作業是否為自由刑的刑罰內容──從日本刑法修正談起 謝如媛 789
檢察官最後論告之倫理規範與界線──以美國陪審程序結案辯論為鑒 簡士淳 805
論洗錢犯罪的搜索──兼論德國之「雙重初步懷疑」要件 魏國晉 827
 
何賴傑教授簡歷 843
何賴傑教授學術活動 847
指導博士、碩士論文學生名冊 857
本書作者群 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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