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解知識六法—政府採購法
87折592元680
書號 : 2MB02
編/著者 : 蕭華強
出版社 : 新學林
出版日期 : 2022-07-28
ISBN : 9789865262242
書系 : 圖解知識六法系列
版別 : 8版
裝幀 : 平裝 18開 584頁
參考分類(CAT) : 圖解知識六法 ,政府採購法教科書 ,政府採購法
  • 內容簡介
  • 退換貨
  • 團購說明
  • 購物與運費
內容簡介
本書特色
  政府採購法雖然大家都已耳熟能詳,但初次接觸到政府採購法的朋友們,卻常有那麼一點徬徨而不知所措。本書是政府採購法最佳入門書,透過逐條詳盡的說明,人性化的編排方式,讓您輕鬆認識政府採購法,是辦理政府採購時必備的工具用書;本書分章精選試題,輕易掌握考試趨勢,更是多項國家公職考試,首選考試用書。
 
 
編著者簡介
蕭華強
學歷:
政治大學地政碩士
 
證照:
地政高考二級榜首
地政高普考及格
估價師高考及格
經紀人普考及格
地政士普考及格
消防設備士及格
 
著作:
1.政府採購法
2.土地法規
3.土地法規概要
4.土地登記-精闢
5.土地登記-詳解
6.土地稅法規
7.不動產估價
8.土地政策
9.土地利用
10.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
11.地政士歷屆試題解答
12.土地法規歷屆試題解答
 
 
八版序
  由衷感謝讀者對「圖解知識六法:政府採購法」一書之認同與支持,時光飛逝,本書自初版至今業已經歷了十五個年頭,本次第八版之改版為配合政府採購法於近年來大幅度修正,更新政府採購法及相關子法新增、修訂部分至111年4月底止外,因應近年有多項國家公職及國營事業人員考試,均加考政府採購法,因此在第十章精選試題問與答章節中,增加數百題選擇題,並蒐集近年來至110年申論試題,依序置入各相關法條後,期許讀者能方便閱讀、精準掌握,最新政府採購法規與國家考試命題之趨勢。
  本次改版時特將此書編成二部分,第一部分為政府採購法解析,第二部分為最新政府採購法相關子法。本書雖已盡力廣集資料編譯,惟末學智驗尚淺,倉促成書,其間疏漏在所難免,僅以虔誠求教之心,懇祈各界會賜指正。
  在此祝福讀者:職場工作順利、考場過關斬將。
 
蕭華強
2022年4月
 
 
目錄
第一部分 政府採購法解析
第一章 總 則 001
第1條 (政府採購法之立法宗旨)001
第2條 (採購定義)005
第3條 (適用機關之範圍)005
第4條 (接受機關補助適用採購法之規定)006
第5條 (機關得委託代辦採購)007
第6條 (辦理採購應遵循之原則)008
第7條 (工程、財物及勞務之定義)009
第8條 (廠商定義)010
第9條 (主管機關、上級機關)010
第10條 (主管機關掌理之事項)011
第11條 (採購資訊中心)012
第11-1條 (成立採購工作及審查小組)013
第12條 (查核金額以上採購之監辦或備查)013
第13條 (公告金額以上採購之監辦)018
第14條 (機關不得意圖規避本法之適用及化整為零分批辦理採購)019
第15條 (採購人員之利益迴避)020
第16條 (請託或關說之處置)022
第17條 (外國廠商參與採購之適用原則)023
 
第二章 招 標 025
第18條 (辦理採購之招標方式)025
第19條 (辦理採購應公開招標)026
第20條 (為提升採購效率,得採選擇性招標之情形)027
第21條 (為辦理選擇性招標,有關合格廠商名單建立之規定)029
第22條 (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得採限制性招標之情形)032
第23條 (未達公告金額之招標方式)039
第24條 (統包)039
第25條 (共同投標)042
第26條 (辦理公告金額以上採購,其招標文件所訂規格之規定)044
第26-1條 (促進自然保育與環境保護)047
第27條 (招標公告應統一刊登於政府採購公報及資訊網路)048
第28條 (等標期之規定)049
第29條 (招標文件發送方式)050
第30條 (押標金及保證金之繳納、免納及繳納方式)051
第31條 (押標金發還與不予發還或追繳之情形)056
第32條 (保證金及其孳息得不發還之規定)060
第33條 (廠商投標文件之送達)061
第34條 (招標文件之保密)063
第35條 (允許廠商提替代方案)065
第36條 (投標廠商資格之訂定之一)066
第37條 (投標廠商資格之訂定之二)069
第38條 (政黨及其關係企業不得參與投標)071
第39條 (採購之專案管理得委託廠商為之及其限制)073
第40條 (機關採購得洽其他機關代辦)074
第41條 (廠商對招標文件有疑義者機關之處理)075
第42條 (辦理招標得採分段開標)076
第43條 (優先決標予國內廠商之規定之一)077
第44條 (優先決標予國內廠商之規定之二)079
綜合試題演練 080
 
第三章 決 標 087
第45條 (開標以公開方式辦理)087
第46條 (採購底價之訂定原則與訂定時機)089
第47條 (機關辦理採購得不訂定底價之情形)091
第48條 (三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應開標、決標及其例外情形)092
第49條 (採購金額逾公告金額十分之一者之義務)095
第50條 (機關不予開標或決標之情形)096
第51條 (機關如何審查廠商投標文件)101
第52條 (機關辦理採購之決標原則)104
第53條 (訂有底價之減、比價程序)107
第54條 (未訂底價之減、比價程序)109
第55條 (以最低標決標之採購得採協商措施)110
第56條 (最有利標之決標原則)112
第57條 (採協商措施之執行原則)117
第58條 (廠商標價偏低顯不合理時之處置方式)119
第59條 (以選擇性或限制性招標辦理採購其採購契約價款之限制)122
第60條 (廠商未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123
第61條 (決標結果之公告刊登於政府採購公報)124
第62條 (定期彙送決標資料)126
綜合試題演練 127
 
第四章 履約管理 131
第63條 (採購契約要項之訂定及損害賠償責任)131
第64條 (因政策變更及公共利益之考量,須終止或解除契約時之處置)132
第65條 (禁止得標廠商轉包)133
第66條 (違反轉包時之處置方式)135
第67條 (得將採購予以分包之規定)137
第68條 (對機關之價金或報酬請求權得作為權利質權之標的)140
第69條 (刪除)140
第70條 (工程採購其品質管理之權責)140
第70-1條 (落實職業安全衛生)141
 
第五章 驗 收 143
第71條 (辦理採購應限期辦理驗收,且採購人員不得為主驗人及檢驗人)143
第72條 (辦理驗收應作驗收紀錄,驗收結果與規定不符時得減價收受之規定)147
第73條 (結算驗收證明書之簽認)152
第73-1條 (明定政府採購之付款及審核程序)153
 
第六章 爭議處理 155
第74條 (異議及申訴)155
第75條 (廠商提出異議之條件及期限與機關處理期限)156
第76條 (廠商提出申訴之條件)161
第77條 (廠商提出申訴書之內容)163
第78條 (廠商提出申訴時,機關答辯及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審議之期限)164
第79條 (廠商提出申訴逾期或不合法申訴之處理)165
第80條 (採購申訴審議之原則與方式)165
第81條 (採購申訴撤回之規定)166
第82條 (採購申訴之審議判斷之一)166
第83條 (採購申訴之審議判斷之二)167
第84條 (廠商提出異議或申訴者,招標機關認其有理由之處理)168
第85條 (審議判斷指明採購行為違反法令者)170
第85-1條 (履約爭議調解與仲裁之相關規定之一──爭議調解與仲裁)171
第85-2條 (履約爭議調解與仲裁之相關規定之二──調解費用)173
第85-3條 (履約爭議調解與仲裁之相關規定之三──調解成立要件與促成之機制)174
第85-4條 (履約爭議調解與仲裁之相關規定之四──履約爭議之調解)174
第86條 (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之組織)175
綜合試題演練 177
 
第七章 罰 則 179
第87條 (圍標罪及其處罰之規定)179
第88條 (綁標罪及其處罰之規定)185
第89條 (洩密罪及其處罰之規定)187
第90條 (強制辦理採購業務人員不為採購決定或為違反其本意之決定,即強制罪及其處罰之規定)188
第91條 (強制辦理採購業務人員洩漏秘密,即強制洩密罪及其處罰之規定)189
第92條 (廠商與行為人因執行業務犯本法之罪者,應連帶受處罰)189
綜合試題演練 191
 
第八章 附 則 199
第93條 (共同供應契約)199
第93-1條 (電子採購)200
第94條 (採購評選委員會)201
第95條 (採購專業人員用人制度)203
第96條 (優先採購之環境保護產品〈綠色採購〉)203
第97條 (扶助中小企業之發展)205
第98條 (僱用一定比例身心障礙者及原住民)205
第99條 (BOT、BOO案其甄選投資廠商之程序適用本法)207
第100條 (主管、上級機關得隨時查核採購進度,多餘不用之財物無償讓與其他機關或公立學校使用)208
第101條 (廠商有違法或重大違約之情形,機關應刊登於政府採購公報)209
第102條 (廠商有違法或重大違約時被刊登公報之廠商如何救濟)215
第103條 (被刊登於政府採購公報之不良廠商,不得參加投標之期間)216
第104條 (軍事機關之採購不適用採購法之情形)218
第105條 (機關採購得不適用採購法之情形)219
第106條 (駐國外機構之採購得不適用採購法之情形)220
第107條 (採購文件之種類及保存)220
第108條 (採購稽核小組)222
第109條 (審計機關得隨時稽察各機關所辦理之採購)223
第110條 (得為機關提起訴訟等)223
第111條 (巨額採購行文主管機關提報使用情形及效益分析)224
第112條 (採購人員倫理準則)225
第113條 (施行細則)225
第114條 (本法施行日期)225
綜合試題演練 226
 
第九章 各種採購作業流程圖說 231
1 辦理採購時擇定招標方式作業流程 231
2 公開招標辦理採購流程 232
3 選擇性招標之採購流程 233
4 限制性招標之採購流程 234
5 最有利標作業流程圖 235
6 採購履約爭議調解流程之一 236
7 採購履約爭議調解流程之二 237
8 採購履約爭議調解流程之三 238
9 採購異議處理流程 239
10 採購申訴審議流程 240
11 停權爭議處理流程 241
12 採購金額級距表 242
13 採購公告之等標期天數及招標方式標準表 243
 
第十章 精選試題問與答 245
 
第二部分 政府採購法相關子法
1 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監辦辦法 337
2 機關主會計及有關單位會同監辦採購辦法 338
3 外國廠商參與非條約協定採購處理辦法 340
4 機關委託專業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 341
5 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 345
6 機關委託資訊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 365
7 機關辦理設計競賽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 370
8 機關指定地區採購房地產作業辦法 373
9 機關委託研究發展作業辦法 377
10 機關邀請或委託文化藝術專業人士機構團體提供藝文服務作業辦法 379
11 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 380
12 統包實施辦法 382
13 共同投標辦法 383
14 政府採購公告及公報發行辦法 385
15 招標期限標準 392
16 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 394
17 替代方案實施辦法 403
18 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 405
19 國內廠商標價優惠實施辦法 410
20 最有利標評選辦法 412
21 採購契約要項 417
22 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作業要點 432
23 工程施工查核小組組織準則 437
24 工程施工查核小組作業辦法 439
25 採購申訴審議收費辦法 442
26 採購申訴審議規則 443
27 採購履約爭議調解規則 446
28 採購履約爭議調解收費辦法 450
29 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組織準則 452
30 共同供應契約實施辦法 454
31 電子採購作業辦法草案 457
32 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 460
33 採購評選委員會審議規則 462
34 採購專業人員資格考試訓練發證及管理辦法 465
35 機關優先採購環境保護產品辦法 469
36 扶助中小企業參與政府採購辦法 472
37 機關堪用財物無償讓與辦法 473
38 特殊軍事採購適用範圍及處理辦法 474
39 特別採購招標決標處理辦法 476
40 採購稽核小組組織準則 478
41 採購稽核小組作業規則 479
42 採購人員倫理準則 483
43 採購實務問與答 487
44 最有利標作業手冊 523
 
索引 564
 
 

 

1、新學林網路會員所購買的商品均享有取貨7天的鑑賞期﹝包含國定假日、例假日﹞,退貨之商品必需於取貨7天內辦理,否則恕不接受退換貨。
2、依照消費者保護法規定,凡消費者於網站購物均享有7天商品鑑賞期,但是在門市取貨則不在此規範內,因為門市取貨可當場檢視商品,所以不符合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7日猶豫期規定。唯需注意辦理退貨商品需保留完整外包裝、附件、外盒等等,才可辦理退貨。
3、如欲退貨,請在鑑賞期內將商品寄回,每張訂單限退一次。
4、鑑賞期非試用期,若您收到商品經檢視後有任何不合意之處,請立即依照退貨規定辦理退貨
5、除非您收到的書與訂單不符,否則該筆交易已完成,無法再退、換書。
6、若收到的書籍有缺頁、破損、倒裝,請寄回更換。應更換之書籍已無庫存時,您可選擇全額退款,或更換其他新學林經銷之圖書並補、退差價。
7、新學林法學雜誌訂戶,若中途退訂,退還剩餘書款計算方式=已繳書款-實際寄發書金額(以每本定價460元計算)-基本手續費200元(含人工處理費、金流手續費等)。詳細退款方式以網路書店公告為準
8、若需退款,作業時間約十四個工作天。
9、函授退換貨請依照「函授退費說明辦理」。
10、電子書、期刊、雜誌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二項『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非因無內容或無法使用之狀況,即無法退換貨。
1、本網站已設20本團購價,請直接下訂即可。
2、如您需要其他類型產品團購,則請聯繫客服或直接將需求e-mail至 law@sharing.com.tw 即可
一、購物說明
1.本站商品出貨一律是最新版本。
2.一般書籍
(1)網路訂購書籍會以貨運或掛號方式寄送。
(2)當日訂單指每日中午12點前付款完成的訂單,每日中午12點以後付款完成的訂單,則視為隔天訂單(不含例假日)。
(3)一般情形下,我們於確認訂單並收到款項後3-4個工作天(不含例假日)內為您辦理出貨事宜,出貨依照付款時間順序,並配合物流公司運送安排,無法由會員指定包裹的寄送日期及物流公司。連假後、開學季、書展期間,訂單出貨會有所延遲,約需7-10個工作天,實際出貨時間仍將依訂單量調節。
3.預購、調貨、加刷書籍須知
若您所購買的書籍中包含「即將出版」的預購書籍與「目前已經出版」的調貨、加刷書籍,預購商品與調貨、加刷書籍會與現貨書籍一起寄出,購買前請務必確認是否可以等待,如欲分開出貨,需另再加收80元運費(海外地區運費另計)。
4.任選活動組套出售的優惠商品(如:任選x本x折、滿額加購 / 贈品...等活動),建議與其它商品分開下單,以獲得最快的取貨速度。
5.已顯示「缺貨」的商品(包含少量提供、絕版商品),暫時無法提供會員購買。建議您可點選商品頁面右方「鈴鐺按鈕」,加入「可訂購時通知我」,當商品為正常供貨,新學林將以EMAIL通知您。
6.外版書
一般約7~14個工作天左右,建議把外版書與其它商品分開下單,以獲得最快的取貨速度。
7.海外地區
(1)海外地區由於寄送方式、航運、海運清關時間不穩定,可能造成航班及清關時間延誤,如有延誤到貨情形,請見諒。 付款方式僅提供信用卡線上付款。
(2)各國依商品種類及價值核訂關稅與附加費用,若海關核定需支付進口關稅,則需由收貨人自行支付。
(3)跨國運送作業繁複,故不提供海外退換貨服務,出貨前我們皆會細心檢查及包裝,請您安心訂購。
(4)商品出貨後,即無法修改寄送位址、收件人等資料。
(5)運送注意事項
請提供護照英文全名/本名,若因為收件資訊不正確無法配送且無人簽收,導致包裹退回我們將直接取消整筆訂單。
被退回之包裹僅會以購物金方式歸還商品金額 ( 運費一律不歸還 ),作業完成後也會以e-mail方式通知您,若需重新寄送包裹,需自行負擔運費。
8.函授課程教材
函授教材以貨運或掛號方式寄送。一般情形,若是已開課課程,首次寄送教材會於完成付款後約4個工作天出貨(不含例假日),並且依當時的課程進度寄送相關教材;若是尚未開課科目,將依照開課時間寄送相關教材。
9.本站所有商品都會仔細包裝後審慎寄出,難免會因運送過程中造成不可抗力的因素,如完美主義者不建議購買,可直接至實體店面選購。
10.電子書、期刊、雜誌
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二項『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非因無內容或無法使用之狀況,即無法退換貨。
11.您可至【會員專區】>【訂單管理】,查詢商品寄送進度,實際送達時間則須視本公司作業流程及物流配送進度而定。若遇節慶假日(大檔期),或其他不可抗力之因素,則可能造成物流延遲配送。
12.商品出貨後,即無法修改寄送地址、收件人等資料,請您送出訂單前,務必確認您的訂單資料為正確,以保障您的權益。若您原本的地址無法成功投遞,包裹將會被退回,並以EMAIL方式通知會員,若要再次寄送,需補80元運費(海外地區運費另計,不得與其他訂單合併寄送),當您完成補繳運費,我們將盡速安排補寄事宜。
13.如有發票相關問題,請與客服部聯繫,逾期恕不受理。客服部:02-27001808分機24;電子信箱:law@sharing.com.tw

二、取消訂單
1.訂單成立後,遇有修改付款方式、訂購商品、金額及數量等情況,必須請您申請取消訂單,重新訂購。申請取消訂單的流程:【訂單管理】>【訂單編號】>【我要詢問】>【取消訂單】,客服將為您取消原訂單,如原訂單已完成付款,直接進行後續退費流程;您也可以選擇來電或LINE、EMAIL的方式進行取消訂單。客服部:02-27001808分機24;電子信箱:law@sharing.com.tw。
2.會員選擇門市取書,請於訂單成立後7日內來電(或LINE)預約取書日,未於約定日取書,訂單將為您保留3日,逾期將自動取消訂單。
3.若為任選活動而組套出售的優惠商品(如:任選x本x折、滿額加購 / 贈品...等活動),不可單品取消、退貨,需整筆一併取消。

三、運費說明
1.宅配到府:貨運單筆訂單金額滿1000元,可享免運乙次,未滿則加收80元(台灣本島、離島皆同)。符合單筆訂單免運資格者,若要分批出貨,每次則須收取80元運費。
如遇收件人未收件,導致包裹被退回的情況,新學林將以EMAIL方式通知會員;若要再次寄送,收件人需補80元運費(海外地區運費另計,不得與其他訂單合併寄送),當您完成補繳運費,我們將盡速安排補寄事宜。
2.新學林門市取貨:免運。
註:若遇活動檔期,訂單處理費用(運費/郵資)將依照活動優惠標準調整,不另行公告請參考活動網頁。

四、本公司保留隨時修改、終止變更商品之權利。修改後之商品內容將於本網頁更新,恕不另行通知。

五、如有未盡事宜,本公司保有調整及最終解釋權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