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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特色
本書以近十年與保險相關的考題為基礎資料庫,經篩選後將題型區分為三個等級即B、A及S,透過B級題目引導該單元之基本概念,建立讀者對本科目之基礎概念;透過A級題目實際操作基礎概念及法規範內容,訓練讀者對於實例題的掌握度;透過S級題目帶入個別議題或學者較深入或獨特的學說與討論,培養讀者之問題意識與爭點敏感度,此些題型均置於完整的體系架構中呈現,應能讓讀者以最短的時間獲得保險法相關考題之滿意分數。。
適用考試:高普考及各類三四等特考適用
格法
北大法研所碩士(主修保險法)
律師高考及格
民間公證人高考及格
人身保險代理人普考及格
財產保險經紀人普考及格
不動產經紀人普考及格
現為執業律師
格法,音譯自“Gefahr”,即指危險,而危險或可指一種不確定性。經濟上之危險,或可藉保險予以分散,惟其他人生危險如何分散,並無明確答案,或有透過求神問卜之方式探求指引;或有藉由求教方家之方式尋求建議,個人認為或得以劃定目標(目的)、擇定方法(手段)及堅定執行(毅力)等方式降低之。以考試為例,即應設定欲考取之目標、選擇具效率之計劃及書籍,並持之以恆地貫徹它,相信終可窮盡法律所蘊含之邏輯與神髓,並順利消弭此項危險,此或亦可謂「格法」之另一文義意涵。當然,若享受危險所蘊含之不確定感,或無庸嘗試消除它,順性而觀其轉為確定之結果,既屬自己所選,相信亦屬好的結果!
筆者目前也深陷許多保險所無法分散的人生危險中,就目標劃定一步即已遲疑不定,希望各位與筆者都能順利度過各項人生旅途中之危險(相信我,考試所附隨的危險是最明確知道可以如何消弭的),並能欣然接受確定後之結果。或許由各種危險堆積而成之路程與經歷,就是所謂人生吧!
北大法研所碩士(主修保險法)
律師高考及格
民間公證人高考及格
人身保險代理人普考及格
財產保險經紀人普考及格
不動產經紀人普考及格
現為執業律師
格法,音譯自“Gefahr”,即指危險,而危險或可指一種不確定性。經濟上之危險,或可藉保險予以分散,惟其他人生危險如何分散,並無明確答案,或有透過求神問卜之方式探求指引;或有藉由求教方家之方式尋求建議,個人認為或得以劃定目標(目的)、擇定方法(手段)及堅定執行(毅力)等方式降低之。以考試為例,即應設定欲考取之目標、選擇具效率之計劃及書籍,並持之以恆地貫徹它,相信終可窮盡法律所蘊含之邏輯與神髓,並順利消弭此項危險,此或亦可謂「格法」之另一文義意涵。當然,若享受危險所蘊含之不確定感,或無庸嘗試消除它,順性而觀其轉為確定之結果,既屬自己所選,相信亦屬好的結果!
筆者目前也深陷許多保險所無法分散的人生危險中,就目標劃定一步即已遲疑不定,希望各位與筆者都能順利度過各項人生旅途中之危險(相信我,考試所附隨的危險是最明確知道可以如何消弭的),並能欣然接受確定後之結果。或許由各種危險堆積而成之路程與經歷,就是所謂人生吧!
保險,係匯聚眾人之力以分散個別成員所面臨危險之制度,屬人類經濟生活中所不可或缺之重要制度。保險制度,除金錢之匯集與分配外,更涉及人性之利他或貪婪等光明與黑暗面,前者如以自己為要保人而為他人締結保險契約,使他人於所享保險利益被破壞時,得獲保險給付以填補損失,進而穩定遭逢重大變故後之經濟生活;後者如刻意為他人締結多重人身保險後,故意促發保險事故,以攫取鉅額保險給付,使共同團體成員間互助互利之精神蕩然無存。保險制度因涉有此等互助互利或損人利己之不同人性色彩,彰顯出相異於其他單純涉及金錢利益之經濟制度的獨特性,此等獨特性亦體現於規範此制度之法制上,不僅為立法者或規範操作者於法規範之制定或適用時所應衡酌者,更為觸發筆者學習及研究此法領域興趣之源頭,希望亦能成為讀者們學習的樂趣所在。
回歸實際面,本書係以示範擬答為主要內容之解題書,惟慮及許多讀者應會認為保險法考科所佔比重不高,可能在學校就沒有選修,或沒時間重新建立基礎觀念,抑或不想花太多時間準備(不得不說這讓以保險法為主修的筆者感到無奈呀⋯),所以本書將題型區分為三個等級即B、A及S,透過B級題目引導該單元之基本概念,讓讀者在短時間內建立本科目的基礎概念及法理,作為學習或推導進階題目的基礎;透過A級題目實際操作基礎概念及法規範內容,讓讀者能掌握實例題的寫作方式,期能掌握各項國家考試考題的基本分;透過S級題目深入探討個別議題或學者之獨特學說,讓讀者能深入瞭解個別學說見解(獨門暗器?!)或較新興的議題,藉以取得更高的分數或足以應對研究所考題。據此等區分,從來沒好好學過保險法的讀者,可以從B級題目開始閱讀及扎根;有相當基礎的讀者,可以直接跳過B級題目,直接閱讀A級或S級題目,節省準備考試的時間,得以在保險法此一科目上獲得令自己滿意的成績。此外,本書於部分單元尚有延伸說明相關議題或概念,此等議題可能非題目之重點或尚未見諸於各類題目,但具有理論或實務上重要性者(白話來說就是具有考相),希望讀者能一併學習,或許能有意外的斬獲。
最後,本書為筆者完成的第三本書籍,感謝曉玉學姊給予的許多機會,讓筆者能有將所學及研究興趣發揮的空間,也藉此能與夢想有稍微地連結。或許筆者不是很會猜題或特別出類拔萃的作者,但相信帶給讀者的定為學習此科目之重要觀念,希望讀者不僅能在考試上有所斬獲,更能藉此促發對保險領域的興趣。當然若本書能帶給讀者任何收穫,均須感謝學稔團隊的用心,如責任編輯宋肇昌先生點出許多初稿中存在之盲點與瑕疵,以及編務主任林懿婷小姐的統籌規劃,謹此誌謝。
Ps.若讀者們對本書內容有任何疑義或指教,或想找個人討論保險或法律相關議題,或希望有人可以分享考試心得,都歡迎來信至以下信箱:shuttiexlaw@gmail.com,筆者很希望能與各位互動,藉此修正自己可能的盲點,並培養更多問題意識,期待來信!
格法
誌於2017年7月22日
回歸實際面,本書係以示範擬答為主要內容之解題書,惟慮及許多讀者應會認為保險法考科所佔比重不高,可能在學校就沒有選修,或沒時間重新建立基礎觀念,抑或不想花太多時間準備(不得不說這讓以保險法為主修的筆者感到無奈呀⋯),所以本書將題型區分為三個等級即B、A及S,透過B級題目引導該單元之基本概念,讓讀者在短時間內建立本科目的基礎概念及法理,作為學習或推導進階題目的基礎;透過A級題目實際操作基礎概念及法規範內容,讓讀者能掌握實例題的寫作方式,期能掌握各項國家考試考題的基本分;透過S級題目深入探討個別議題或學者之獨特學說,讓讀者能深入瞭解個別學說見解(獨門暗器?!)或較新興的議題,藉以取得更高的分數或足以應對研究所考題。據此等區分,從來沒好好學過保險法的讀者,可以從B級題目開始閱讀及扎根;有相當基礎的讀者,可以直接跳過B級題目,直接閱讀A級或S級題目,節省準備考試的時間,得以在保險法此一科目上獲得令自己滿意的成績。此外,本書於部分單元尚有延伸說明相關議題或概念,此等議題可能非題目之重點或尚未見諸於各類題目,但具有理論或實務上重要性者(白話來說就是具有考相),希望讀者能一併學習,或許能有意外的斬獲。
最後,本書為筆者完成的第三本書籍,感謝曉玉學姊給予的許多機會,讓筆者能有將所學及研究興趣發揮的空間,也藉此能與夢想有稍微地連結。或許筆者不是很會猜題或特別出類拔萃的作者,但相信帶給讀者的定為學習此科目之重要觀念,希望讀者不僅能在考試上有所斬獲,更能藉此促發對保險領域的興趣。當然若本書能帶給讀者任何收穫,均須感謝學稔團隊的用心,如責任編輯宋肇昌先生點出許多初稿中存在之盲點與瑕疵,以及編務主任林懿婷小姐的統籌規劃,謹此誌謝。
Ps.若讀者們對本書內容有任何疑義或指教,或想找個人討論保險或法律相關議題,或希望有人可以分享考試心得,都歡迎來信至以下信箱:shuttiexlaw@gmail.com,筆者很希望能與各位互動,藉此修正自己可能的盲點,並培養更多問題意識,期待來信!
格法
誌於2017年7月22日
準備方法‧1
頻考爭點分析‧3
保險契約法─總論
Chapter 1保險之原理及原則
第一節 界定保險之要素‧1-3
觀念建構‧1-3
題型1-1-1 互助會與保險業務
103政大風管所―保險法第2題‧1-4
Try again 100政大風管所―保險法第1題‧1-6
第二節 規範保險之原則‧1-7
觀念建構‧1-7
題型1-2-1 損害填補原則之概念
102三等金融保險―保險學第4題‧1-8
專題討論 利得禁止原則與不當得利間之關係‧1-9
專題討論 最大誠信原則與保險給付‧1-11
Chapter 2保險契約之性質與組成
第一節 保險契約之性質定位‧2-3
觀念建構 壹、不要物契約與要物契約之辯‧2-3
題型2-1-1 保險契約之不要物性
102司法官―商事法第3題‧2-4
Try again 96東吳C組―商事法第1題‧2-6
專題討論 不要式與要式契約之爭‧2-7
觀念建構 貳、契約特性所衍生之解釋原則‧2-7
一、保險法規範性質分類暨解釋原則‧2-7
題型2-1-2 保險契約之解釋原則
98政大民法組―民事身分法與商事法第4題‧2-8
專題討論 合理期待原則‧2-11
專題討論 保險法第65條(消滅時效)之性質‧2-14
二、附合契約特性衍生之解釋原則‧2-15
題型2-1-3 保險契約之附合契約性及解釋原則
98三等金融保險―保險學第2題‧2-15
專題討論 商業主體間定型化保險契約之內容控制‧2-17
第二節 保險契約之組成內涵‧2-19
觀念建構 壹、保險事故‧2-19
題型2-2-1 除外責任與不保事項
105人身保代―人身保險實務概要第1題‧2-20
專題討論 不包括佔優勢原則之概念‧2-22
觀念建構 貳、保險利益‧2-23
一、歸屬主體及存在客體‧2-24
題型2-2-2 保險利益之概念與目的
102三等金融保險―金融保險法規第2題‧2-31
題型2-2-3 財產保險利益之歸屬主體
105保險公證人―保險法規第1題‧2-32
題型2-2-4 人身保險利益之歸屬主體
104政大風管所―保險法第1題‧2-35
Try again 97政大風管所―保險法第2題‧2-37
二、種類與存在時點‧2-37
題型2-2-5 概論保險利益之種類及存在時點
102人身保代―保險學概要第1題‧2-39
題型2-2-6 人身保險利益之存在時點
102人身保代―保險法第1題‧2-40
題型2-2-7 團體保險之保險利益與存在時點
97台大丙組―商事法第3題‧2-43
Try again 106三等法制―商事法第3題‧2-44
觀念建構 參、因果關係‧2-45
題型2-2-8 主力近因原則之概念
103財產保經代―保險學概要第1題‧2-46
題型2-2-9 因果關係理論之應用
102三等法制―商事法第4題‧2-48
觀念建構 肆、保險金額與價額‧2-50
一、超額與不足額之概念‧2-50
題型2-2-10 保險金額及保險價額之概念與衍生保險類型
99保險經紀―保險法規第2題
103三等金融保險―保險學第1題‧2-51
題型2-2-11 不足額保險與自負額約款之競合
105三等法制―商事法第1題‧2-54
二、定值與不定值之概念‧2-56
題型2-2-12 定值及不定值保險之基本概念
103政大風管所―保險法第4題
99各類保經代―保險學概要第2題‧2-57
題型2-2-13 超額定值保險之概念
100保代―保險法規第1題‧2-58
專題討論 定值保險與保險詐欺‧2-60
觀念建構 伍、特約條款‧2-62
題型2-2-14 特約條款之概念
95政大風管所―保險法第2題‧2-62
題型2-2-15 特約條款之應用及過失相抵抗辯
103司法官―商事法第 3 題‧2-66
題型2-2-16 特約條款現行規範之檢討
102台北大學民法組―商事法第3題‧2-69
Chapter 3多數保險契約併存之處理
第一節 複保險與保險競合‧3-3
觀念建構 壹、基本概念‧3-3
貳、重要觀念與爭議‧3-4
一、複保險之要件‧3-4
二、適用範圍‧3-4
三、判斷時點‧3-7
四、法律效力‧3-8
題型3-1-1 複保險之基本概念
103財產保代―保險法規第1題‧3-10
題型3-1-2 複保險之認定時點與應用
102律師―商事法第3題‧3-12
題型3-1-3 保險競合之概念與全民健康保險代位
105台大丙組―商事法第4題‧3-16
專題討論 保險競合之概念‧3-19
第二節 共同保險與共保條款‧3-22
觀念建構‧3-22
題型3-2-1 共保條款與抵押權人條款
103三等法制―商事法第3題‧3-23
Try again 100三等金融保險―金融保險法規第4題‧3-24
專題討論 扣減式自負額與不足額保險之關係‧3-25
第三節 主約與附約‧3-27
觀念建構‧3-27
題型3-3-1 保險人主動為保險給付及主約與附約之效力連帶條款
105 司法官―商事法第 3 題‧3-28
第四節 再保險‧3-31
觀念建構‧3-31
題型3-4-1 再保險與原保險之關係及再保險代位
98 律師―商事法第 4 題‧3-31
Try again 99政大財法組―海商法與保險法第4題‧3-34
Chapter 4保險契約參與者之權利與義務
第一節 保險契約參與者間之相互關係‧4-3
觀念建構‧4-3
題型4-1-1 保險契約之當事人
104政大風管所―保險法第4題‧4-3
專題討論 以被保險人為保障核心之保險法制理念‧4-7
第二節 要保人與被保險人之權利與義務‧4-8
觀念建構 壹、概說‧4-8
貳、義務‧4-8
一、據實說明義務‧4-8
題型4-2-1 據實說明義務之概念
96律師―商事法第4題‧4-10
題型4-2-2 保險人解除權之行使與限制
101三等法制―商事法第4題‧4-15
題型4-2-3 保險人解除權之除斥期間及遲延通知之損害賠償
100司法官―商事法第1題‧4-17
題型4-2-4 保險法告知義務解除權與民法詐欺撤銷權之競合
101律師―商事法第三題‧4-21
題型4-2-5 綜合題型
106政大財經法組―商事法第3題‧4-25
Try again 103台大丙組―商事法第4題‧4-29
專題討論 保險詐欺與契約效力‧4-30
二、通知義務‧4-31
題型4-2-6 通知義務之概覽
95政大財法組―海商法與保險法第3題‧4-32
1危險增加‧4-40
題型4-2-7 違反客觀危險增加通知義務之效力
95律師―商事法第4題‧4-41
題型4-2-8 主觀危險增加效力規範之妥適性分析
105律師―商事法第3題‧4-44
Try again 101台大丙組―商事法第1題‧4-47
專題討論 現行危險增加通知義務規範之檢討‧4-47
2危險發生‧4-49
題型4-2-9 保險事故發生之通知義務及責任保險之消滅時效
103律師―商事法第3題‧4-50
Try again 97司法官―商事法第3題‧4-53
三、損失防阻義務‧4-54
題型4-2-10 救助費用請求及人身保險之適用可能
101台北大學財法組―商事法第4題‧4-55
專題討論 協力義務‧4-59
第三節 保險人之權利與義務‧4-60
觀念建構 壹、權利‧4-60
一、保險代位‧4-60
題型4-3-1 保險代位之基本概念
102人身保經代―保險學概要第1題‧4-61
題型4-3-2 被保險人損害賠償請求權未獲滿足時之代位可能
105政大風管所―保險法第1題‧4-63
題型4-3-3 保險代位之適用範圍及全民健康保險代位
96台大丙組―商事法第4題‧4-65
題型4-3-4 商業保險、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及全民健康保險之競合與代位
102台大丙組―商事法第3題‧4-68
專題討論 保險代位之性質探討―程序代位理論之介紹‧4-74
Try again 97律師―商事法第4題‧4-76
專題討論 妨礙代位‧4-76
二、契約終止與解除權‧4-78
題型4-3-5 保險契約終止之概覽
104財產保代―保險法規第1題‧4-78
題型4-3-6 保險契約無效及解除之概覽
104人身保代―保險法規第1題‧4-80
專題討論 保費不可分原則及其存在必要‧4-82
觀念建構 貳、義務―危險承擔與保險金給付義務‧4-84
一、收費後核保前保險事故發生與給付‧4-84
題型4-3-7 保險事故發生於收費後承保前之處理
102人身保代―保險法規第2題‧4-84
二、要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具可歸責事由
致生保險事故之給付‧4-86
題型4-3-8 故意致死行為與保險給付之概覽
99保經―保險法規第1題‧4-89
題型4-3-9 重大過失行為與保險給付
98司法官―商事法第1題‧4-91
題型4-3-10 故意行為之例外解釋
98台大丙組―商事法第4題‧4-92
Try again 100政大風管所―保險法第1題‧4-95
三、保險給付與過失相抵、損益相抵‧4-96
題型4-3-11 損益相抵規範於保險關係之適用可能
102 財產保代―保險法規第 1 題‧4-96
題型4-3-12 過失相抵規範於保險關係之適用可能
104財產保經―保險法規第2題‧4-98
四、保險給付之消滅時效‧4-100
題型4-3-13 責任保險直接請求權之消滅時效
104台北大學財法組―商事法第4題‧4-100
專題討論 保險給付遲延利息之消滅時效‧4-103
第四節 受益人之權利與義務‧4-106
觀念建構 壹、受益人資格之取得―受益人指定‧4-106
一、受益人制度之緣由與適用範圍‧4-106
二、受益權之性質‧4-107
題型4-4-1 受益人制度之概覽
103中正財法組―商事法第3題‧4-108
題型4-4-2 受益人指定權之歸屬主體與轉讓可能性
103台北大學財法組―商事法第5題‧4-113
觀念建構 貳、受益人死亡與保險給付之請求‧4-116
題型4-4-3 受益額之規劃與保險給付之分配
99三等法制―商事法第 4 題‧4-116
Try again 104成大―商事法第4題‧4-118
第五節 保險輔助人之權利與義務‧4-120
觀念建構‧4-120
題型4-5-1 保險業務員之行為與投資型保險契約之解除
104台大丙組―商事法第4題‧4-120
專題討論 保險業務員之告知受領權‧4-123
保險契約法─各論
Chapter 5保險契約之分類準則
觀念建構‧5-2
題型5-1 保險契約之類型與分類標準
95政大財法組―海商法與保險法第4題‧5-3
Chapter 6損害保險
第一節 火災保險‧6-3
觀念建構‧6-3
題型6-1-1 集合保險與總括保險之概覽
103人身保經代―保險學概要第1題‧6-3
第二節 責任保險‧6-6
觀念建構 壹、責任保險之保險事故‧6-6
題型6-2-1 責任保險事故之概覽
101三等金融保險―保險學第3題‧6-8
題型6-2-2 責任保險事故發生與否之認定
99政大風管所―保險法第3題‧6-10
題型6-2-3 車體保險肇事逃逸條款之解釋
106台大法研所―商事法第3題‧6-11
Try again 99新制預試―商事法第2題‧6-13
觀念建構 貳、責任保險人之參與權與第三人之直接請求權‧6-14
題型6-2-4 責任保險人參與權之概覽
100律師―商事法第3題‧6-15
題型6-2-5 直接請求權與保險競合
104 律師―商事法第 3 題‧6-19
題型6-2-6 直接請求權與保險人之抵銷抗辯
100台北大學法研所民事法組―商事法第4題‧6-22
專題討論 錯誤和解對責任保險人之拘束力‧6-25
第三節 保證保險‧6-28
觀念建構‧6-28
題型6-3-1 不誠實行為之認定與保證保險之性質
96司法官―商事法第4題‧6-29
專題討論 損失發現期間‧6-32
專題討論 保證保險與人事保證之代位關係‧6-35
專題討論 確實保證保險以債務人為要保人之妥適性‧6-37
第四節 實支實付醫療費用保險‧6-39
觀念建構‧6-39
題型6-4-1 中間性保險之概念
99司法官―商事法第3題‧6-40
Try again 97台北大學財法組―商事法第4題‧6-41
Try again 105民間公證人―商事法第4題‧6-42
Chapter 7定額保險
第一節 人壽保險‧7-3
觀念建構 壹、被保險人之同意權‧7-3
題型7-1-1 人身保險利益之判斷時點與被保險人之撤銷權
103民間公證人第3題‧7-3
Try again 103東海乙組―商事法第4題‧7-7
題型7-1-2 綜合題型
104政大財法組―商事法第4題‧7-7
Try again 97東吳C組―商事法第3題‧7-10
專題討論 未成年人書面同意權之行使‧7-10
專題討論 要保人變更與被保險人同意權行使‧7-11
觀念建構 貳、未成年人暨身心障礙者保險契約之效力‧7-11
題型7-1-3 保險法第107條之妥適性評析
100台大丙組―商事法第1題‧7-12
專題討論
第107條之利弊評析‧7-14
觀念建構 參、停效與復效‧7-17
一、條文基本規範結構‧7-17
二、停效與復效制度概覽圖‧7-18
題型7-1-4 告知義務、保前疾病及等待期間條款之綜合題型
104司法官―商事法第3題‧7-20
專題討論 催告義務之免除可行性‧7-24
專題討論 危險篩選權之概念與爭議‧7-26
專題討論 復效與自殺仍賠條款之適用關係‧7-29
Try again 97政大財法組―海商法與保險法第4題‧7-29
觀念建構 肆、自殺仍賠條款與保單借款‧7-30
一、保單價值準備金之概念‧7-30
二、自殺仍賠條款之概念‧7-31
三、保單借款之概念‧7-32
題型7-1-5 故意行為、保單借款及自殺仍賠條款之綜合題型 103政大財法組―商事法第3題‧7-32
專題討論 保單借款之性質與被保險人之同意‧7-35
專題討論 保單價值準備金之強制執行‧7-36
第二節 健康保險‧7-42
觀念建構 壹、健康保險事故之特性‧7-42
題型7-2-1 健康保險事故之特性
104三等公證人―商事法第4題‧7-44
專題討論 等待期間‧7-45
專題討論 日間住院與住院必要性之爭議‧7-46
觀念建構 貳、保前疾病與保險給付‧7-47
題型7-2-2 保前疾病及精神疾病與自殺之認定
105台北大學財法組―商事法第4題‧7-49
題型7-2-3 綜合題型
105政大財法組―商事法第3題‧7-51
觀念建構 參、傷害保險―傷害保險事故之認定‧7-54
一、傷害事故之認定要件‧7-55
二、傷害事故發生之舉證責任分配與減輕‧7-57
題型7-2-4 傷害事故之認定
105三等公證人―商事法第4題‧7-58
專題討論 典型爭議案例及分析‧7-60
Try again 100政大財法組―商事法第4題‧7-62
頻考爭點分析‧3
保險契約法─總論
Chapter 1保險之原理及原則
第一節 界定保險之要素‧1-3
觀念建構‧1-3
題型1-1-1 互助會與保險業務
103政大風管所―保險法第2題‧1-4
Try again 100政大風管所―保險法第1題‧1-6
第二節 規範保險之原則‧1-7
觀念建構‧1-7
題型1-2-1 損害填補原則之概念
102三等金融保險―保險學第4題‧1-8
專題討論 利得禁止原則與不當得利間之關係‧1-9
專題討論 最大誠信原則與保險給付‧1-11
Chapter 2保險契約之性質與組成
第一節 保險契約之性質定位‧2-3
觀念建構 壹、不要物契約與要物契約之辯‧2-3
題型2-1-1 保險契約之不要物性
102司法官―商事法第3題‧2-4
Try again 96東吳C組―商事法第1題‧2-6
專題討論 不要式與要式契約之爭‧2-7
觀念建構 貳、契約特性所衍生之解釋原則‧2-7
一、保險法規範性質分類暨解釋原則‧2-7
題型2-1-2 保險契約之解釋原則
98政大民法組―民事身分法與商事法第4題‧2-8
專題討論 合理期待原則‧2-11
專題討論 保險法第65條(消滅時效)之性質‧2-14
二、附合契約特性衍生之解釋原則‧2-15
題型2-1-3 保險契約之附合契約性及解釋原則
98三等金融保險―保險學第2題‧2-15
專題討論 商業主體間定型化保險契約之內容控制‧2-17
第二節 保險契約之組成內涵‧2-19
觀念建構 壹、保險事故‧2-19
題型2-2-1 除外責任與不保事項
105人身保代―人身保險實務概要第1題‧2-20
專題討論 不包括佔優勢原則之概念‧2-22
觀念建構 貳、保險利益‧2-23
一、歸屬主體及存在客體‧2-24
題型2-2-2 保險利益之概念與目的
102三等金融保險―金融保險法規第2題‧2-31
題型2-2-3 財產保險利益之歸屬主體
105保險公證人―保險法規第1題‧2-32
題型2-2-4 人身保險利益之歸屬主體
104政大風管所―保險法第1題‧2-35
Try again 97政大風管所―保險法第2題‧2-37
二、種類與存在時點‧2-37
題型2-2-5 概論保險利益之種類及存在時點
102人身保代―保險學概要第1題‧2-39
題型2-2-6 人身保險利益之存在時點
102人身保代―保險法第1題‧2-40
題型2-2-7 團體保險之保險利益與存在時點
97台大丙組―商事法第3題‧2-43
Try again 106三等法制―商事法第3題‧2-44
觀念建構 參、因果關係‧2-45
題型2-2-8 主力近因原則之概念
103財產保經代―保險學概要第1題‧2-46
題型2-2-9 因果關係理論之應用
102三等法制―商事法第4題‧2-48
觀念建構 肆、保險金額與價額‧2-50
一、超額與不足額之概念‧2-50
題型2-2-10 保險金額及保險價額之概念與衍生保險類型
99保險經紀―保險法規第2題
103三等金融保險―保險學第1題‧2-51
題型2-2-11 不足額保險與自負額約款之競合
105三等法制―商事法第1題‧2-54
二、定值與不定值之概念‧2-56
題型2-2-12 定值及不定值保險之基本概念
103政大風管所―保險法第4題
99各類保經代―保險學概要第2題‧2-57
題型2-2-13 超額定值保險之概念
100保代―保險法規第1題‧2-58
專題討論 定值保險與保險詐欺‧2-60
觀念建構 伍、特約條款‧2-62
題型2-2-14 特約條款之概念
95政大風管所―保險法第2題‧2-62
題型2-2-15 特約條款之應用及過失相抵抗辯
103司法官―商事法第 3 題‧2-66
題型2-2-16 特約條款現行規範之檢討
102台北大學民法組―商事法第3題‧2-69
Chapter 3多數保險契約併存之處理
第一節 複保險與保險競合‧3-3
觀念建構 壹、基本概念‧3-3
貳、重要觀念與爭議‧3-4
一、複保險之要件‧3-4
二、適用範圍‧3-4
三、判斷時點‧3-7
四、法律效力‧3-8
題型3-1-1 複保險之基本概念
103財產保代―保險法規第1題‧3-10
題型3-1-2 複保險之認定時點與應用
102律師―商事法第3題‧3-12
題型3-1-3 保險競合之概念與全民健康保險代位
105台大丙組―商事法第4題‧3-16
專題討論 保險競合之概念‧3-19
第二節 共同保險與共保條款‧3-22
觀念建構‧3-22
題型3-2-1 共保條款與抵押權人條款
103三等法制―商事法第3題‧3-23
Try again 100三等金融保險―金融保險法規第4題‧3-24
專題討論 扣減式自負額與不足額保險之關係‧3-25
第三節 主約與附約‧3-27
觀念建構‧3-27
題型3-3-1 保險人主動為保險給付及主約與附約之效力連帶條款
105 司法官―商事法第 3 題‧3-28
第四節 再保險‧3-31
觀念建構‧3-31
題型3-4-1 再保險與原保險之關係及再保險代位
98 律師―商事法第 4 題‧3-31
Try again 99政大財法組―海商法與保險法第4題‧3-34
Chapter 4保險契約參與者之權利與義務
第一節 保險契約參與者間之相互關係‧4-3
觀念建構‧4-3
題型4-1-1 保險契約之當事人
104政大風管所―保險法第4題‧4-3
專題討論 以被保險人為保障核心之保險法制理念‧4-7
第二節 要保人與被保險人之權利與義務‧4-8
觀念建構 壹、概說‧4-8
貳、義務‧4-8
一、據實說明義務‧4-8
題型4-2-1 據實說明義務之概念
96律師―商事法第4題‧4-10
題型4-2-2 保險人解除權之行使與限制
101三等法制―商事法第4題‧4-15
題型4-2-3 保險人解除權之除斥期間及遲延通知之損害賠償
100司法官―商事法第1題‧4-17
題型4-2-4 保險法告知義務解除權與民法詐欺撤銷權之競合
101律師―商事法第三題‧4-21
題型4-2-5 綜合題型
106政大財經法組―商事法第3題‧4-25
Try again 103台大丙組―商事法第4題‧4-29
專題討論 保險詐欺與契約效力‧4-30
二、通知義務‧4-31
題型4-2-6 通知義務之概覽
95政大財法組―海商法與保險法第3題‧4-32
1危險增加‧4-40
題型4-2-7 違反客觀危險增加通知義務之效力
95律師―商事法第4題‧4-41
題型4-2-8 主觀危險增加效力規範之妥適性分析
105律師―商事法第3題‧4-44
Try again 101台大丙組―商事法第1題‧4-47
專題討論 現行危險增加通知義務規範之檢討‧4-47
2危險發生‧4-49
題型4-2-9 保險事故發生之通知義務及責任保險之消滅時效
103律師―商事法第3題‧4-50
Try again 97司法官―商事法第3題‧4-53
三、損失防阻義務‧4-54
題型4-2-10 救助費用請求及人身保險之適用可能
101台北大學財法組―商事法第4題‧4-55
專題討論 協力義務‧4-59
第三節 保險人之權利與義務‧4-60
觀念建構 壹、權利‧4-60
一、保險代位‧4-60
題型4-3-1 保險代位之基本概念
102人身保經代―保險學概要第1題‧4-61
題型4-3-2 被保險人損害賠償請求權未獲滿足時之代位可能
105政大風管所―保險法第1題‧4-63
題型4-3-3 保險代位之適用範圍及全民健康保險代位
96台大丙組―商事法第4題‧4-65
題型4-3-4 商業保險、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及全民健康保險之競合與代位
102台大丙組―商事法第3題‧4-68
專題討論 保險代位之性質探討―程序代位理論之介紹‧4-74
Try again 97律師―商事法第4題‧4-76
專題討論 妨礙代位‧4-76
二、契約終止與解除權‧4-78
題型4-3-5 保險契約終止之概覽
104財產保代―保險法規第1題‧4-78
題型4-3-6 保險契約無效及解除之概覽
104人身保代―保險法規第1題‧4-80
專題討論 保費不可分原則及其存在必要‧4-82
觀念建構 貳、義務―危險承擔與保險金給付義務‧4-84
一、收費後核保前保險事故發生與給付‧4-84
題型4-3-7 保險事故發生於收費後承保前之處理
102人身保代―保險法規第2題‧4-84
二、要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具可歸責事由
致生保險事故之給付‧4-86
題型4-3-8 故意致死行為與保險給付之概覽
99保經―保險法規第1題‧4-89
題型4-3-9 重大過失行為與保險給付
98司法官―商事法第1題‧4-91
題型4-3-10 故意行為之例外解釋
98台大丙組―商事法第4題‧4-92
Try again 100政大風管所―保險法第1題‧4-95
三、保險給付與過失相抵、損益相抵‧4-96
題型4-3-11 損益相抵規範於保險關係之適用可能
102 財產保代―保險法規第 1 題‧4-96
題型4-3-12 過失相抵規範於保險關係之適用可能
104財產保經―保險法規第2題‧4-98
四、保險給付之消滅時效‧4-100
題型4-3-13 責任保險直接請求權之消滅時效
104台北大學財法組―商事法第4題‧4-100
專題討論 保險給付遲延利息之消滅時效‧4-103
第四節 受益人之權利與義務‧4-106
觀念建構 壹、受益人資格之取得―受益人指定‧4-106
一、受益人制度之緣由與適用範圍‧4-106
二、受益權之性質‧4-107
題型4-4-1 受益人制度之概覽
103中正財法組―商事法第3題‧4-108
題型4-4-2 受益人指定權之歸屬主體與轉讓可能性
103台北大學財法組―商事法第5題‧4-113
觀念建構 貳、受益人死亡與保險給付之請求‧4-116
題型4-4-3 受益額之規劃與保險給付之分配
99三等法制―商事法第 4 題‧4-116
Try again 104成大―商事法第4題‧4-118
第五節 保險輔助人之權利與義務‧4-120
觀念建構‧4-120
題型4-5-1 保險業務員之行為與投資型保險契約之解除
104台大丙組―商事法第4題‧4-120
專題討論 保險業務員之告知受領權‧4-123
保險契約法─各論
Chapter 5保險契約之分類準則
觀念建構‧5-2
題型5-1 保險契約之類型與分類標準
95政大財法組―海商法與保險法第4題‧5-3
Chapter 6損害保險
第一節 火災保險‧6-3
觀念建構‧6-3
題型6-1-1 集合保險與總括保險之概覽
103人身保經代―保險學概要第1題‧6-3
第二節 責任保險‧6-6
觀念建構 壹、責任保險之保險事故‧6-6
題型6-2-1 責任保險事故之概覽
101三等金融保險―保險學第3題‧6-8
題型6-2-2 責任保險事故發生與否之認定
99政大風管所―保險法第3題‧6-10
題型6-2-3 車體保險肇事逃逸條款之解釋
106台大法研所―商事法第3題‧6-11
Try again 99新制預試―商事法第2題‧6-13
觀念建構 貳、責任保險人之參與權與第三人之直接請求權‧6-14
題型6-2-4 責任保險人參與權之概覽
100律師―商事法第3題‧6-15
題型6-2-5 直接請求權與保險競合
104 律師―商事法第 3 題‧6-19
題型6-2-6 直接請求權與保險人之抵銷抗辯
100台北大學法研所民事法組―商事法第4題‧6-22
專題討論 錯誤和解對責任保險人之拘束力‧6-25
第三節 保證保險‧6-28
觀念建構‧6-28
題型6-3-1 不誠實行為之認定與保證保險之性質
96司法官―商事法第4題‧6-29
專題討論 損失發現期間‧6-32
專題討論 保證保險與人事保證之代位關係‧6-35
專題討論 確實保證保險以債務人為要保人之妥適性‧6-37
第四節 實支實付醫療費用保險‧6-39
觀念建構‧6-39
題型6-4-1 中間性保險之概念
99司法官―商事法第3題‧6-40
Try again 97台北大學財法組―商事法第4題‧6-41
Try again 105民間公證人―商事法第4題‧6-42
Chapter 7定額保險
第一節 人壽保險‧7-3
觀念建構 壹、被保險人之同意權‧7-3
題型7-1-1 人身保險利益之判斷時點與被保險人之撤銷權
103民間公證人第3題‧7-3
Try again 103東海乙組―商事法第4題‧7-7
題型7-1-2 綜合題型
104政大財法組―商事法第4題‧7-7
Try again 97東吳C組―商事法第3題‧7-10
專題討論 未成年人書面同意權之行使‧7-10
專題討論 要保人變更與被保險人同意權行使‧7-11
觀念建構 貳、未成年人暨身心障礙者保險契約之效力‧7-11
題型7-1-3 保險法第107條之妥適性評析
100台大丙組―商事法第1題‧7-12
專題討論
第107條之利弊評析‧7-14
觀念建構 參、停效與復效‧7-17
一、條文基本規範結構‧7-17
二、停效與復效制度概覽圖‧7-18
題型7-1-4 告知義務、保前疾病及等待期間條款之綜合題型
104司法官―商事法第3題‧7-20
專題討論 催告義務之免除可行性‧7-24
專題討論 危險篩選權之概念與爭議‧7-26
專題討論 復效與自殺仍賠條款之適用關係‧7-29
Try again 97政大財法組―海商法與保險法第4題‧7-29
觀念建構 肆、自殺仍賠條款與保單借款‧7-30
一、保單價值準備金之概念‧7-30
二、自殺仍賠條款之概念‧7-31
三、保單借款之概念‧7-32
題型7-1-5 故意行為、保單借款及自殺仍賠條款之綜合題型 103政大財法組―商事法第3題‧7-32
專題討論 保單借款之性質與被保險人之同意‧7-35
專題討論 保單價值準備金之強制執行‧7-36
第二節 健康保險‧7-42
觀念建構 壹、健康保險事故之特性‧7-42
題型7-2-1 健康保險事故之特性
104三等公證人―商事法第4題‧7-44
專題討論 等待期間‧7-45
專題討論 日間住院與住院必要性之爭議‧7-46
觀念建構 貳、保前疾病與保險給付‧7-47
題型7-2-2 保前疾病及精神疾病與自殺之認定
105台北大學財法組―商事法第4題‧7-49
題型7-2-3 綜合題型
105政大財法組―商事法第3題‧7-51
觀念建構 參、傷害保險―傷害保險事故之認定‧7-54
一、傷害事故之認定要件‧7-55
二、傷害事故發生之舉證責任分配與減輕‧7-57
題型7-2-4 傷害事故之認定
105三等公證人―商事法第4題‧7-58
專題討論 典型爭議案例及分析‧7-60
Try again 100政大財法組―商事法第4題‧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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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若為任選活動而組套出售的優惠商品(如:任選x本x折、滿額加購 / 贈品...等活動),不可單品取消、退貨,需整筆一併取消。
三、運費說明
1.宅配到府:貨運單筆訂單金額滿1000元,可享免運乙次,未滿則加收80元(台灣本島、離島皆同)。符合單筆訂單免運資格者,若要分批出貨,每次則須收取80元運費。
如遇收件人未收件,導致包裹被退回的情況,新學林將以EMAIL方式通知會員;若要再次寄送,收件人需補80元運費(海外地區運費另計,不得與其他訂單合併寄送),當您完成補繳運費,我們將盡速安排補寄事宜。
2.新學林門市取貨:免運。
註:若遇活動檔期,訂單處理費用(運費/郵資)將依照活動優惠標準調整,不另行公告請參考活動網頁。
四、本公司保留隨時修改、終止變更商品之權利。修改後之商品內容將於本網頁更新,恕不另行通知。
五、如有未盡事宜,本公司保有調整及最終解釋權之權利。
1.本站商品出貨一律是最新版本。
2.一般書籍
(1)網路訂購書籍會以貨運或掛號方式寄送。
(2)當日訂單指每日中午12點前付款完成的訂單,每日中午12點以後付款完成的訂單,則視為隔天訂單(不含例假日)。
(3)一般情形下,我們於確認訂單並收到款項後3-4個工作天(不含例假日)內為您辦理出貨事宜,出貨依照付款時間順序,並配合物流公司運送安排,無法由會員指定包裹的寄送日期及物流公司。連假後、開學季、書展期間,訂單出貨會有所延遲,約需7-10個工作天,實際出貨時間仍將依訂單量調節。
訂單完成後其訂購內容、金額及運費即無法做任何的變更,亦無法合併且無法指定不同訂單合併一起出貨。
3.預購、調貨、加刷書籍須知
若您所購買的書籍中包含「即將出版」的預購書籍與「目前已經出版」的調貨、加刷書籍,預購商品與調貨、加刷書籍會與現貨書籍一起寄出,購買前請務必確認是否可以等待,如欲分開出貨,需另再加收80元運費(海外地區運費另計)。
4.任選活動組套出售的優惠商品(如:任選x本x折、滿額加購 / 贈品...等活動),建議與其它商品分開下單,以獲得最快的取貨速度。
5.已顯示「缺貨」的商品(包含少量提供、絕版商品),暫時無法提供會員購買。建議您可點選商品頁面右方「鈴鐺按鈕」,加入「可訂購時通知我」,當商品為正常供貨,新學林將以EMAIL通知您。
6.外版書
一般約7~14個工作天左右,建議把外版書與其它商品分開下單,以獲得最快的取貨速度。
7.海外地區
(1)海外地區由於寄送方式、航運、海運清關時間不穩定,可能造成航班及清關時間延誤,如有延誤到貨情形,請見諒。 付款方式僅提供信用卡線上付款。
(2)各國依商品種類及價值核訂關稅與附加費用,若海關核定需支付進口關稅,則需由收貨人自行支付。
(3)跨國運送作業繁複,故不提供海外退換貨服務,出貨前我們皆會細心檢查及包裝,請您安心訂購。
(4)商品出貨後,即無法修改寄送位址、收件人等資料。
(5)運送注意事項
請提供護照英文全名/本名,若因為收件資訊不正確無法配送且無人簽收,導致包裹退回我們將直接取消整筆訂單。
被退回之包裹僅會以購物金方式歸還商品金額 ( 運費一律不歸還 ),作業完成後也會以e-mail方式通知您,若需重新寄送包裹,需自行負擔運費。
8.函授課程教材
函授教材以貨運或掛號方式寄送。一般情形,若是已開課課程,首次寄送教材會於完成付款後約4個工作天出貨(不含例假日),並且依當時的課程進度寄送相關教材;若是尚未開課科目,將依照開課時間寄送相關教材。
9.本站所有商品都會仔細包裝後審慎寄出,難免會因運送過程中造成不可抗力的因素,如完美主義者不建議購買,可直接至實體店面選購。
10.電子書、期刊、雜誌
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二項『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非因無內容或無法使用之狀況,即無法退換貨。
11.您可至【會員專區】>【訂單管理】,查詢商品寄送進度,實際送達時間則須視本公司作業流程及物流配送進度而定。若遇節慶假日(大檔期),或其他不可抗力之因素,則可能造成物流延遲配送。
12.商品出貨後,即無法修改寄送地址、收件人等資料,請您送出訂單前,務必確認您的訂單資料為正確,以保障您的權益。若您原本的地址無法成功投遞,包裹將會被退回,並以EMAIL方式通知會員,若要再次寄送,需補80元運費(海外地區運費另計,不得與其他訂單合併寄送),當您完成補繳運費,我們將盡速安排補寄事宜。
13.如有發票相關問題,請與客服部聯繫,逾期恕不受理。客服部:02-27001808分機24;電子信箱:law@sharing.com.tw
二、取消訂單
1.訂單成立後,遇有修改付款方式、訂購商品、金額及數量等情況,必須請您申請取消訂單,重新訂購。申請取消訂單的流程:【訂單管理】>【訂單編號】>【我要詢問】>【取消訂單】,客服將為您取消原訂單,如原訂單已完成付款,直接進行後續退費流程;您也可以選擇來電或LINE、EMAIL的方式進行取消訂單。客服部:02-27001808分機24;電子信箱:law@sharing.com.tw。
2.會員選擇門市取書,請於訂單成立後7日內來電(或LINE)預約取書日,未於約定日取書,訂單將為您保留3日,逾期將自動取消訂單。
3.若為任選活動而組套出售的優惠商品(如:任選x本x折、滿額加購 / 贈品...等活動),不可單品取消、退貨,需整筆一併取消。
三、運費說明
1.宅配到府:貨運單筆訂單金額滿1000元,可享免運乙次,未滿則加收80元(台灣本島、離島皆同)。符合單筆訂單免運資格者,若要分批出貨,每次則須收取80元運費。
如遇收件人未收件,導致包裹被退回的情況,新學林將以EMAIL方式通知會員;若要再次寄送,收件人需補80元運費(海外地區運費另計,不得與其他訂單合併寄送),當您完成補繳運費,我們將盡速安排補寄事宜。
2.新學林門市取貨:免運。
註:若遇活動檔期,訂單處理費用(運費/郵資)將依照活動優惠標準調整,不另行公告請參考活動網頁。
四、本公司保留隨時修改、終止變更商品之權利。修改後之商品內容將於本網頁更新,恕不另行通知。
五、如有未盡事宜,本公司保有調整及最終解釋權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