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事法題型破解(公司法、保險法、證券交易法)
77折647元840
書號 : 9CB15
編/著者 : 韓特
出版社 : 學稔
出版日期 : 2024-12-31
ISBN : 9786269905690
書系 : 題型破解
版別 : 2版
裝幀 : 平裝 18開 708頁
參考分類(CAT) : 題型破解
  • 內容簡介
  • 退換貨
  • 團購說明
  • 購物與運費
內容簡介
【本書特色】
1.以司律國考、研究所考試為導向
本書主要選錄近年司律國考與各校研究所考題,讓讀者得以掌握出題趨勢;且融合公司法、證交法、保險法,乃專為100分商法而生的「一本書主義」,讀者必將高效率拿取上榜分數。
 
2.實戰內容篇幅
本書擬答嚴格控管字數,平均一分30個到40個字,去蕪存菁,精簡呈現實戰篇幅,句句寫在得分點上。
 
3.深度題型分析
在解答之前深度解析答題脈絡及考題重點,必要時搭配圖表意象幫助思考,以強化對於擬答的理解,達到相輔相成的效果。
 
4.Break Point掌握致勝關鍵
部分題型附上相似考題Try again,多一次練習機會,並以Break Point剖析關鍵考點,在出題老師掌握主動的情況下,讀者也能握有破發機會,拿下勝利!
 
5.重要部分加個底線
題型分析和答題參考的文字太多太長?沒問題,重點部分都幫各位加上底線了,儘管備考時間非常有限,也能輕鬆地趕進度!
 
 
【作者簡介】
韓特
 
臺大法律學系學士
臺大法律學系碩士班商法組
律師高考及格
 
 
【序】
二版序
 
  很慶幸這本書出版一年後,還有改版的機會,除了感謝讀者的支持外,也很感謝責編和編輯助理的用心校稿,給了我很多寫作上的建議。這次改版內容主要在於新增113年各校研究所和司律國考題,以及最近的學說與實務發展,並且著重在公司法部分的增補,讓三個科目的份量佔比可以更符合國考商法的配分,當然原先的內容也有做一些勘誤,以及針對寫得不夠清楚的部分做一些補強。
  可能有人會覺得,商法從單科單本解題書變成三科單本解題書,題目的數量上進行了刪減,是不是代表作者要「很會猜題」?這個問題牽涉到解題書的功能是什麼,解題書只是收錄已經出現的考題,讓讀者可以練習大量的題目,培養爭點意識和訓練答題技巧,也藉由不斷反覆地「輸出」,反饋與深化既有知識的「輸入」。與其期待著任何一本書能夠完全命中考場上那份考卷的爭點與題型,將主動權交給命題者,不如好好掌握應考的基本功,否則只要題目稍做變化,在考場的時間壓力下,更容易措手不及。不過我也知道,從考生角度而言,考試時出現的未知越少越好,如果能夠出現和過去非常相似的題型那肯定是再好不過,因此本書也盡力蒐集了各種題型,期望在三科合一的前提下亦能兼具題型的廣度,並且嘗試在相同爭點出現在不同題型之下,從不同觀點寫出不一樣的擬答,提供一點變化與思考,展現答題的深度。
  至於常看到的另一個問題是,讀三合一解題書到底是否足夠應付國考?這個問題涉及到考生如何「合理分配有限的資源」,商法改制之後濃縮到三科100分,在考生的時間和心力不變的情形下,考試的範圍並沒有隨著分數濃縮而變少,堅持「爭點海」的方式可能會壓縮到其他科的準備,因此實踐80/20法則就顯得重要,如果我們能夠確實掌握影響整體分數的關鍵內容,才能讓其他科目的分數一起水漲船高,因為上榜不是要求考生得到滿分的成績。何況,讀過的爭點要能真正在考卷上轉換成分數才有用,如果看過所有爭點但記憶有點模糊,那肯定不比只熟悉8成爭點但能精準陳述來得有用,在研究所考試上亦是如此。
  因此,就從現在開始,將心力投入在對的事情上,開始有效率地產出吧。
 
韓特
2024.11.22
 
 
【目錄】
本書使用方法 ‧1 
 
第一篇 公司法
Chapter 1 總論
第一節 公司社會責任 ‧1-2 
題型 1-1-1 企業社會責任與社會企業 
【105北大財經法組第2題】 ‧1-2 
第二節 公司轉投資、借貸之限制 ‧1-7 
題型 1-2-1 轉投資之情形【99東吳E組第1題第1小題】 ‧1-7 
題型 1-2-2 貸放資金之限制—企業淨值 
【94司法官第1題第1小題】 ‧1-9 
題型 1-2-3 貸放資金之限制—短期融資之必要 
【113北大財經法組第3題】 ‧1-11 
題型 1-2-4 違法貸放資金【102政大財經法組第1題】 ‧1-14 
第三節 公司負責人 ‧1-17 
題型 1-3-1 影子董事之責任訴追 
【102司法官第1題第1小題】 ‧1-17 
題型 1-3-2 事實上董事與歸入權【101律師第2題】 ‧1-19 
題型 1-3-3 基於適當目的執行職務 
【113臺大丙組、辛組第1題節錄】 ‧1-23 
題型 1-3-4 董事侵權責任及注意義務 
【102律師第2題第1小題】 ‧1-27 
題型 1-3-5 董事注意義務及經營判斷法則之適用 
【110政大財經法組第3題改編】 ‧1-30 
題型 1-3-6 法人代表人同時當選董監、董事自我交易程序 
【109臺大丙組、辛組第1題】 ‧1-36 
Try again 【109政大財經法組第5題】 ‧1-45 
Try again 【113臺大丙組、辛組第1題節錄】 ‧1-46 
題型 1-3-7 二法人股東同時指派同一自然人 
【112北大財經法組第2題】 ‧1-47 
題型 1-3-8 公司法第27條—現況與未來 
【107北大財經法組第2題】 ‧1-51 
第四節 經理人 ‧1-55 
題型 1-4-1 經理人之認定 
【107臺大丙組、辛組第1題第2小題】 ‧1-55 
Try again 【104高考三級法制第1題第2小題】 ‧1-59 
 
Chapter 2 資本制度
第一節 特別股 ‧2-2 
題型 2-1-1 特別股發行 
【105臺大丙組、辛組第1題第1小題】 ‧2-2 
Try again 【108北大財經法組第2題】 ‧2-7 
Try again 【110北大財經法組第1題】 ‧2-8 
Try again 【110北大財經法組第2題】 ‧2-9 
題型 2-1-2 持股申報及共同取得 
【108臺大丙組、辛組第1題第1小題】 ‧2-10 
第二節 股份自由轉讓原則 ‧2-16 
題型 2-2-1 股份轉讓之限制【96高考三級法制第1題節錄】 ‧2-16 
題型 2-2-2 股份回籠禁止原則 
【100地特法制、經建行政第1題】 ‧2-18 
第三節 股東出資與減資 ‧2-23 
題型 2-3-1 股東出資及員工獎酬制度 
【105臺大丙組、辛組第1題第2小題】 ‧2-23 
題型 2-3-2 減資計算及現物減資【105司法官第1題】 ‧2-25 
Try again 【104北大財經法組第2題】 ‧2-29 
 
Chapter 3 股東會
第一節 股東會之召集 ‧3-2 
題型 3-1-1 股東會召集程序之適法性【105臺大己組第2題】 ‧3-2 
題型 3-1-2 公司法第173條之1相關問題 
【108政大財經法組第1題】 ‧3-7 
題型 3-1-3 「不能召集」之解釋【筆者自擬題】 ‧3-10 
第二節 股東會決議方法 ‧3-15 
題型 3-2-1 特別決議定足數【103司法官第1題第1小題】 ‧3-15 
題型 3-2-2 股東會決議之計算 
【 111臺大丙組、辛組第1題第1小題】 ‧3-18 
第三節 股東提案權及議案效力 ‧3-21 
題型 3-3-1 股東提案權範圍及合併議案程序 
【109司律第1題】 ‧3-21 
Try again 【113政大財經法組第1題】 ‧3-30
題型 3-3-2 發行新股及股東提案權之違法救濟 
【107司法官第1題】 ‧3-32 
Try again 【107臺大丙組、辛組第1題第3小題】 ‧3-39 
第四節 股東表決權行使 ‧3-40 
題型 3-4-1 股東會決議迴避及撤銷適格 
【100律師第1題第2小題】 ‧3-40 
題型 3-4-2 表決權拘束契約【109北大財經法組第2題】 ‧3-43 
Try again 【110臺大丙組、辛組第1題第1小題】 ‧3-50 
第五節 股東會綜合問題及延伸 ‧3-51 
題型 3-5-1 轉投資限制、股東查閱權及股東會決議瑕疵 
【108司律第1題】 ‧3-51 
題型 3-5-2 股東會決議瑕疵對法律行為效力之影響 
【103司法官第1題第3小題】 ‧3-57 
Try again 【97司法官第1題第1小題】 ‧3-60 
 
Chapter 4 董事與董事會
第一節 董事人數與選任 ‧4-2 
題型 4-1-1 一人董事相關問題 
【110臺大丙組、辛組第1題第2小題】 ‧4-2 
題型 4-1-2 累積投票制立法評析【106政大財經法組第4題】 ‧4-5 
第二節 董事報酬與權限 ‧4-10 
題型 4-2-1 董事報酬請求權【105律師第2題】 ‧4-10 
題型 4-2-2 董事資訊請求權【100司法官第1題第2小題】 ‧4-13 
第三節 董事競業禁止義務、責任訴追程序 ‧4-17
題型 4-3-1 競業禁止原則與迴避 
【102北大財經法組第2題第2、3小題】 ‧4-17 
Try again 【103司法官第1題第2小題】 ‧4-21 
題型 4-3-2 法人代表人董事競業禁止義務之判斷 
【112政大財經法組第1題】 ‧4-21 
題型 4-3-3 裁判解任訴訟【105律師第1題第2小題】 ‧4-27 
題型 4-3-4 投保法第10條之1【113臺大己組第3題節錄】 ‧4-29 
Try again 【99北大財經法組第1題】 ‧4-34 
第四節 董事會決議 ‧4-35 
題型 4- 4-1 一人決議之效力【105臺大己組第1題】 ‧4-35 
題型 4- 4-2 臨時動議解任董事長【111政大財經法組第1題】 ‧4-38 
Try again 【111北大財經法組第2題】 ‧4-43 
第五節 機關間權限劃分— 兼論內部瑕疵於公司法律行為之影響 ‧4-45 
題型 4- 5-1 股東會與董事會權限【100律師第1題第1小題】 ‧4-45 
題型 4- 5-2 未經內部合法程序之董事長代表行為 
【111臺大丙組、辛組第1題第2小題】 ‧4-47 
題型 4- 5-3 違法增資發行新股之效力【113司律第1題】 ‧4-51 
 
Chapter 5 監察人
題型 5-1 實質董事與監察人代表權【110司律第1題】 ‧5-2 
Try again 【112臺大丙組、辛組第3題節錄】 ‧5-8 
題型 5-2 主動提起訴訟【106律師第1題節錄】 ‧5-9 
題型 5-3 股東會召集權【111司律第1題】 ‧5-12 
Try again 【112臺大丙組、辛組第3題節錄】 ‧5-20 
題型 5-4 監察權行使【102司法官第2題節錄】 ‧5-20 
題型 5-5 股東聲請選派檢查人【105律師第1題節錄】 ‧5-23
 
Chapter 6 會計制度
題型 6-1 盈餘分派之程序【102律師第1題】 ‧6-2
Try again 【103司法官第2題節錄】 ‧6-5
題型 6-2 盈餘分派之計算【103律師第2題節錄】 ‧6-5
題型 6-3 建設股息【98律師第1題】 ‧6-9
題型 6-4 盈餘分派契約效力及少數股東救濟 
【100臺大己組第1題】 ‧6-11
題型 6-5 員工獎酬規範【103律師第1題節錄】 ‧6-16 
 
Chapter 7 其他問題
第一節 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 ‧7-2
題型 7-1 人數及轉讓限制【105司法官第2題】 ‧7-2
第二節 章程自治之界限 ‧7-6
題型 7-2 章程變更適法性【100政大財經法組第1題改編】 ‧7-6
Try again 【112臺大丙組、辛組第3題節錄】 ‧7-14
第三節 有限公司與關係企業 ‧7-15
題型 7-3-1 有限公司董事責任訴追與關係企業之損害賠償 
【103司法官第2題節錄】 ‧7-15
題型 7-3-2 有限公司之資訊權與股東協議 
【112司律第1題】 ‧7-17
第四節 公司組織再造 ‧7-26
題型 7-4 合併程序【99高考三級法制第1題】 ‧7-26
 
第二篇 保險法
Chapter 1 總論
第一節 保險契約基本概念 ‧1-2 
題型 1-1-1 保險契約之性質【102司法官第3題節錄】 ‧1-2 
題型 1-1-2 預繳保費之效果【110臺大丙組、辛組第2題】 ‧1-4 
題型 1-1-3 最大善意原則、過失相抵 
【110政大財經法組第1題節錄】 ‧1-8 
Try again 【103司法官第3題節錄】 ‧1-11 
題型 1-1-4 人身保險之保險利益相關問題 
【107司法官第3題節錄】 ‧1-12 
Try again 【112北大財經法組第4題節錄】 ‧1-15 
題型 1-1-5 主附約效力【105司法官第3題】 ‧1-15 
題型 1-1-6 故意致保險事故發生【98司法官第1題】 ‧1-20 
題型 1-1-7 共同被保險人之故意【100律師第3題節錄】 ‧1-23 
題型 1-1-8 詐欺性請求【112臺大丙組、辛組第2題】 ‧1-24 
第二節 據實說明義務 ‧1-29 
題型 1-2-1 告知義務之主體與因果關係抗辯 
【103臺大丙組、辛組第4題】 ‧1-29 
Try again 【107政大財經法組第4題⑴】 ‧1-33 
題型 1-2-2 續保之告知義務【109政大財經法組第1題】 ‧1-33 
題型 1-2-3 業務員告知受領權與因果關係認定 
【109司律第2題】 ‧1-36 
題型 1-2-4 解除權除斥期間與民法詐欺之競合 
【96北大財經法組第4題】 ‧1-41 
題型 1-2-5 綜合問題【108臺大丙組、辛組第2題】 ‧1-45 
Try again 【111司律第2題】 ‧1-50 
第三節 危險增加通知義務 ‧1-52 
題型 1-3-1 危險增加之要件【107律師第3題節錄】 ‧1-52 
題型 1-3-2 客觀危險增加之通知義務違反 
【95律師第4題節錄】 ‧1-54 
題型 1-3-3 危險增加通知義務立法評析與比例給付保險金條款 
【105律師第3題】 ‧1-55 
第四節 保險事故發生通知義務 ‧1-60 
題型 1-4-1 通知期間之約款【96中正財經法組第3題】 ‧1-60 
第五節 約定行為義務 ‧1-64 
題型 1-5-1 報警義務與肇事逃逸免責條款 
【107北大財經法組第4題】 ‧1-64 
Try again 【106臺大丙組、辛組第3題】 ‧1-68 
Try again 【103司法官第3題節錄】 ‧1-68 
題型 1-5-2 隱藏性義務之區辨及內容控制【110司律第2題】 ‧1-69 
Try again 【108政大財經法組第5題】 ‧1-72 
 
Chapter 2 損害保險
第一節 超額保險 ‧2-2 
題型 2-1-1 惡意超額保險 
【100北大財經法組第4題第1小題】 ‧2-2 
題型 2-1-2 超額定值保險 
【106中正財經法組第2題節錄】 ‧2-3 
第二節 複保險與保險競合 ‧2-6 
題型 2-2-1 消極保險之適用【107臺大丙組、辛組第3題】 ‧2-69 
Try again 【98臺大丙組、辛組第4題】 ‧2-10 
題型 2-2-2 人身保險與定額保險【109政大財經法組第4題】 ‧2-11 
題型 2-2-3 複保險之判斷時點與責任分配 
【102律師第3題第1小題】 ‧2-15 
題型 2-2-4 不同種保險競合條款 
【98政大財經法組第4題節錄】 ‧2-17 
第三節 保險代位 ‧2-20 
題型 2-3-1 保險代位適用範圍【95司法官第4題節錄】 ‧2-20 
題型 2-3-2 保險代位之限制【102律師第3題第2小題】 ‧2-22 
題型 2-3-3 被保險人優先原則【113司律第2題】 ‧2-23 
Try again 【100北大財經法組第4題節錄】 ‧2-27 
題型 2-3-4 全民健保之代位 
【105臺大丙組、辛組第4題第2小題】 ‧2-27 
題型 2-3-5 妨礙代位【109北大財經法組第4題】 ‧2-30 
Try again 【112政大財經法組第4題】 ‧2-34 
題型 2-3-6 再保險之適用問題【101東吳C組第3題】 ‧2-34 
第四節 責任保險 ‧2-39 
題型 2-4-1 保險事故、通知義務與時效【103律師第3題】 ‧2-39 
題型 2-4-2 直接請求權之要件與保險人之直接給付 
【104律師第3題第1、2小題】 ‧2-43 
題型 2-4-3 直接請求權之性質與時效 
【104北大財經法組第4題】 ‧2-46 
題型 2-4-4 保險人和解參與權【100律師第3題節錄】 ‧2-49 
題型 2-4-5 強制汽車責任險【102臺大丙組、辛組第3題】 ‧2-52
 
Chapter 3 人身保險
第一節 人壽保險 ‧3-2
題型 3-1-1 代理簽名之效力 
【110政大財經法組第1題第1小題】 ‧3-2
Try again 【112北大財經法組第4題節錄】 ‧3-4
Try again 【107司法官第3題節錄】 ‧3-5
題型 3-1-2 法定代理人同意權與第107條 
【106司法官第2題第1小題】 ‧3-5
題型 3-1-3 停效之要件—給付遲延【108司律第3題節錄】 ‧3-8
題型 3-1-4 復效同意權與危險程度重大變更之認定 
【109臺大丙組、辛組第2題】 ‧3-10
Try again 【107律師第3題節錄】 ‧3-14
題型 3-1-5 催告義務之免除 
【108政大財經法組第4題】 ‧3-14
題型 3-1-6 受益人指定權【103北大財經法組第5題】 ‧3-17
題型 3-1-7 受益人之變更【106律師第2題第1小題】 ‧3-19
題型 3-1-8 類名指定受益人之判斷 
【108北大財經法組第4題】 ‧3-22
題型 3-1-9 故意自殺之認定 
【105北大財經法組第4題第2小題】 ‧3-25
題型 3-1-10 解約金及強制執行【112司律第2題】 ‧3-26
Try again 【111政大財經法組第4題】 ‧3-31
第二節 傷害保險 ‧3-32
題型 3-2-1 突發性、不可預見性 
【100政大財經法組第4題第1小題】 ‧3-32
Try again 【105政大財經法組第3題第3小題】 ‧3-35
題型 3-2-2 因果關係【107政大財經法組第4題⑵】 ‧3-36
第三節 健康保險 ‧3-39
題型 3-3-1 保前疾病之認定【108司律第3題節錄】 ‧3-39
題型 3-3-2 保前疾病主觀要件與復效等待期間條款 
【104司法官第3題】 ‧3-41
Try again 【105北大財經法組第4題第1小題】 ‧3-46 
 
第三篇 證券交易法
Chapter 1 有價證券之募集、發行與私募
第一節 有價證券之定義 ‧1-2
題型 1-1-1 有價證券之認定—投資契約 
【97臺大己組第2題第1小題】 ‧1-2
題型 1-1-2 外國有價證券與非公開發行公司 
【104司法官第5題第2小題】 ‧1-5
第二節 募集、私募、發行 ‧1-9
題型 1-2-1 募集與私募之區分【99公費留學第2題】 ‧1-9
題型 1-2-2 私募之程序、短線交易與轉售效力 
【100司法官第5題】 ‧1-11
Try again 【 99北大財經法組第5題第1、 3小題】 ‧1-16
題型 1-2-3 再次發行與私募之限制 
【109司律第3題第1、3小題節錄】 ‧1-16
 
Chapter 2 有價證券之流通市場
第一節 公開收購 ‧2-2
題型 2-1-1 大量取得股份之方式 
【100北大財經法組第2題節錄】 ‧2-2
題型 2-1-2 持股申報及共同取得【112司律第3題第1小題】 ‧2-4
題型 2-1-3 公開收購相關規定【105北大財經法組第3題】 ‧2-7
題型 2-1-4 強制公開收購 
【104臺大丙組、辛組第2題第2小題】 ‧2-12
Try again 【103司法官第5題第1小題】 ‧2-14
第二節 場外交易 ‧2-15
題型 2-2-1 違反場外交易禁止之效力【101司法官第5題】 ‧2-15
Try again 【104臺大丙組、辛組第2題第1小題】 ‧2-18 
 
Chapter 3 公開發行公司之管理與內部人規範
第一節 內部人規範 ‧3-2
題型 3-1-1 轉讓持股限制【106東吳E組第3題】 ‧3-2
第二節 股東會與董監資格 ‧3-6
題型 3-2-1 董監消極資格【102律師第5題】 ‧3-6
題型 3-2-2 臨時動議之提出【101會計師第2題】 ‧3-9
第三節 獨立董事與委員會 ‧3-11
題型 3-3-1 獨立董事資訊請求權【107司法官第2題】 ‧3-11
Try again 【104司法官第1題第1小題】 ‧3-15
題型 3-3-2 審計委員會—立法評析 
【103臺大丙組、辛組第2題】 ‧3-15 
題型 3-3-3 審計委員會—董事自我交易程序 
【113司律第3題】 ‧3-20 
題型 3-3-4 審計委員會—一人決議 
【112司律第3題第2小題】 ‧3-23 
題型 3-3-5 薪酬委員會【106臺大丙組、辛組第1題】 ‧3-25 
Try again 【103北大財經法組第1題】 ‧3-30 
第四節 委託書與庫藏股 ‧3-32 
題型 3-4-1 委託書制度規範目的 
【93臺大己組第2題第2小題】 ‧3-32 
題型 3-4-2 庫藏股之買回【102北大財經法組第1題】 ‧3-34 
 
Chapter 4 資訊公開
第一節 公開說明書 ‧4-2 
題型 4-1-1 公開招募說明書【109司律第3題第1小題節錄】 ‧4-2 
Try again 【104司法官第5題第1小題】 ‧4-4 
題型 4-1-2 請求權人範圍【110臺大丙組、辛組第3題】 ‧4-4 
第二節 繼續公開 ‧4-9 
題型 4-2-1 財務預測【107臺大丙組、辛組第1題第1小題】 ‧4-9 
Try again 【104律師第4題】 ‧4-12 
題型 4-2-2 持有人之判斷【101政大財經法組第2題】 ‧4-13 
題型 4-2-3 賠償責任主體【111司律第3題節錄】 ‧4-16 
Try again 【112北大財經法組第3題第1小題】 ‧4-19 
Try again 【103北大財經法組第2題】 ‧4-20 
題型 4-2-4 次要行為人【109政大財經法組第2題】 ‧4-21
題型 4-2-5 推定交易因果關係之適用 
【107北大財經法組第3題】 ‧4-26 
Try again 【105司法官第5題】 ‧4-31 
Try again 【111司律第3題節錄】 ‧4-32 
Try again 【112北大財經法組第3題第2小題】 ‧4-33 
題型 4-2-6 賠償責任之認定【102司法官第5題節錄】 ‧4-33 
題型 4-2-7 損害賠償計算方法【110司律第3題】 ‧4-38 
Try again 【102司法官第5題節錄】 ‧4-41 
 
Chapter 5 市場不法行為之禁止
第一節 操縱市場 ‧5-2 
題型 5-1-1 連續交易【103律師第5題】 ‧5-2 
Try again 【102政大財經法組第2題】 ‧5-6 
Try again 【100北大財經法組第1題】 ‧5-7 
題型 5-1-2 不履行交割【105臺大己組第3題第1小題】 ‧5-7 
題型 5-1-3 其他市場操縱行為 
【104輔大民商法組第1題第1小題】 ‧5-10 
第二節 短線交易 ‧5-14 
題型 5-2-1 取得行為之認定 
【109北大財經法組第3題第2小題】 ‧5-14 
題型 5-2-2 大股東判斷及責任認定【105律師第4題】 ‧5-16 
題型 5-2-3 歸入權計算【98政大財經法組第4題】 ‧5-20 
第三節 內線交易 ‧5-23 
題型 5-3-1 行為主體—內部人【110北大財經法組第3題】 ‧5-27 
題型 5-3-2 行為主體—職業關係【97政大財經法組第2題】 ‧5-31
題型 5-3-3 行為主體—偶然聽聞 
【106政大財經法組第2題】 ‧5-34 
Try again 【106北大財經法組第3題第2小題】 ‧5-37 
題型 5-3-4 行為主體—法人及公開收購 
【103司法官第5題第2小題】 ‧5-38 
題型 5-3-5 行為主體—綜合問題 
【111政大財經法組第3題】 ‧5-43 
Try again 【111臺大丙組、辛組第3題】 ‧5-47 
Try again 【107臺大己組第3題第2小題】 ‧5-48 
Try again 【103政大財經法組第2題】 ‧5-48 
題型 5-3-6 規範客體—重大消息成立時點與反向交易 
【100律師第5題】 ‧5-49 
Try again 【100政大財經法組第2題】 ‧5-54 
Try again 【107律師第2題】 ‧5-55 
題型 5-3-7 規範客體—重大消息公開方式及時點 
【108司律第2題】 ‧5-56 
Try again 【102北大財經法組第2題】 ‧5-59 
題型 5-3-8 非自願性買賣【109北大財經法組第3題第1小題】 ‧5-60 
題型 5-3-9 預定交易計畫抗辯及法人主體 
【109臺大丙組、辛組第3題】 ‧5-62 
Try again 【105政大財經法組第2題】 ‧5-66 
Try again 【101律師第5題】 ‧5-66 
題型 5-3-10 替代性交易【113北大財經法組第2題】 ‧5-67 
題型 5-3-11 內線交易犯罪所得計算 
【108政大財經法組第2題】 ‧5-72 
Try again 【108北大財經法組第3題】 ‧5-76 
第四節 掏空公司資產 ‧5-78 
題型 5-4-1 非常規交易【104臺大己組第3題】 ‧5-78
 
Chapter 6 公司法與證交法之匯流
題型 6-1 綜合題型1【107律師第1題】 ‧6-2 
題型 6-2 綜合題型2【106司法官第1題】 ‧6-7 
題型 6-3 綜合題型3【106律師第1題第2、3小題】 ‧6-12 
題型 6-4 綜合題型4【100臺大己組第3題】 ‧6-17
 
 
1、新學林網路會員所購買的商品均享有取貨7天的鑑賞期﹝包含國定假日、例假日﹞,退貨之商品必需於取貨7天內辦理,否則恕不接受退換貨。
2、依照消費者保護法規定,凡消費者於網站購物均享有7天商品鑑賞期,但是在門市取貨則不在此規範內,因為門市取貨可當場檢視商品,所以不符合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7日猶豫期規定。唯需注意辦理退貨商品需保留完整外包裝、附件、外盒等等,才可辦理退貨。
3、如欲退貨,請在鑑賞期內將商品寄回,每張訂單限退一次。
4、鑑賞期非試用期,若您收到商品經檢視後有任何不合意之處,請立即依照退貨規定辦理退貨
5、除非您收到的書與訂單不符,否則該筆交易已完成,無法再退、換書。
6、若收到的書籍有缺頁、破損、倒裝,請寄回更換。應更換之書籍已無庫存時,您可選擇全額退款,或更換其他新學林經銷之圖書並補、退差價。
7、新學林法學雜誌訂戶,若中途退訂,退還剩餘書款計算方式=已繳書款-實際寄發書金額(以每本定價460元計算)-基本手續費200元(含人工處理費、金流手續費等)。詳細退款方式以網路書店公告為準
8、若需退款,作業時間約十四個工作天。
9、函授退換貨請依照「函授退費說明辦理」。
10、電子書、期刊、雜誌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二項『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非因無內容或無法使用之狀況,即無法退換貨。
1、本網站已設20本團購價,請直接下訂即可。
2、如您需要其他類型產品團購,則請聯繫客服或直接將需求e-mail至 law@sharing.com.tw 即可
一、購物說明
1.本站商品出貨一律是最新版本。
2.一般書籍
(1)網路訂購書籍會以貨運或掛號方式寄送。
(2)當日訂單指每日中午12點前付款完成的訂單,每日中午12點以後付款完成的訂單,則視為隔天訂單(不含例假日)。
(3)一般情形下,我們於確認訂單並收到款項後3-4個工作天(不含例假日)內為您辦理出貨事宜,出貨依照付款時間順序,並配合物流公司運送安排,無法由會員指定包裹的寄送日期及物流公司。連假後、開學季、書展期間,訂單出貨會有所延遲,約需7-10個工作天,實際出貨時間仍將依訂單量調節。
3.預購、調貨、加刷書籍須知
若您所購買的書籍中包含「即將出版」的預購書籍與「目前已經出版」的調貨、加刷書籍,預購商品與調貨、加刷書籍會與現貨書籍一起寄出,購買前請務必確認是否可以等待,如欲分開出貨,需另再加收80元運費(海外地區運費另計)。
4.任選活動組套出售的優惠商品(如:任選x本x折、滿額加購 / 贈品...等活動),建議與其它商品分開下單,以獲得最快的取貨速度。
5.已顯示「缺貨」的商品(包含少量提供、絕版商品),暫時無法提供會員購買。建議您可點選商品頁面右方「鈴鐺按鈕」,加入「可訂購時通知我」,當商品為正常供貨,新學林將以EMAIL通知您。
6.外版書
一般約7~14個工作天左右,建議把外版書與其它商品分開下單,以獲得最快的取貨速度。
7.海外地區
(1)海外地區由於寄送方式、航運、海運清關時間不穩定,可能造成航班及清關時間延誤,如有延誤到貨情形,請見諒。 付款方式僅提供信用卡線上付款。
(2)各國依商品種類及價值核訂關稅與附加費用,若海關核定需支付進口關稅,則需由收貨人自行支付。
(3)跨國運送作業繁複,故不提供海外退換貨服務,出貨前我們皆會細心檢查及包裝,請您安心訂購。
(4)商品出貨後,即無法修改寄送位址、收件人等資料。
(5)運送注意事項
請提供護照英文全名/本名,若因為收件資訊不正確無法配送且無人簽收,導致包裹退回我們將直接取消整筆訂單。
被退回之包裹僅會以購物金方式歸還商品金額 ( 運費一律不歸還 ),作業完成後也會以e-mail方式通知您,若需重新寄送包裹,需自行負擔運費。
8.函授課程教材
函授教材以貨運或掛號方式寄送。一般情形,若是已開課課程,首次寄送教材會於完成付款後約4個工作天出貨(不含例假日),並且依當時的課程進度寄送相關教材;若是尚未開課科目,將依照開課時間寄送相關教材。
9.本站所有商品都會仔細包裝後審慎寄出,難免會因運送過程中造成不可抗力的因素,如完美主義者不建議購買,可直接至實體店面選購。
10.電子書、期刊、雜誌
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二項『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非因無內容或無法使用之狀況,即無法退換貨。
11.您可至【會員專區】>【訂單管理】,查詢商品寄送進度,實際送達時間則須視本公司作業流程及物流配送進度而定。若遇節慶假日(大檔期),或其他不可抗力之因素,則可能造成物流延遲配送。
12.商品出貨後,即無法修改寄送地址、收件人等資料,請您送出訂單前,務必確認您的訂單資料為正確,以保障您的權益。若您原本的地址無法成功投遞,包裹將會被退回,並以EMAIL方式通知會員,若要再次寄送,需補80元運費(海外地區運費另計,不得與其他訂單合併寄送),當您完成補繳運費,我們將盡速安排補寄事宜。
13.如有發票相關問題,請與客服部聯繫,逾期恕不受理。客服部:02-27001808分機24;電子信箱:law@sharing.com.tw

二、取消訂單
1.訂單成立後,遇有修改付款方式、訂購商品、金額及數量等情況,必須請您申請取消訂單,重新訂購。申請取消訂單的流程:【訂單管理】>【訂單編號】>【我要詢問】>【取消訂單】,客服將為您取消原訂單,如原訂單已完成付款,直接進行後續退費流程;您也可以選擇來電或LINE、EMAIL的方式進行取消訂單。客服部:02-27001808分機24;電子信箱:law@sharing.com.tw。
2.會員選擇門市取書,請於訂單成立後7日內來電(或LINE)預約取書日,未於約定日取書,訂單將為您保留3日,逾期將自動取消訂單。
3.若為任選活動而組套出售的優惠商品(如:任選x本x折、滿額加購 / 贈品...等活動),不可單品取消、退貨,需整筆一併取消。

三、運費說明
1.宅配到府:貨運單筆訂單金額滿1000元,可享免運乙次,未滿則加收80元(台灣本島、離島皆同)。符合單筆訂單免運資格者,若要分批出貨,每次則須收取80元運費。
如遇收件人未收件,導致包裹被退回的情況,新學林將以EMAIL方式通知會員;若要再次寄送,收件人需補80元運費(海外地區運費另計,不得與其他訂單合併寄送),當您完成補繳運費,我們將盡速安排補寄事宜。
2.新學林門市取貨:免運。
註:若遇活動檔期,訂單處理費用(運費/郵資)將依照活動優惠標準調整,不另行公告請參考活動網頁。

四、本公司保留隨時修改、終止變更商品之權利。修改後之商品內容將於本網頁更新,恕不另行通知。

五、如有未盡事宜,本公司保有調整及最終解釋權之權利。